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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泳者可以在盡情暢遊的同時享受窗外的湖光山色。暢快地遊過一陣之後,陳超來到池邊一張躺椅邊,舒舒服服地躺下,開始閱讀。
也許是拜在外灘公園學習英語的經歷所賜,陳超可以在嘈雜的環境下集中精神閱讀。不過當年在外灘,干擾他的僅僅是眼前的風景;而如今除了窗外的秀麗山水,還有泳池內外姑娘們的嬉笑聲。雖然此刻他正手捧儒家經典,目光卻會不由自主地投向那些活力無限的潔白軀體。孔子曰:“非禮勿視。”這可真是絕妙的諷刺。
管他“禮”不“禮”的呢,陳超感覺這樣的環境至少讓閱讀變得不那麼乏味了。他那已經過世的父親稱得上是一位新式儒生,而儒家思想在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也依然具有深刻影響。之前享用那桌大補宴時,席間“孔子曰”便不絕於耳。不過陳超並未系統學習過儒家思想,因為這派學說在他的學生時代幾乎是被排除在課堂之外的。他後悔當年沒能多跟父親說說話。老人過世得早,都沒來得及將畢生所學的儒家經典傳授給自己的兒子。
陳超掏出筆記本,之前做的一些功課好像與儒家的“禮”有些淵源。在孔子看來,“禮”無時無處不在。所謂“克己復禮為仁”,只要人們都能按照古“禮”行事,一切都會變得和諧。不過,雖說幾乎每件事都有相應的“禮”,但陳超卻從未聽說有關於愛情的“禮”。
陳超把帶來的書翻了一個遍,卻毫無收穫。儒家的至聖先師們似乎完全無視愛情。
隨後他將搜尋範圍擴大到“婚禮”。在古代中國,由於婚姻都是父母包辦,男女雙方婚前甚至對彼此一無所知,所以“婚禮”這個詞與愛情之間關係並不大。但這次他多少還是找到了一些描述“婚禮之禮”的文字。
在儒家經典《禮記》中,有這樣一段關於婚禮的描述:
昏禮者,將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皆主人筵几於廟,而拜迎於門外,入揖讓而升,聽命於廟,所以敬慎重正昏禮也。
也就是說,男人和女人直到婚禮那天才能見面。婚姻大事都是父母說了算,目的在於延續香火,與愛情無關。
在《孟子》中有這樣一段話,將青年男女自由戀愛視做罪過:
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
而這所謂“鑽穴”、“逾牆”,後來卻成了青年男女約會的代名詞。
想到這裡,陳超合上書,試著閉眼回憶剛剛讀過的內容。包辦婚姻更符合以家庭為核心社會體系的要求,因為自由戀愛對於父母的權威來說是一種挑戰甚至削弱。
“請問我可以坐在這裡嗎?”
來者是一位少婦。“哦,可以的,”陳超指了指旁邊的躺椅,說道,“請坐。”
少婦在靠近陳超的椅子上躺了下來。這是一位三十出頭風姿綽約的女子,櫻桃小口,面容姣好,一頭捲髮透著魅惑。她身穿泳裝,外面套一件薄如輕紗的罩衫,一雙美腿若隱若現。她手上也拿著一本書。
“在這兒讀書蠻舒服的。”少婦把雙腿交叉在一起,然後點燃了一支香菸。
陳超並不想說話。不過身邊有這樣一位美女同自己一起閱讀也不是什麼壞事,於是他禮貌地對少婦笑了笑。
“前兩天我在餐廳看見你來著,吃得不錯嘛。”少婦說道。
“對不起,我想不起當時是否見過你。”
“哦,當時我坐在大廳,能透過窗戶看到你。當時好像那些人都在向你敬酒,你是個成功人士吧?”
“不是。”
“那就是大款嘍?”
陳超再次笑而不語。她肯定想不到他是個警察,而且還是個躲到這裡寫文學論文的警察。他明白,在這種場合沒必要暴露自己的身份。
可是這個女人是幹什麼的呢?美貌女子,孤身一人住在這價格昂貴的度假村。陳超發現自己又開始用警察的思維方式考慮問題了。作為一個隱姓埋名來度假的遊客,何必在意別人的事?
“你在讀什麼書?”少婦問道。
“一本儒家經典。”
“有意思,”少婦看了一眼泳池裡那些年輕姑娘,說道,“在這秀色可餐的地方讀儒家經典。”
陳超聽得出對方話裡有話。孔子說得好:應好德如好色,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少婦也開始了她自己的閱讀。陽光下,她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