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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氏覺得小姑的話雖不好聽,但卻是有些道理的,將信給劉成方看了一回,兩人都有些擔憂。那些人,怎麼是他們這些普通人家能得罪得起的呢?
劉成方忙給兒子寫了一封信,讓他尋些門路,外放到偏遠的地方,山高水長就算皇上也鞭長莫及了。
哪想劉永安當時就回了信,讓父母不要擔心他,等他在京城呆夠三年,馬上就辭官回鄉,又怕他爹和他娘多想,遂把辭官回鄉改成調任偏遠之地了。
其實,面對著京城禮崩樂壞的局面,劉永安何嘗不想遠離?可惜他簽了三年的賣身契給王三保,老頭兒沒提別的要求,唯一個目的就是讓他不能離開京城。當時他做這件事的目的是為了順利的娶王菁,所以根本就沒打算告訴他爹孃,只答應他們三年以後離開京城。
他娘一接到信,心裡不由起了疙瘩:莫不是菁菁那丫頭不願意到小地方吃苦?
她這兒子對上皇家,不過是以卵擊石罷了,真要出了事可不就晚了?
可小兒子又年幼,丈夫又需要她打理,只能整天提心吊膽,沒想到終還是出了大事。
人啊,沒事的時候還好說,等到自己在乎的人出了事,那簡直和熱鍋上的螞旳差不多。先是兒子被罷官,接著是丈夫坐牢,就是鐵打的人也受不住,何況張氏還只是個普通的農家婦人,雖然做了幾年官太太,但她骨子裡本身就是一個農民,只得給兒子寫了封簡訊。
“民不和官鬥,你不過讀了幾年書,怎麼會鬥得贏皇家?不如你好好的去給公主和太后陪個不是,請她們原諒你,做附馬算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