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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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徵祥自幼學習外交,尤其擅長俄文,從1893年起就奉派擔任當時清朝政府駐俄羅斯大使館的翻譯官,在此期間,他結識了比利時天主教女子培德,並與她於1899年結婚。陸徵祥的外交表現很出色,有清朝“外交奇才”之稱。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時任駐俄公使的陸徵祥聯合駐荷蘭公使劉鏡人於12月31日通電敦促清宣統皇帝溥儀遜位。不久,陸徵祥再次發電,促清廷“慨從眾願”,這樣他的政治立場便由清政府轉向革命陣營。1912年,陸徵祥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任外交總長。
陸徵祥就任後雄心勃勃,試圖使外交部門成為現代外交機構,他請當時著名的文人林琴南(即林紓)寫下“不要忘記馬關”六字懸掛於部長辦公室內,以志不忘清朝與日本簽署《馬關條約》的奇恥大辱。除了日常外交,他還負責中俄關於外蒙交涉等重大外交活動。不久,國民政府第一任國務總理唐紹儀辭職,陸徵祥繼任國務總理,上升到權力的頂峰,隨後任總統府高階顧問,再任外交總長。
儘管陸徵祥時常面對“不要忘記馬關”的字幅,但命運卻和他開了一個巨大的玩笑,因在“二十一條”上簽字,他一時為國人所痛罵,被指為賣國賊,這位風雲一時的外交總長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之鼠。陸徵祥自己也感到無顏面對國人,所以,後來袁世凱稱帝,要封他為侯爵,他堅決予以拒絕,並偕夫人往北戴河暫避,袁世凱死後,陸徵祥才回到北京,繼續擔任外交總長。這次他率中國專使團出使法國巴黎,他很想為國爭光,以洗由他簽字“二十一條”之恥。
在巴黎和會召開之前,美國總統威爾遜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說,提出“14條”作為和會的主旨,其中有“公正解決殖民地糾紛”、“國無大小,一律同權利”等內容。
以陸徵祥為首的中國專使團代表們對威爾遜的“14條”信以為真,在俄國十月革命影響下,再加之中國已入戰勝國之林,他們覺得腰桿直了,決定趁此機會,雪中國百年之恥。於是陸徵祥等人合計,向會議提出了7項“希望條件”,其內容為廢棄西方列強在中國劃分的勢力範圍;撤銷外國軍隊巡警;裁撤外國郵局及有線無線電報機構;撤銷領事裁判權,歸還租借地,歸還租界和關稅自由權。後又提出取消1915年與日本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二十一條”。
但是第一次世界大戰本是一場骯髒的戰爭,巴黎和會實際上是列強們分贓的會議。雖然中國是戰勝國,但並未改變中國受欺凌的地位。由美、英、法、意四國首腦組成的和平最高會議,以中國的上述要求“不在和平會議許可權之內”拒絕討論。
中國專使團很不甘心,接著又提出處置山東問題,要求日本將在大戰中奪取的德國在山東的特權歸還中國。
山東本是中國的領土,日本以參戰為名,把中國的領土當做德國的領土佔領據為己有,這本是赤裸裸的侵略行徑。大會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日本代表公佈了1917年初,日本與美、法、俄、意四國揹著中國簽訂的承認日本承襲德國所有權益的秘密諒解協定,中國代表在會上據理力爭,提出中國參戰時,即已宣佈廢除過去清朝政府與德國簽訂的一切條約,因此對日本與美、法、俄、意簽訂的諒解協定不予承認,認為它完全是非法的。但是,帝國主義列強們為了保護各自的既得利益,決定犧牲中國。他們在邀請有日本代表參加,卻不讓中國代表出席的最高會議上,橫蠻地決定將由日本承襲德國在山東利益的內容寫進了《凡爾賽和約》。 txt小說上傳分享
“五四運動”與中國國民黨(2)
“和約”中稱:“德國將按照1899年3月6日與中國所訂條約及關於山東之其他檔案所獲得之一切權力、所有權名義及特權,其中以關於膠州領土、鐵路、礦產及海底電線為尤要,放棄以與日本。”“膠州領土內德國國有動產及不動產……均為日本獲得。”“德國應將關於膠州領土內之民政、軍政、財政、司法或其他各項檔案、登訂冊、地圖、證券及各種檔案,無論存放何處,自本約定實行起三個月內移交日本。”
“和約”中的上述條款對中國來說,實為喪權辱國,中國作為戰勝國反而淪為於戰敗國待遇!
當“中國在巴黎和會失敗”的訊息傳到國內,激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反抗。
北京大學教授陳獨秀在1915年9月15日創辦《青年雜誌》,倡導中國新文化運動,意在反對袁世凱尊孔復古使中國的歷史開倒車。當雜誌出到第二卷一號時改名為《新青年》。《新青年》公開提出“打倒孔家店”的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