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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良家庭中一種典型的矛盾狀態。日本的母子關係頗有些特別,由於日本男尊女卑的社會結構,其實大多數日本母親都是典型的“賢妻良母”,在家中地位遠不如丈夫,也遠不如兒子。在今天的日本社會中,經濟獨立的兒子多半不和母親住在一起,即便住在一起,母親也更像是保姆而不是家長。這方面相對於中國,日本對長輩的感情是比較淡薄的,正常的日本男人在家中多唯我獨尊,“孝”到如此地步難以想象。說起來也許是長期處於家庭底層的原因,日本的婆婆對兒媳婦一向比較苛刻。上面這位婆婆對兒媳的欺壓甚至逼兒子休妻如果還能用發婆婆威風解釋,把嬰兒索回再送進孤兒院,其含義就無法這樣解釋了。由於日本母親全心放在丈夫和兒子身上,一些性格軟弱的日本男孩兒“戀母情節”就會特別嚴重。說起來日本學習了大量中國文化,“中庸”的概念卻完全放棄了。日本的文化傳統非死即榮之類極端的東西比較多。那麼,“戀母情節”嚴重的結果就是日本社會亂倫案件中母子之間的佔了很大比例,這無論在中國還是在美國都是無法想象的。說的婆婆將孫子遺棄,實在是讓常人不理解,因為這畢竟是她兒子的骨肉。然而,如果換一下理解的方法,設想這個母親和兒子還有另一種微妙的感情的話,一切的解釋就順理成章了!這在日本是一個完全可以解釋通的理由。這,和“孝”可就沒有半點關係了。】
回報萬分之一的恩情(5)
上述的這些例子涉及到了孝道,都必須償還父母的恩情。而在美國,這些都會被看做是外界對個人合法幸福的干涉。日本人之所以不把這看做是“外界”的干擾,是因為他們把欠恩看做是一個前提。就如同美國的故事中都是描寫一個特別正直誠實的人,無論經歷多少艱難困苦也要還清欠債一樣,上面的這些故事實際反映了真正品德高尚的日本人,敘述他們贏得了自尊,並證明他們是如何堅強地來忍受種種挫折。14【14薩評:這種挫折還包括人為的種種侮辱和攻擊——日本人對自尊和麵子如此看重,如何能夠承受這些侮辱和攻擊呢?道理簡單,來自於平級或者下級的侮辱或者攻擊都應該遭到迎頭痛擊,寧可死也不能接受;然而,如果侮辱和攻擊來自上級,那就是對你人生的善意考驗,頂多是一種挫折,你必須用加倍的忠順來贏得考驗,提高自己的修養,否則就是“不懂情義”。】無論這種挫折表面上顯得是如何的崇高,其結果都是令人怨恨的。一個值得人們注意的現象就是亞洲關於“令人憎恨之事”的諺語:在緬甸是“火災、洪水、小偷、官吏和壞人”;而在日本卻是“地震、打雷、老人(如一家之長、父親等等)”。
與中國所說的孝道不同,日本人在“盡孝”時,不會追溯到幾個世紀以前的祖先,也不會包括同一祖先繁衍的龐大家族。日本人概念中的祖先只包括當代的前輩先人。墓碑上的文字每年都要更新以保持清晰,對於後人無法記得的祖先,他也就不再是後輩“盡孝”的物件了,家裡的神龕上也不保留他們的靈位了。日本人重視的那些“盡孝”的物件,只限於記憶中的祖先,他們很注重現世。許多評論家都認為,和中國人比起來,日本人缺乏抽象思辨的能力和構想非現時情景的能力,15【15薩評:這能夠比較好地解釋日本傳統上為何缺乏偉大的詩人和藝術家——小澤征爾是不是藝術家?他當然是,但是如果他生在明治維新以前,世界上大概也就沒有小澤征爾了。】日本人的孝道觀證明了這一點。然而,他們這種觀點最重要的現實意義就在於,它把“盡孝”的義務僅限於活著的人之間。
不論在中國還是日本,孝道不僅僅指對父母和先人的尊重和服從。對於子女的照料,西方人認為這主要源於母親的本能和父母的責任感,而東方人則認為這是在給祖先“盡孝”。日本人對這一點非常明確,他們認為:對祖先“盡孝”,就是像父母照顧自己一樣照顧自己的兒女。日語中沒有特指“父親對子女的義務”的專門詞彙,而這類義務全都包括在對父母及對祖父母“盡孝”之內。孝道規定了名目繁多的義務:如讓一家之長撫養子女;讓兒子或弟弟接受教育;監督財產的管理;保護那些需要保護的親戚;以及其他很多類似的日常責任。日本家庭的制度化產生了種種規定,嚴格限制了具有這種義務的人數。按照孝道的規定,兒子死後,要由父母來收養###及其子女。同樣,萬一女兒喪夫,父母也要收養自己的女兒及其子女。但是,要收養喪偶的外甥女或侄女就不在“義務”之內了。如果收養,那也是在履行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義務。撫養和教育自己的子女是“義務”,而若想教育自己的侄子和外甥,習慣上是把他們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