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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以上帝的名義,你拿著那把槍幹什麼?我們應該把所有的裝備都放在那些盒子裡。”
馬蒂什麼都沒說。有盞門廊燈的燈光灑過了街面,司機可以看到一個輪廓,有人正透過前窗向外窺視。在得克薩斯的考弗拉,一切都顯得那麼失敗。
“我們得把這狗孃養的弄到別的地方去,馬蒂。快點,幫我把他弄到後座上去。”
馬蒂彎下腰來,抓住了警察的腳踝,很小心地不把自己的衣服和襯衫袖口弄髒,同時也照顧到自己的背痛。司機開啟一扇後門,抓住警察前胸的斜紋襯衫,把他舉起來扔進了後座。
馬蒂搓了搓手,又揮了揮手說道:“我告訴過你吧?我不喜歡手裡沒武器。嗨,他會一直這麼流血,把這地方染得一團糟,不是嗎?血跡可是很難除掉的。他的血把真皮墊子都弄髒了,不是嗎?”
“馬蒂,閉上嘴,按我說的去做,不然我就把你扔到那個警察上頭去。把他的牛仔帽撿起來扔進車,扔在他邊上。然後回去關掉那輛警車的燈光和馬達。”司機使著千斤頂,讓康尼車四輪著地。他轉著輪胎扳手,上緊了輪子的螺母。工作完成後,他把癟掉的輪胎和工具一起扔進了卡車,猛地關上了門。街那頭的門廊燈現在已經熄了。
他們坐到了車裡,沿著聖哈辛托朝九十號公路那裡開,過兩個街區就到了。司機的襯衫袖子依然高高卷著,前臂肌肉緊繃、塊塊凸起。他向左轉,上了九十號公路,在兩人接近考弗拉東邊的時候點了一支菸。“我包裡有五分升野火雞波本威士忌的極品高價產品。。幫我拿出來。我需要喝點酒。”
馬蒂轉身探過座位,拉開一隻黑色皮箱的拉鍊:“酒在哪兒?我找不著。”
“頂上左邊的袋子裡,和我的刮臉用具放在一起。”
“找到了。耶穌啊,這警察的血流得到處都是。我說過會搞成這樣的,不是嗎?我們回到城裡的時候人家會怎麼說呢?”
司機擰開酒瓶深深吸了一口,然後重新蓋好蓋子,把酒瓶塞到了座位底下。“我們一找到合適的地方就把這屍體處理掉。馬蒂,你真是個愚蠢透頂的混蛋。”
“別以那種口氣對我說話。那個警察是自找的,我就這麼看來著。我不喜歡他的說話方式,瞧瞧吧——開口閉口‘你倆你倆’的,這是在放什麼屁?該死的鄉巴佬。而且沒有人,也包括你,可以管我叫愚蠢透頂的混蛋,聽到了嗎?” 馬蒂的聲音已經失去了慣有的那種無知天真,彷彿籠上了一層灰濛濛的冰霜。
《漫漫長夜》第六章(5)
“是的,是的,我聽到了。”司機開始考慮馬蒂的不穩定性,並且想到了他的同伴腰帶裡塞著的S&W32手槍。
他讓酒精麻痺自己,使自己鬆弛下來,然後試著讓氣氛輕鬆起來,以彌補他先前所說的重話。“對不起。只是因為我們手頭的事情有點兒糟糕,我就有點兒神經緊張了。”
“那好吧。只要你道歉了就行。看那月亮。” 馬蒂身體前傾,透過擋風玻璃向上凝望著,“你見過那樣的月亮嗎?”
“不,我從沒見過那樣的月亮。”司機說道。他用力踩下油門,康尼車已經厭倦了整夜的行程,而這黑夜卻越來越長,似乎永遠也到不了天亮。
《漫漫長夜》第七章(1)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時費恩正頂著上流紳士的頭銜。他說起話來就像個翩翩公子,穿著打扮也像個時髦精英——他穿著考究的套裝,繫著亮閃閃的領帶,領帶上還夾著祖母綠領帶夾,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適合在高檔地毯和拋光地板上行走,但顯然不適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險。通常來講,一個職業老千往往會保持低調,會以言論和穿著來佯裝平凡,這樣就不會引起關注或讓人們注意到他。然而費恩卻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打工仔,好似在邊境附近的堪地裡蠟一種天然植物蠟; 一般常用來作口紅的基底; 或新增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廠,他面向大眾,扮演著四處奔波的銷售員角色,他愉快地對每個人說:“大夥兒好,很高興結識你們。”很明顯,這層偽裝是十分有效的,因為誰會相信一個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會想著在打牌時出老千呢?
除了偶爾消失一兩個月之外,他總是在桑德位元商店裡晃悠著。沒人確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兒,但他回來時總是笑眯眯的,說著一些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錯的短途旅行……相當可觀,我必須得承認”此類的話。
費恩在外表上有個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這隻眼睛出於某些原因有點兒斜視,使得他在看人的時候會歪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