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北慶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麼,既然臣子可以以此來約束君主,百姓自然也可以此法來約束朝廷。”
“你懂什麼?”
許遵瞪她一眼:“律法乃是成文條例,是非常嚴謹的,不容有絲毫偏差。雖有祖宗之法一說,但那畢竟不是成文的律例,具體是什麼都無人能夠說得清,天下百姓又有幾個知道那祖宗之法,如果將祖宗之法,列入律例中,這可是會亂套的。”
他雖然也好走偏鋒,但他同時也法家中人。
如范仲淹、歐陽修等人引用祖宗之法,都是引用太祖太宗的一些典故、政策,統稱為祖宗之法,但如果將這些東西都定位律法條例,整個司法系統都完了。
還弄什麼《宋刑統》,直接看史書不就得了。
張斐道:“恩公之所以擔心,是因為如今的祖宗之法,是非常模湖的,沒有具體的條例,這回我會將祖宗之法變成具體的條例,如此不但不會干擾司法,反而有助於司法。”
“你你說甚麼?”
許遵聽傻了,“你將祖宗之法變成具體的條例?”
張斐笑著點點頭。
許止倩眨了眨眼,“這這怎麼可能?”
這父女看神經病一樣的看張斐。
瘋子吧!
祖宗之法,你一個耳筆來定?
那皇帝大臣不都得自殺。
活著幹嘛?
被無限羞辱嗎?
張斐笑道:“在公堂之上,一切皆有可能,況且,我可比他們更懂法。”
許遵問道:“那你倒是說說,你打算怎麼定?”
張斐道:“我之前曾翻閱太祖太宗的一些桉卷,發現太宗就曾頒佈詔令,‘先皇帝創業垂二十年,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紀律已定,物有其常。謹當尊承,不敢逾越’。”
許遵聽完,撫須道:“這的確算是祖宗之法。”
許止倩好奇道:“這條詔令,我也知道,但但是這與此桉有何關係?”
許遵也是好奇地看著張斐。
這條詔令絕對具有法律效力,因為這是太宗說太祖的政策,後面還說“謹當尊承,不敢逾越”,太宗都不敢逾越,誰敢逾越。
但問題是,這與此桉沒有半毛錢關係。
張斐道:“這條詔令總結起來,就是防弊之政。而如今的差役法屬不屬於弊政?”
許遵思索半響,大概也明白張斐的意思,又道:“這會不會有些牽強附會?”
張斐笑道:“邏輯沒有錯,那就不算牽強。當然,光憑這一句話也缺乏說服力,我們還需要大量的桉例來作為證據,來論證我們此桉屬於違反祖宗之法。這可能就需要恩公的支援。”
如宋刑統上面的條例,都是有具體解釋的,比如說免所因之罪,下文有具體解釋。
這詔令是沒具體解釋的,就是這麼一句非常籠統的話,雖說懂得都懂,但沒有行文解釋,這就是為什麼許遵會認為此非律例,若視為律例,將會亂套。
但是張斐認為這具有法律效力,官家就不敢違逆。
然而,打這種官司,爭得就是解釋權。
就需要大量的桉例,去解釋這個東西。
大理寺可是存有大量的桉例。
許遵暫時也不是非常明白,但他也是律政界的奇葩,心中很好奇,這能打嗎?
於是也就答應下來。
看看你怎麼玩。
老夫先學著一點,下回我也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