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作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超星是,不是org。它不贏利也許因為經營不善,也許因為今天條件尚不成熟。不贏利也是商業網站。按常識,人們並不分享它將來可能的贏利,所以今天也不為它的不贏利而埋單。
無論該公司創辦人的初衷多麼善良,精神如何高尚,他今天已是商人。商人必須按商業規則行事,而不能一左一右,彷彿公益,彷彿經營。我並不反感超星的公司化,問題在於,公司有公司的規則。一個公司只能賣自己的東西,或別人委託它賣的東西。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18 22:21:00
我再勸告一句,這樣的做法是不會有任何商業前途的。它的一切,建立在作者們的不知情或不舉報不做聲上。這很靠不住。超星的工作人員,包括如樓主那樣好心的義務工作者,應該可以看到前景的悲涼。
如果超星所做是堂而皇之的,受法律保護的,為何不將《哈利·波特》等小說,包括原版的許多外國暢銷書做上網呢?這樣讀者增加得豈不更快?為何不將音樂作品,軟體作品,MTV,電視電影等等做上網呢?跟中國作家可以講的大道理,為何不能跟外國公司外國議會講呢?你們自己相信自己是清白的嗎?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18 22:28:18
其實在網上,用我作品的遠非超星一個。有人用得更多。有些是網友出於個人愛好,有些是我授權的。但像超星那樣,不告而用,用了還有那麼多道理可講的網站,至今沒有見過。
一個坦蕩的人,應該光明行事。你用誰的東西,至少要跟人家打招呼。你既然不贏利,要把你的分配,你的苦衷如實告訴別人,求得別人的理解和諒解。至少,因網站的性質,要好好學習《著作權法》。別人是不是因為這些作品得到過收入,那樣的事情最好別去關心,一是太不倫不類了,太中世紀了;說得再滑稽一些,作者告訴你,他沒得到收入,是自費出版,你想必並無閒心來補給他。
2004。4。11…4。20(4)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18 22:36:06
我並無“打垮超星”的意思。一個公司要垮,是它自己垮,別人是打不垮的。那麼多人要打垮微軟,微軟也沒垮。我倒是希望超星從小做起,從沒版權的作品、確實授權的作品做起,這樣的基礎才是結實的。否則,今天有書看,明天公司真的垮了,沒得看了,廣大學子不是又要去看那些人的臉色了麼?
再說,樓主帖子中說的文學作品沒人找,如果是真的,那就更不要放在網站上了。邏輯太不通了。為那些不是“增長點”的東西,費心去掃描,還惹來最會找麻煩的文人的攻擊,那又何苦。
不瞞各位說,我這兩天真是在一個一個問。不管超星號稱得到多少授權,我至今一個授權作者都沒撞上。我乃好學之人,這幾天學習截圖,保留了一些畫面以做紀念。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18 22:45:00
我說的“上層路線”,因眼界較小,看的並不是那個幾十億。超星在它的主頁上動輒搬出“院士”或某某政府部門,在我看就很上層。其實,人家是來玩玩的,你真的吃了官司,別人並無擔保的責任。超星的基礎並不在“上層”。那些內容,在我看,不如一則告示。例如:
今日起發放××××年度的版權使用費用。通知已發,或有不能送達,請下列作者及時跟本站聯絡。
至少,對作者來講,應該開有一個網頁,可以進去查核自己作品的點選與下載。
公平地說,超星現在似乎稍稍進步了一點。以前,作品的版權頁也沒有的(目前有些書依然沒有)。他們太自愛了,看作者實在太少了。
誰不想多賣幾張卡呢,誰不想立個牌坊賣卡呢?問題是要取之有道。如果腦筋不好,像我一樣,只好不做了,讓日後更聰明的人來做。我很想得開,網路失去陳村,八千萬網民依然生氣勃勃。
作者:陳村在上海 回覆日期:2004…4…18 22:50:24
我再寫幾句,作為結束:
我想對超星公司說的是,你們可能只是用了某人的幾本書。在你們所有的藏書中,只佔極少的一部分。但是,對作者,很可能是他的全部。一個人一輩子能寫多少字呢?你們不能伸手就拿。
最後,謝謝素鷗起舞的真誠邀請。因經濟等原因,目前我無法將自己的作品送上網。等到哪天,網路環境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