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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腰線處逡巡而過,如果他的肉眼也能充當相機,想必一瞬間抓拍了十多張特寫。
等看夠了,費渡才把墨鏡往上一推,正人君子似的發出了開場白:“怎麼,昨天挖出了西嶺那起案子之前還有前科?”
殺人放火的事,姓費的比誰反應都快,駱聞舟已經沒什麼力氣驚詫了,十分疲憊地一點頭。
“大手筆啊,”費渡揹著手,隔著窗戶往外看了一眼,又說,“這種場合一般來的都是父母,我看這些父母們年齡跨度有點大,你們這是往前挖了多少年?”
“二十二年。”駱聞舟一出聲,就覺得聲音有些沙啞,他用力清了清嗓子,“蓮花山郭菲案發生在二十年前,但類似的受害人和類似的案情在那之前兩年就發生過了,吳廣川死後至今,從來沒有停止過。”
費渡從兜裡摸出一盒薄荷糖遞給他。
“初步推斷是個團伙,”駱聞舟嘆了口氣,“每年兒童走失案五花八門,什麼樣的都有,大部分都是找不回來的,只能靠採集血樣和dna,等以後有人舉報可疑的乞討兒童或是抓住販賣人口團伙的時候拿著這些記錄去碰碰運氣。這些走失的孩子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很難界定情況,通常是一線警力負責立案調查,一般到我們這裡,只有一個下面報上來的年終記錄,只要資料看起來不離譜,誰也不會注意太多。”
“但經辦過蓮花山舊案的老刑警們前些年還在任吧?其中萬一有一兩個像你師父一樣,對那起案子念念不忘,恐怕早就發現問題了——除非那之後的案子都缺少了關鍵的環節。”費渡的反應快得讓人有些害怕,“是後續折磨受害人父母的部分,對吧?”
駱聞舟沒吭聲,把薄荷糖嚼碎了。
“假設有這麼一個團伙,利用無害的小女孩去接近目標,神不知鬼不覺地帶走了那些女孩,我想他們應該是不願意引人注目的,”費渡說,“給受害人家裡打騷擾電話的行為太‘個人’了,不符合‘團體’的利益,‘團體’要的是十歲出頭的小女孩,打騷擾電話的人要的卻是折磨女孩的父母。這聽起來像‘誘餌’失控了。”
二十年前的蘇筱嵐,二十年後的蘇落盞。
憑什麼人人都有的東西,只有我沒有?父母、家庭、所有我沒有的東西,我都要毀掉它們。
郭恆接到的電話是從荒郊野外的垃圾站打來的,通往那裡唯一一條路上有收費站,經過反覆排查,打電話的人顯然並沒有從收費站經過,而是繞道國道後,突然把車停在路邊,帶著被綁架的郭菲爬了一個大斜坡,打了那通電話。
這件事乍一聽有諸多的不合邏輯,只是郭恆派出了不可能後牽強附會的猜測,所以當時調查蓮花山一案的警察並沒有採納。
電話裡的女孩沒有說話,只是在慘叫,鉛筆盒裡的鈴鐺聲讓郭菲的家人理所當然地認為尖叫聲就是郭菲發出的,但……如果電話裡的女孩根本不是郭菲呢?
如果當時郭菲已經遇害,兇手開車載著他的小小幫兇,開車行走在荒郊野外,尋找一個可以處理屍體的好地方,期間女孩突然承受不住心理壓力而爆發,跑下了兇手的車。
駱聞舟輕輕地閉了一下眼,想象當時那扭曲的小幫兇心裡是怎麼想的……恐懼?噁心?難以置信?是否還充滿了扭曲的嫉妒與憎恨?
他發現自己全然無從想象。
就像很多從小生活在和平年代裡的人,叫他們去憑空臆測如果戰火突然燒到自己家門口怎麼辦,浮現在大多數人腦子裡的,總是“我應該收拾什麼細軟”“怎樣和親朋好友在一起”“怎麼保證自己逃難途中的基本生活所需”等等類似“野外生存大挑戰”的計劃。
駱聞舟作為一個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即使無數次的歸納總結各種離奇的犯罪動機,也只能用一些漂浮在紙面上的詞語去臆測當年那女孩的心境。
為什麼二十年來,再沒有出現過相似的事?
當年的蘇筱嵐與現如今的蘇落盞,這對畸形的母女之間,到底有什麼樣的聯絡?
費渡問:“你可以偷偷放我進去和蘇落盞聊幾句嗎?”
駱聞舟回過神來,心說,那不是扯淡麼?
他剛打算一口回絕,一抬頭,正好看見費渡靠在樓道對面的牆上,目光靜靜地落在自己身上,他很少注意到費渡的目光,因為成年人之間,除非是打算幹架或者打算談戀愛,否則一般不會沒完沒了地互相盯著對方的眼睛看,而印象裡,費渡給他的眼神大多是揶揄的、冰涼的、冷嘲熱諷的……每一根翹起的睫毛都在齊聲吶喊“我看你不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