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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散盡還復來”的慷慨之士,肯不為朋友兩肋插刀嗎?最後,韓荊州竟然發出邀請,約孟浩然同到京城。於是,才有公元733年(開元二十一年)他這一次以為是十拿九穩,志在必得的旅行了。
然而,他又一次遭遇滑鐵盧。這次失敗,簡直就是一場莫明其妙的鬧劇。
據《新唐書》:“採訪使韓朝宗約浩然偕至京師,欲薦諸朝。會故人至,劇飲歡甚,或曰:‘君與韓公有期。’浩然叱曰:‘業已飲,遑恤他!’卒不赴。朝宗怒,辭行,浩然不悔也。”
因為喝在興頭上,把與這位重要人物的一次攸關前程大事的約會,忘得乾乾淨淨。他人提醒以後,不但不趕緊設法匡救,還匪夷所思地發起脾氣來。上一次是他那種農民的小心眼,害得王維白幫了忙;這一次是他那種山民的拗性子,使得李白也白幫了忙。
他的一首《東京留別諸公》,不知是不是再次告別長安以後所作?
“吾道昧所識,驅車還向東。主人開舊館,留客醉新豐。樹繞溫泉綠,塵遮晚日紅。拂衣從此去,高步躡華嵩。”
兩度夢碎,看來他是徹底地覺悟了。
在中國文學史上,如此為夢而付出一生者,唐代詩人孟浩然,絕對不是唯一的個例。
皇帝成為壞蛋的週期率(1)
中國皇帝有兩類,一是本來好,後來壞;一是本來壞,後來更壞。這變壞和變更壞的週期率,通常發生在這位統治者生命終結前的最後十年。
宋人洪邁《容齋隨筆》中的《人君壽考》,列舉宋代以前的五位高齡帝王,他們分別為69歲的漢武帝劉徹,70歲的吳大帝孫權,85歲的梁武帝蕭衍,69歲的唐高祖李淵和77歲的唐玄宗李隆基,基本上都是在一生中的最後十年,把自己毀掉的。
趕上這變壞或變更壞的十年,文人倒黴,倒是小事,百姓跟著遭殃,那才是民族國家的大不幸呢!
唐德宗李適(742…805),只活了53歲。公元779年(大曆十四年)為帝,在位37年,他成為壞蛋的週期率,好像更為提前。大約在公元783年(建中四年)以後,那是他死前的22年,就一步一步地走向完蛋。
兩次兵變,兩度逃亡,從此,對藩鎮姑息,用宦官統軍,索地方進奉,設京城宮市,搶民間貨物,用奸相盧杞,以致朝綱紊亂,民怨沸騰,就這樣走向了反面。在他開始大肆蒐括聚斂,搞什麼“稅外方圓”,“用度羨餘”小金庫的時候,很嫌曾經引為股肱,視為心腹,人稱內相的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陸贄,不怎麼贊同他的行徑,便在一個私密的場合,以推心置腹的口氣,說過這樣一番話:
“你太過於清廉和謹慎了,到了偏執的地步。各道州府到長安來,送給你一些禮物,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門外,一律不受,那是很不合乎情理的。其實,如果送你一根馬鞭,一雙皮靴之類,收下了,也是無傷大雅的。”
歷朝歷代的皇帝,像他這樣直言不諱地恩准掌管國政的宰相受賄,還很少見。既然說受賄可以,那麼索賄也就無所謂了。以同樣的道理推論,某種程度上的腐化墮落,自然也在被允許之列了。這位一國之主,連表面文章也不顧,明目張膽地告訴陸贄,小小不言的賄賂,無妨收下,拒絕的話,反而不好。這句話一出口,其實等於暗示,陸相啊,即使大撒手地納賄,又有什麼不可以的呢?
作為帝王,如此行徑,實在有點不可思議。說白了,給他立刻雙規起來,判這位陛下一個教唆犯的罪名,不成問題。
李適為什麼要如此這般地誘使臣下公開納賄呢?動員陸贄與他同流合汙呢?因為他本人,就是聚斂無度,永無厭足的貪君。他除了國庫以外,還設“瓊林”、“大盈”兩座私庫,儲藏朝廷群臣和地方官員進貢的財物。唐代詩人白居易在其名篇《秦中吟》裡,有一首《重賦》:“昨日輸殘稅,因窺官庫門,繒帛如山積,絲絮似雲屯。號為羨餘物,隨月獻至尊。奪我身上暖,買爾眼前恩。送入瓊林庫,歲久化為塵。”所表達出來的憤怒,就是針對此類殘酷壓榨老百姓的行為。
而陸贄,一身清白,兩袖清風,那時雖無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之名目,但他從來不貪群眾一針一線的便宜,從來不沾國帑一文半分的油水。李適這番開導臣下,適當受賄並無不妥的論調,理所當然地遭到陸贄的拒絕。
這是不對的呀,陛下!“監臨受賄,盈盡有刑,至於士吏之微,尚當嚴禁,矧居風化之首,反可通行。賄道一開,展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金玉……已與交私,何能中絕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