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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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起來,因為結了婚就變成了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成為了兩個家庭的事,關於兩個人的事,誰都可以進來插一嘴,其間,婆媳關係,親戚關係之複雜之微妙,將讓人不堪其苦。何苦要讓本來甜蜜的感情,加入這麼多七嘴八舌,何苦要讓愛情,變成這麼多微妙難解的親情?想想,還是省了吧。
6、並且,婚姻將會加入更多的俗務。使愛情變成了鍋碗瓢盆的交響曲。我們的愛情本來很好,為啥要加入那麼多烏七八糟的東西?所以不結,打死也不結。
7、有些家族與社會的傳統,令我們深惡痛絕。老一輩的人可以這樣生活,但我們不甘心於結婚生子這樣的傳統模式。我們希望過我們的新的生活。人生難道只是一個模式麼?相信不是。我們有我們的追求,有我們的愛好,有我們的嚮往。所以婚姻,別來拖我們的後腿啦。
8、我們是為戀愛而生的,我們只喜歡戀愛的感覺,不喜歡過日子的感覺。我們不是人類。我們不是這人間的人。所以別用婚姻來套住我們。
9、結婚最大的好處是不需要小孩。我們都有小孩恐懼症。一想對有個小孩子從小到處天天糾纏在身邊,小的時候需要照顧,長大需要錢,再長大需要工作,想想這些,煩都煩死。我們自己還沒長大呢,不能再多一個不省事的。況且父母無恩論說父母本來就是沒有恩情的,我們不想去做那個為了一個孩子的可愛而硬把他生下來。我們不想自找麻煩。
10、如果不愛了,我們就可以輕鬆的分手。而不用以婚姻為枷鎖枉想套住對方。愛就在一起,不愛就分。當然,如果終身相愛,那是我們求之不得的事。
所以,婚姻有這麼多壞處,戀愛有如此多好處,才使我們不去結婚。幸好是我和公主遇見了一塊,對婚姻的觀點真是一拍即合,這真是讓人開心。
然而不結婚要採取哪種形式相處,我和公主的觀點卻發生了分歧。我認為兩個人相處的最佳方式,是分居。也就是在這個城市裡,各有一個房子,喜歡住在一起就住在一起,不喜歡住就各回各家,過各自的生活。這既保證了雙方有各自的空間,不致於厭倦,同時又保證了一個獨處的時間。獨處對我來說至關重要,因為我是一個極度享受內省的人。
而公主則不認為如此,她認為兩個人還是應該同居。因為愛體會在一切的細節裡,所以如果不住在一起,又怎能體會愛與生活的微妙呢!
我問公主:“那同居不是和結婚一樣麼?”
公主說:“不是太一樣,婚姻還看似有個保障,而同居而沒有,如果你不愛我了,我可以走,或者你可以走,沒有約束。這樣才會讓我們珍惜啊!”
我說:“其實這仍相當於是婚姻。”
公主說:“是啊,其實也相當於。但女孩子只能這樣了,不可能象你那們支援分居。”
這就是我和公主探討的結果。所以我們住在一起,8年而癢。
如果當初公主信了我的,是不是就會避免這結果呢?或者至少是晚一點。因為我的確是非常珍惜我們的感情,所以才希望能有一種保鮮的方法啊。
可是,我也知道那不可能。我必須為了公主而妥協。
妥協的結果,是不是造就了今日事情的不可收拾。
因為我是男人,我瞭解自己的心。
四十五
屋子是公主的,家是公主的,Hellokitty是公主的,電視機是公主的,冰箱是公主的,化妝品是公主的,書是公主的,人是公主的。在公主離開的日記,我要替公主好好保管她的東西,等她回來,完璧歸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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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你瞧,一切都有變,一切都儲存完好。”
“嗯,真乖呢!你也儲存完好麼?”
“是啊,公主,還是那個人,沒有被任何人用過。呵。”
“那我真是太高興了呢!”
想象是公主開心的回來,心裡不禁非常地甜蜜。
嗯,公主早點回來吧!
愛情如果沒有了怎麼辦?轉化為親情?
親情我家有很多,愛情卻只有一個,僅有的一個,為啥又要轉化消失掉,這事不公平,這真是個壞點子,所以不能說明我。
我的愛情,不要轉化為親情,就算就舊了,也還是愛情。就算你不讓我心動了,也還會讓我心疼著。
我是堅定的愛情主義者,我相信愛情之偉大,可以改變一個人的卑微和苟且,相信美好,終將戰勝邪惡。
有一瞬間,我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