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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灘安排完一切後,兇手帶著滑輪和繩子離開現場。
如果兇手的車輛事先是停在沙灘附近的,他沒必要開邵小兵的車子,直接把犯罪工具拿回車裡離開就行了。一定是兇手覺得車子停在附近這片荒涼的地方容易被路人記住,所以車子停在離沙灘很遠的地方,很可能是停在縣城的路上。
正因為兇手的車輛與沙灘很遠,滑輪和繩子這麼多東西兇手沒辦法直接拿在手上走回去,所以重新坐上邵小兵的車裡,駛離到一公里外的地方。
但是村莊所在位置,和來時的路線是相反的,證明兇手的車子不在村莊附近。
那麼兇手自然也不會拿著這麼多東西,從村莊走回車子。
如果這一切的推理是正確的,一定,兇手一定把犯罪工具扔在村莊附近!
事後第二天警方就調查了村莊,兇手應該不敢回到村莊拿走犯罪工具,因為那樣做風險很高。
高棟想了想,馬上決定派人到村裡去問仔細,並在村莊附近仔細找尋,只要找到了犯罪工具,那麼這一切的推理就完整了。
他把兇手在邵小兵案中的整個犯罪經過思索了一遍,兇手在犯罪細節的處理上已經無可挑剔了。譬如在山坡上掛好滑輪和繩子後,兇手甚至會想到拿起身旁的石頭下山,使他所有的腳印體重鑑定結果基本一致。
可他千算萬算,實際操作過程中,至少六十多米的繩子依然不小心踩到過。
僅此一個瑕疵,但,這就是突破口!
思緒回到胡海平被石板砸死的案子上來,儘管高棟還沒想明白兇手是怎麼控制石板掉下去的,但顯然石板掉落的時間是經過精確計算。
一個是自由落體,一個是滑輪裝置。
高棟眼神寒光一閃,兇手的物理力學知識可真學得紮實啊!
第五十五章
第二天中午,縣局民警就來向高棟報告,村裡一戶人家前幾天撿到了兩個滑輪和一根長繩。兩個滑輪是同樣大小的,直徑都在二十多公分,是漁船軌杆上常用的滑輪。而長繩足有八十多米,是漁船上用的綠色的化纖繩,牢度極高。那個村民是在村旁的一個堆著垃圾的灘塗地上撿到的。
高棟興奮異常,在江偉面前大大褒獎了一番縣局刑偵隊的工作效率。
這一結果和他的推理完全吻合,證明了他的判斷是完全正確的!而這一切根本出發點,就是山坡上只有兇手一個人腳印,邵小兵卻能跳崖自殺的“不可能犯罪”。讓這一切都得到合理解釋的,就是兇手留下了釘在懸崖裡的鐵鉤,以及腳下不小心踩住的繩印。除了用滑輪裝置,沒有其他辦法實現這起“不可能犯罪”。
你犯罪的計劃再完美,實施起來不可能百分百如想象中一樣。鐵鉤深深釘進了懸崖裡,很難拿走。八十多米長的繩子在操作中,加上半夜天黑,不可避免會踩到。
雖然其他細節處理得很細緻,但失誤只要有一個,哪怕一個,足夠讓警方翻盤了。
這一天,整個專案組軍心大振。這滑輪和繩子他們一看就知道是漁業用具,要去漁業用品店購買。
於是高棟連忙安排大量警力,去全縣的漁業用品店查。縣城並不靠海,縣城內基本沒什麼漁業用品店,離縣城三十多公里的一個石灘鎮是全國聞名的漁港,鎮上幾千艘漁船,幾萬個漁民,那裡的漁業用品店多的不可勝數。
這一回警方的運氣出奇的好,在當天晚上就有了訊息,這兩個滑輪和繩子是二十來天前石灘鎮上的一家漁業用品店出售的。
之所以老闆記得這筆生意,因為平常他們店都是漁民和一些漁船上的打工仔來買東西的,而那一次,來的是個文質彬彬的年輕人,大約三十歲光景,他對漁船上的用品叫不出準確的名字,只是比劃著說要買滑輪和網繩,老闆問他要買什麼型號的滑輪,他叫不出來,只是讓老闆拿幾個出來看看,後來選中了二十幾公分的,買了兩個,並且買了足足八十多米的繩子。
對於此人的相貌,老闆已經記不清了,只記得看上去文質彬彬的,並且說的是縣城一帶的方言。寧縣縣城在北面,石灘鎮是第二大鎮,在南面,南面和北面的方言是不同的。老闆還記得此人開車來的,但具體什麼型別的車,記不清了。
唯一的遺憾是店裡沒監控,店外路上附近也找不到監控。
儘管還不知道此人的外貌,開什麼車,但今天的調查已經把範圍大大縮小了。
此人是縣城周邊的人,年紀三十歲左右,身高171到175之間,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