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釘著一塊有些古怪的鐵片。
鐵片大約有十多公分長,釘的位置剛好是正中間,鐵片上有個突起,整個形狀像個老式的窗栓,中間有個手指粗細的洞。
高棟看著這東西半天,叫過陳法醫:“老陳,這是做什麼用的,你知道嗎?”
陳法醫蹲下身也研究了半天,最後搖搖頭:“不清楚,沒見過這東西,看樣子是人為把鐵皮加工成這個形狀的。”
高棟皺眉點點頭:“莫名其妙冒出這個東西,有點奇怪。等下你先拍幾張照片。”他又找人測量了六樓擋雨板延伸出去的寬度,結果是六樓的擋雨板比下面幾樓的都要寬,也就是說,如果石板一開始是立在六樓,被風吹下去後,石板是不會撞到底下的擋雨板的。
現在高棟已經排除了石板是從五樓掉下去的可能,不,準確地說,是排除了石板原本立在五樓邊緣處掉下去的可能。當然了,如果嫌疑人從五樓把石板扔下去了,也是有可能的。
但六樓冒出一個釘在牆根正中,人為加工,形狀古怪的鐵片,又因為六樓的擋雨板比樓下的都寬。
高棟不禁思索,會不會石板是從六樓掉下去的?而這塊鐵片又跟石板有什麼關係呢?
如果真從六樓掉下去,兇手又在五樓塗了玻璃膠,顯然本意是想誤導警方的偵查。他在誤導什麼?他在掩飾什麼?
高棟深知,謀殺案中,兇手多餘的動作總是存在動機和目的的。
現在已經排除了石板是立在五樓邊緣處自然掉落的可能,那麼五樓的玻璃膠顯然是個掩飾。
所謂掩飾,就是兇手希望警方把注意力集中在五樓,而不是調查其他地方。
為什麼兇手希望警方調查五樓?一定是因為五樓調查不出結果。
真正的線索,在其他地方!
這案子兇手從頭到尾沒和胡海平直接接觸,兇手的腳印、指紋、DNA這些線索是查不到的,那麼兇手還會擔心什麼線索被警方注意到呢?
把犯罪的幾項基本要素都列出來,只剩一個答案:那就是犯罪工具!
兇手一定把某種犯罪工具遺留在現場了!並且這個東西是兇手短時間內無法帶離現場的!
所以才要五樓弄玻璃膠干擾警方的偵查注意力!
用列舉法排除了所有可能,只剩下這一種可能,只有兇手知道自己沒辦法第一時間清理犯罪現場,才需要事先偽造另一個現場!
從邏輯的必然演繹上推斷,既然看破了五樓是故佈疑陣,那麼這就是唯一的結果。
但是現在還有幾個問題。第一,石板不是從五樓掉落的,就一定是從六樓掉下去的嗎?第二,石板是怎麼被兇手弄下去的?第三,兇手怎麼知道石板掉下去,一定能砸死胡海平?
對於第三個問題,高棟從五樓的故佈疑陣中得到了啟示。
五樓的玻璃膠不是犯罪後塗的,而是犯罪前。說明這不是即興殺人,而是有計劃的謀殺。同時,這也表明兇手對整個謀殺計劃已經考慮周全了,說明兇手是個很有想法,很細緻的人。
那麼這樣一個人,顯然不會冒險去用一種完全憑運氣,從高空扔重物砸死底下人的方式進行謀殺。這個謀殺成功率很低,並且一旦失敗,後果很嚴重。
看來兇手對謀殺的成功率有著很高的把握。
高棟抿著嘴,想像著當時石板掉落的可能情景。
這樣的謀殺要成功,條件就是胡海平剛走到底下時,石板也剛好同一時間落到他頭上。
一種可能是,在胡海平走到擋雨板前的那個點時,被什麼事耽擱了,停留在原地。
另一種可能,兇手計算好了胡海平的走路速度,也計算好了石板下落的所需時間,在胡海平走到兇手既定的位置時,兇手拋下石板,隨後胡海平繼續往前走,石板再下落,當他剛走到擋雨板前,石板剛好落在他頭上。
高棟揉了揉太陽穴,這第二種可能聽著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他細想一遍,這種謀殺的可能性確實存在。
每個人的走路速度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環境下是不同的。但你在大部分時間裡,卻是以你自己的固定速度在行走。或許人自己從來不曾發覺,也不曾想過,但你每天大部分走路時,速度都是一樣的。
尤其是下班回家,走進家門口時。
胡海平每天下班回家,車子開進小區停好,下車後,朝單元樓走去。此時,他沒有心事,也沒有急著處理的事,而且是在平地上走,這段時間裡,每天的走路速度幾乎沒有任何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