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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所靠的地方有一件小東西在那裡蠢動。仔細一 看,原來是一個受了傷的螞蟻:它的腳已經不會走路,然而軀幹無傷,有時翹起頭來,有時 翻轉肚子來,有時鼓動著受傷的腳,企圖爬走,然而一步一蹶,終於倒下來,全身亂抖,仿 佛在絕望中掙扎。啊,這一定是我闖的禍!我熱中於工作的時候,沒有顧到右臂底下的螞 蟻。我寫完了一行字迅速把筆移向第二行上端的時候,手臂象汽車一樣突進,然而桌子上沒 有紅綠燈和橫道線,因此就把這螞蟻碾傷了。它沒有拉我去吃警察官司,然而我很對不起 它,又沒有辦法送它進醫院去救治,奈何撾撾撾巍
然而反覆一想,這不能完全怪我。誰教它走到我的工場裡來,被機器碾傷呢?它應該怪 它自己,我恕不負責。不過,一個不死不活的生物躺在我眼睛前面,心情實在非常不快。我 想起了昨天所譯的一段文章:“假定有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人;在沒有生的價值的本人自 不必說,在旁邊看護他的親人恐怕也會覺得殺了他反而慈悲吧。”(見夏目漱石著《旅 宿》)我想:我伸出一根手指去,把這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螞蟻一下子捻死,讓它脫了 苦,不是慈悲嗎?然而我又想起了某醫生的話:“延長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