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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心不設防
作者:樓雨晴
內容簡介:
她真是個百年難得一見的狠角色,一開口就是民法345條、刑法325條的,還說“別和一名律師爭論物品歸屬權的問題”,簡直是會走路的六法全書,即問即答!
他第一次在女人面前敗下陣來,倒也很服氣,甚至對這個端莊嚴謹又倔強的大律師很有興趣──雖然每次跟她相遇的時機總不太對,氣氛也很糟糕,雖然她總是習慣乘機給他來一堂機會教育、法律常識,但她從不知道,看她說得振振有詞的模樣是他的樂趣,跟她唇槍舌戰是他工作了一整天的休閒娛樂,而用耐心慢慢軟化她這個從不認輸、示弱的大女人,是愛神邱位元賜給他的任務,因為,第一次見到她,他的心已為她蠢蠢欲動……
正文
開篇 相遇
那是在四月裡的晴朗天氣,他與朋友上臺中游玩,想起母親偏愛的芋頭酥,於是刻意繞道去那間知名的百年老店,挑幾樣當地名產帶回去。
或許是遇上連續假期,近幾日出遊的人特別多,店家生意自然也就特別好,他一眼便望見展示架上僅餘的那盒芋頭酥,另一隻手也同時伸來。
他一頓,目光由纖長細嫩的柔荑往上移。
玉手的主人,長髮一絲不苟地盤起,一身剪裁合宜的套裝襯出窈窕身段、優雅氣質,第一眼,給人明媚自信的觀感。
她並沒有收手的意思,似乎在等他發揮紳士風度。
那一瞬間,他突然有了捉弄人的興致。“我似乎比你早一點點。”不多不少,剛好就那零點零一秒啦!
換句話說,他不打算讓步就是了。
“我已問明價格,與店家達成共識。”她道。
他看向她身後,胖胖的中年店老闆正尷尬陪笑,不知該怎麼處理眼前的景況。
“但你還沒付款,不是嗎?”換句話說,交易未完成。
倒不是真有非買不可的堅持,只是覺得有趣,便與她卯上了,事後再去回想,覺得當時的自己真的很無聊。
“根據民法345條明定: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換句話說,我問了價格,老闆同意,雙方達成共識,要約與承諾相合,意思表示健全,買賣契約已然成立。”明眸淡掃他一眼,由錯愣的他手中取來那盒芋頭酥,再多捅上一刀——“別和一名律師爭論物品歸屬權的問題。”他們必敗無疑!
律師?那種能把黑拗成白、死說成活的黑心職業?
回過神來,敗下陣的他,神情不見挫敗,反而勾起一絲興味。“你一向這麼強勢,從不認輸的嗎?”好倔強的女子。
強勢?她只是知道自己要什麼、追求什麼,並且堅定執行,從不遲疑罷了。
如果這叫強勢,那她認了。
“隨你怎麼說。”沒風度的男人,懶得和他扯。
付了帳,由老闆手中接來裝上提袋的芋頭酥,她步履沉定地走出店門。
這是初相識,他知道她是一名律師,並且個性剛強倔強。
第一回合,她大獲全勝。
結局是——機會教育讓他學了一條法律常識,不歡而散。
七月裡,熱得快中暑的午後,他身為體恤員工的好老闆,主動出來替大家買幾杯冷飲,正要彎出小巷,一道黑影晃過眼前,不及應變的他,身子被撞了一下,將他撞退了幾步,也撞翻提在手中的冷飲。
怎麼回事?跑百米競賽嗎?在三十八度高溫的街上?
待他站定,只來得及目送一道背影匆忙而去,他拉回視線,注意到地面上的皮夾。
這——似乎是那個人身上掉下來的?
“喂——”張口喊人,對方也只是回瞥他一眼,便倉促地拐進另一條小巷。
搞什麼?趕火車啊?
彎身拾起皮夾打量了下,初步目測像是女用皮夾,那又怎麼會從男人的身上掉出來?再怎麼趕時間也不至於連撿回皮夾的空檔都沒有。
一道模糊的臆測閃過腦海,他翻開皮夾,尋找相關的身分證明。
同一時間,第二道身影追進巷內。
“把皮夾還我!”
他動作一頓。
真是個尷尬的場面,這就是傳說中的——人贓俱獲嗎?
目光對上那張熟悉的臉容時,他唇角勾起淺笑,反而不急著解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