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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多電影節最佳導演、最佳攝影等五項大獎。
在某些人眼裡《衝撞》大概要算一部頗有些驚世駭俗、離經叛道的影片。如果事先不告訴你這部影片的導演是誰,你大概不會把它和大衛·克羅南伯格聯絡在一起。這位加拿大導演出身於寫作世家,是一位溫文爾雅,知識淵博的學者。他認為文學高於電影,從未想過以電影為職業。他是在一家電影器材租賃公司學會拍電影的。直到遇見那個被伊朗人弄得東躲西藏的薩曼·拉什迪之後,克羅南伯格對文學與電影關係的評價才有所轉變。經過一番辯論,克羅南伯格終於認可電影與文學互補,甚至相互滋養,不可能參照一個而對另一個做出評價。然而他非得和一個走投無路的人吵一通才能轉變觀點嗎?
毋庸諱言,克羅南伯格是一位有爭議的電影家。我同意某些人“他的電影天地和普通人相距數光年”的評價,但是不喜歡人們把他說成“怪才”。因為就我所看到的克羅南伯格電影作品而言,無論影像還是故事都不見其怪,反而比較經典。再者,一般情況下,我們中國人所謂“怪才”的概念,除了對一個人的才能給以肯定的意義之外,同時還意味著對此有一點保留,或者還有不以為然的意思在內——而對克羅南伯格和他的作品我們絕不能不以為然。他應該是20世紀最具個性的電影家之一。
可能有人會說:無論如何克羅南伯格還是表現了怪誕啊!例如他的《衝撞》還不夠怪嗎?這就要看怎麼說了。《衝撞》的幾個中心人物標榜“撞車不是毀滅而是重生。只有透過重大的死亡刺激過程才能使效能力自由釋放。而且要用生命去體驗。”在影片中他們也的確捨命體驗了。玩命行為成了重生的舉措,交通肇事者儼然成了思想家!按著常規道德化思維,這樣的人物當然另類,這樣的行為和這樣的心理當然變態。但這仍然不能成為評價克羅南伯格作為一個電影家是否怪誕的依據。因為人類心理,尤其是潛意識本來就無法以常理來捉摸,人們的某些潛意識活動本來就是怪誕的同義詞,受這種潛意識支配某些人的行為當然會很出格。中外古今無論在藝術創造領域還是日常生活中這樣的例子都俯拾皆是,人類其實早已見怪不怪了。那麼如果說克羅南伯格表現了這種見怪不怪,表現了人類受潛意識支配的怪誕,這種表現就應該是正常的表現,我們似乎就沒有理由因此而認定克羅南伯格“怪”。退一步講,即使克羅南伯格的確表現了怪誕,我們也不能由此而下結論說他“怪”,並因而對他有所保留——表現怪誕不等於表現者怪誕。就如我們的吳承恩,難道我們會因為他曾經創造過一個精靈古怪的孫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