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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故事中寫到,閒庭的魂魄飄到了一戶農家,農家的父母看重香火,對兒子孫子百依百順,卻對女兒和孫女嫌棄無比,女兒孫女出嫁前,一刻不停息地為家中做農活;出嫁時,農家父母還要將其嫁去能使家中得更多利益的婆家;出嫁後,還要其往孃家倒騰東西。
故事的結尾寫到,農家小孫女兒因為不堪婆家凌虐與孃家剝削,於一日清早吊死在了孃家門前,卻將早起嚷嚷著要出門玩、備受家人寵愛的第四代獨苗小侄子生生嚇死了。
閒庭感嘆,一報還一報,你陷我於絕境,我斷你之香火,天理昭昭,其理自明。
而瑞王卻在其旁批註曰:女子之困境固然可憐,然其人不自立,吊死為哪般?況稚子何辜?餘淺見,此女當強不強,不足憐之。稚子受無妄之災,何其憐也!作惡之人無懲,天理何來自明?
瑞王的觀點是,吊死的農家孫女將唯一的堅強用在了吊死孃家這件事上,並不值得人可憐。而被她嚇死的小侄子才是真的無辜可憐。迫害女兒孫女的罪魁禍首沒有得到懲罰,怎麼說是天理自明呢?
瑞王寫批註時用的是極其端正的小楷,批註簡潔卻極有深意。
對於瑞王批評那女子當強不強,常潤之是有些不滿的。
從小生活在那樣的家庭之中,逆來順受已經融入到她骨子裡了。她倒是想強,可她有那樣的條件和途徑嗎?若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她怎麼會弔死呢?人已經選擇了死亡,又何必去苛責她?
常潤之暗自嘀咕,瑞王這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不過對於瑞王說稚子何辜,常潤之卻是認同的。
真正該得到懲罰的,是那些不把女兒孫女當人看的家族長輩父母們,小孩子有什麼錯?為什麼要為他們的偏心和頑固不化買單?
看了這個故事,常潤之倒是有些感慨。
接著她又看了第二個故事。
第二個故事則是閒庭在一家妓樓中看到的,這家妓樓中正當紅的頭牌,與一大戶人家公子之間的愛情故事。筆者用了諸多筆墨,著重描寫了男女主角之間纏綿悱惻,生死不離的感情,中間穿插了老鴇利益至上的干預、男主角正妻的反對、以及男主家中對男主的逼迫。
故事的最終結果是,男主角的真情感動了其家族和正妻,男主角得以將女主角迎進家門,和其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閒庭照舊感嘆,說真情感動天地,你矢志不渝,換我情深意重云云。
常潤之看這個故事之初,就已經不感興趣了,能看完完全是衝著那辭藻華麗的感情描述而去的,對那所謂的愛情卻不怎麼感冒。
瑞王的批註也極其簡單,只有十二個字。
罔顧家族髮妻,何談情深意重?
最後一個“重”字的結尾筆畫力透紙背,可見瑞王當時寫此話時的憤怒。
常潤之忍不住叫了聲好。
瑞王的三觀很正嘛!就衝他這條批註看,大姐姐這輩子是無憂了。
常潤之滿意地點點頭,翻過這頁,卻發現瑞王寫了一張蟬翼般薄的批註,夾在了這頁後面。
還以為就十二個字呢……
常潤之詫異了下,方才拿起這頁批註看了起來。
瑞王的言辭犀利,用語直接,這麼一張批註寫下來,主要只說了兩點。
第一點是從這個故事出發,分析了大戶人家公子的出身、性格,以及那妓子的手段和心計,以此批判這大戶人家的公子,說他罔顧禮法與妓子生情,動了真心,簡直愚不可及;
第二點則從第一點上延伸開來,透過這個故事,論述起了當今權貴、世家等大戶公子,以“狎妓”為樂的弊病。
比起第一個故事來,第二個故事顯然讓瑞王思考更多。
常潤之在看這頁批註的時候,也忍不住坐直了身體。
第三個故事則更為靈異一些,說是閒庭遇到了一個有陰陽眼的小女孩兒,小女孩兒能看到常人所看不到的一些東西,比如鬼魂,比如古董的靈氣,比如死物的死氣等。
小女孩兒看到了閒庭,因知這個鬼魂沒有害人之心,所以讓閒庭跟著她。靠著閒庭的幫忙,本就有陰陽眼的小女孩兒漸漸長大,成了當地一帶人人都知的“仙師”。
因她能看風水,斷吉凶,測男女,每每都能讓人趨利避害,所以深受當地百姓敬重。
逐漸長大的小女孩兒出落得越發水靈。情竇初開的她看上了一位京中來的貴族公子,希望能與他結為連理。女孩跟去了京城,因為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