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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的三個機場及附近區域,全市所有的醫院、停屍房和殯儀館,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三州交界處的家用貯藏倉庫,花園州大道和帕裡沙芷大道沿途,喬治·華盛頓大橋和塔畔大橋。聯邦調查局協助用紅外監測器掃描了新澤西州北部的幾處沼澤地。警方還向各垃圾公司打聽垃圾被運送到的終極地點,然後帶著警犬分赴賓夕法尼亞、俄亥俄、康涅狄格、新澤西和紐約各州。 隨著時間的推移,找到蘇爾曼夫人——無論活著或是死去——的希望越來越渺茫。除非警方能夠獲得足夠有力的人證物證,否則很難以謀殺罪起訴嫻泰母子。此時,進展相對順利的洛杉磯警署已有些急不可待,聲稱他們有屍體,有目擊者——肖·利托,有現場證據——美洲豹轎車上肯尼的腳印等等,要告倒兩名罪犯,甚至判他們的死刑都是毫無問題的。但紐約方面仍不願善罷甘休,以至洛杉磯警署幾次三番要求引渡人犯的企圖都未能實現。 可以說,案情突破的契機是嫻泰自己提供的。 警方後來終於悟出,專案組在7月7日和手紙條一起截獲的那張小紙片上所寫的“PALAZA”,是被嫻泰誤拼的“PLAZA”,即普拉撒大酒店。但43280這個號碼卻讓辦案人員頗費周折。 嫻泰被捕後第一次與律師會面時,霍賽·慕尼茨就提醒過她,不得在被當局監控的獄中電話上討論任何與案情有關的事。但一貫我行我素的嫻泰卻把這一警告置之腦後,她用獄中電話告訴她聘請的私人偵探拉瑞·弗洛斯特,要他替她取“7月5日存放在普拉撒大酒店的提包”。當他們在約定的時間見面時,儘管律師們一再追問,嫻泰堅持說:“包裡真的沒有什麼,就是些個人物品和兩副鬼臉面具。”
謊言織就的夢(18)
事後霍賽說:“她很聰明。她知道如果提到‘手槍’二字,我們就不會替她取。” 嫻泰後來居然又愚蠢至極地再次打電話,催問拉瑞打算何時取包。7月23日,拉瑞·弗洛斯特從普拉撒大酒店拿到那隻黑色提包後,回到辦公室開啟一一檢視。除了嫻泰所說的鬼臉外,裡面還有一隻旅行用化妝箱,一瓶伏特加,兩本筆記,一臺微型錄音機,一副塑膠手銬,若干法律檔案,包括那張警方一直在尋找的蘇爾曼大廈轉讓契約原件,上面有嫻泰偽造的伊琳·蘇爾曼簽字和諾莉·斯韋尼蓋上的公證圖章。提包的最底下,用一方白色絲帕包著的,是那把殺害了達威·卡茲丁的點二二簡寧式手槍。拉瑞趕緊撥通了霍賽·慕尼茨的手機,幾位律師當時正在刑事法庭附近的伏爾利尼餐館。拉瑞還沒來得及說出轉讓契約和手槍的事,專案組的警探們已經堵在了他的門口。 “霍賽,我這裡來了些警察,他們要拿走黑包。”拉瑞對著話筒說。 “他們有沒有傳票?”律師問。 “沒有。” 這不成問題。警探們馬上打電話給公訴小組。20分鐘後,一位法庭工作人員把傳票送到了伏爾利尼餐館。 嫻泰經常對肯尼講:“一般的人只用百分之五的腦子,我們用百分之七十五,所以這世上沒幾個人能玩得過我們。”這次她算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跟斗栽大了。 黑提包裡的兩本筆記是嫻泰所有筆記中的最後兩本,日期為1998年5月至7月,最後一款記錄的日期是7月3日。裡面記載了許多與伊琳·蘇爾曼有關的事,但可惜仍然沒有提供任何可能找到伊琳的線索。 從這兩本筆記中辦案人員終於知道了,出現在蘇爾曼大廈1B房間的第三個人叫赫舍·安東尼奧·阿爾法利,是5月中旬肖·利托逃跑後,嫻泰和肯尼找來替代他的。肖·利托告訴洛杉磯警方,他害怕嫻泰、肯尼會加害於自己,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別是關於謀殺達威·卡茲丁一案。 根據筆記本中所記載的赫舍父親家的電話號碼,辦案人員來到佛羅里達州貝爾格拉附近一個古巴移民集居的房車區。赫舍的父親說他已經好久沒有見到兒子了,不過一旦有了赫舍的訊息他就會與警方聯絡。 幾個月後,老人果然把兒子帶到了當地警署。赫舍說他是6月18日逃跑的,因為嫻泰母子拿他當奴隸使喚,還不付他工錢。在蘇爾曼大廈的1B房間,赫舍的崗位是在門口。他們要他從貓眼監視樓道的動靜,詳細記錄何人何時出入蘇爾曼大廈,哪位員工在什麼時候做什麼,特別是蘇爾曼夫人的行蹤。在肯尼搬入1B房間後的第四天,赫舍趁嫻泰、肯尼外出辦事時離開了他們。 赫舍把警方帶到肯尼認為“扔屍體倒挺不錯”的那片沼澤地,但仍然沒有找到伊琳·蘇爾曼的屍骨。 可以想象,由於人手相對比較少,被告方的五位律師和三名私人偵探比警方和公訴方更忙。特別令他們大傷腦筋的是,由於嫻泰的滿嘴謊言,他們的調查結果常常與預期的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