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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噹!”
“噹!”
“噹!”
方來鵲提著銅鑼,賣力的敲打著。他並不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有多大,只覺得被長安城內大量吃瓜群眾圍觀,很是風光無限。
春明門大街一百二十多米寬的街道兩旁,都站滿了人,目送他們經過。
被賜死“三王”的屍體,居然有人敢違背禁令,將其拖走斂葬。
圍觀的人群,大多都對方重勇一行人的勇氣表示欽佩,同時又擔憂他們被李隆基秋後算賬乃至“當場結賬”,最後又不敢跟他們一路表示支援。
所以只能在一旁看戲。
最尷尬的便是平日裡維護長安城秩序的金吾衛了。
如果他們攔住方重勇一行人的去路,不僅會被現在主流的社會輿論所鄙夷譴責,也極有可能被回過神來的李隆基遷怒。
聖旨說得很簡略,並沒有說外人將這三具屍體安葬要怎麼處置,主要是李隆基當初下令的時候,也沒想到世上居然有這麼“混蛋”的人。
如果金吾衛的人跟著方重勇一行人一起走,又顯得像是在護衛這些“搗蛋鬼”,等同於直接打臉李隆基。
方重勇他們是外人,做這些事情會被認為是出於“公義”;而金吾衛則是禁軍,只要透露出一點不對勁的苗頭,就會立馬被李隆基大力整治!
你們是前太子的黨羽親信,所以為他“送行”?
還是說你們是其他皇子的黨羽親信,所以跟著起鬨?
又或者你們是對聖人不滿,所以跟在那些人身邊一起示威打臉?
這種情況,就很像在擁擠的地鐵裡,有小仙女誣告挨著她的中年油膩男一樣。
你把雙手舉著,是要摸我。
你把雙手垂下,是要偷偷摸我。
你把雙手放脖子上,是在做下流動作視奸我。
反正都是伱的錯,油膩男真蝦頭!
油膩男雖然油膩,但並不是色狼,只是因為某些“莫須有”的規則被玩壞了,所以才會導致一些荒謬的情況發生。
同樣的道理,在皇權的“有殺錯無放過”的潛規則下,這些平日裡在長安城內耀武揚威風光無限的金吾衛士卒,一個個像是躲瘟神一樣,跟在牛車後面還不敢靠近。
相隔至少百米遠。
不跟著是不行的,不跟著會被李隆基認為是“故意放縱賊人羞辱皇家”,一樣要吃掛落。
正在這時,遠處有個穿著灰色圓領麻縞長袍,頭戴青色幞頭的年輕人,跑到方重勇身邊對他輕聲說道:“長壽坊做法事的和尚,懷遠坊的棺木與明旌,豐邑坊的紙錢和道士,全都準備好了。去待賢坊把屍體清洗入棺,然後就去城外下葬就可以了。
這次你玩得可真大,名滿長安了已經。”
一口氣跑了臨近延平門的四個坊,把平民辦喪事所需的一條龍服務都湊齊,可把他給累壞了。
這個人正是跟方重勇幾年後才能七彎八拐攀上親戚關係的李揆!
至於為什麼做法事請了和尚又要請道士呢?
李揆也不明白,反正方重勇就是這麼交代的,一具屍體的斂葬費算下來五百貫,而且還不能還價。
這些無良商賈都找藉口坐地起價,反正得罪皇帝的生意,我不做也沒人會做!
方重勇能一口氣就拿出小金庫中財帛的一半,不可謂不豪爽。
“上了這條船,不走到終點可是下不來的。現在你可慘了,天子一怒,我看你科舉要完啊。”
方重勇忍不住揶揄李揆說道,如果可以,他並不想拖李揆下水。
拖李揆下水的原因,只是想他當一個見證人,證明此番自己運作王忠嗣返回長安,乃至被委以重任奔赴邊疆,是出了大力氣的,甚至是冒著生命危險在“打通渠道”。
順便也讓王忠嗣夫人李氏,也就是自己丈母孃那邊,隴西李氏姑臧房的人明白:你們也被拖下水了,到時候出了事可別袖手旁觀,要卯足了勁營救我才行!
“聽聞張相公可能被罷相,我便是走的張相公的門路,就算不來,科舉大概也是無望了。還不如賭這一把。”
李揆湊到方重勇耳邊小聲說道:“這等風光,就算馬上被杖斃,也要名垂青史,有何賭不得的?”
你的政治覺悟很高啊!
方重勇有些意外的看了李揆一眼,微微點頭表示同意。
李揆的政治眼光,確實遠超張巡許遠二人。那兩人參與此事,純粹是因為公義,而李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