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4/4頁)
想聊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守職責的官吏,每個人都應該去做自己職責以內的事,而不敢越權或瀆職。官吏人人敬業,按自然之理去為君主效力,這樣的社會就是治理得最好的社會。即使國家滅亡了,也不是國君一人的錯,即使國家治理好了,也不只是君主一個人的能力。一個國家要想治理好,關鍵在於依法役使群臣,使他們各盡其職,而不在於人臣是否有忠誠的品德。所以說,如果天下人個個守法盡職,那國君也將因此受惠,如果天下人人都想竭力去表現忠誠,那就會危及整個國家。在慎到看來,如果一個君主以“忠”作為評價人臣的標準,可能會導致人臣個個揣測君主的意圖,對君主曲意逢迎,會使君主形成一時的情緒或主觀好惡來取捨人臣,這樣會妨礙“事斷於法”,造成對“法治”的雙重破壞和否定。這樣的君主是不懂得依法治國的道理的。國君對臣下的正確使用方法是先為他們制定出明確的制度法規,規定好臣下的所有職責,然後依制度來督促、核查。商鞅也說:“明主不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