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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徑的繩子和滑輪在漁船上用的很多,這種店也很多,調查需要頗費一些工夫,但現在這是最直接的辦法了。
打發兩人走後,高棟坐在椅子裡重整了一番思路。
兇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間,真實體重在130斤左右,監控上判斷此人是個中青年,具體年紀不詳。
邵小兵案子中,儘管兇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輪裝置來製造自殺假象,但他細節不可能百分百盡善盡美。譬如他腳下踩到過繩子了,他把滑輪放在地上時,留下一小段圓弧的壓痕。當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輪裝置,面對這一小段若有若無的壓痕,高棟只會以為旁邊踢開了塊石頭留下的,根本不會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偽造自殺過程已經基本清晰了。
兇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應該是用捆綁的方法,老陳說邵小兵手腕上有挫傷,現在看來應該是被捆綁留下的,而不是摔下去造成的。兇手捆住邵小兵後,把他放在了懸崖下,再來到山坡上,掛好滑輪,放下繩子。為了保持自己體重前後基本一致,此時兇手拿起身旁的石頭,走下山坡,回到懸崖下,把繩子繫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懸崖上,透過滑輪裝置把邵小兵拉起後,解開繩子,讓他自由落體。最後,收拾完一切,拿上東西走人。
如果劇本真是這樣寫的,那麼邵小兵車子最後出現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釋。
兩個滑輪和至少六十米長的繩子,這一堆東西不可能是兇手隨身帶的,一定兇手是在邵小兵家中,控制住邵小兵後,隨後開車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拿的。此前已經分析出兇手有一輛車,那麼兇手一定是把這些犯罪工具事先放車裡,駕駛邵小兵車子從縣城前往沙灘的中途,開到自己車旁停下,下車到自己車上拿犯罪工具。隨後繼續駕駛邵小兵的車前往沙灘。
在沙灘安排完一切後,兇手帶著滑輪和繩子離開現場。
如果兇手的車輛事先是停在沙灘附近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