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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那真是件可怕的事。真的很可怕。”我看不出他有絲毫的不真心。“是啊,”我說:“這件事讓我深受打擊。出事的時候,我才十一歲,後來我一直很想念我媽。說真的,到現在我還是很想她。”說著,休姆太太搖搖頭,我看見她悲傷的眼睛中閃爍著淚光。埃奉稍停一會說道:“車子真的很討人厭。一不注意,它們就會把我們全都害死。我那個俄羅斯朋友在兩個月前也碰到一樣的事。他在一個天氣很好的上午出去買報紙,從人行道上走下來穿越百老匯街的時候,被輛該死的黃色福特汽車從身上輾過去。那個駕駛加速逃逸,連停都沒停。要不是那個瘋子,帕渥現在就會坐在你坐的這張椅子上,吃著你現在嘴巴里吃的東西,佛格,可是他現在卻躺在布魯克林某個不知名角落地下六英尺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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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宮 4(8)
“帕渥·夏恩。”休姆太太加了一句:“他從三○年代起就在巴黎替托馬斯先生工作了。”
“那個時候他叫夏曼斯基,不過我們三九年來美國的時候,他把名字縮短了。”
“那就是為什麼我房裡有那些俄文書的緣故囉。”我說。
“有俄文、法文、德文書。”埃奉說:“帕渥能說六、七國的語言。他學識淵博,是個貨真價實的學者。三二年遇到他的時候,他在一家餐廳作洗碗工,住的是六樓的女傭房,沒馬桶也沒暖氣。他和內戰時期去到巴黎的所有白俄羅斯人一樣,都失去了原有的一切。我收留了他供他住,交換條件是他來幫我的忙。這種情況持續了三十七年哪,佛格,我惟一的遺憾是自己沒比他先死。這人是我平生惟一的知己。”
突然,埃奉的嘴唇開始顫抖,眼淚彷佛就要流下。儘管先前發生的種種,我仍舊忍不住為他感到難過。
太陽到了第三天才又出現。埃奉上午照常小憩,十點休姆太太用輪椅把他從臥房推出來,他全身捆在厚重的毛衣裡,右手揮舞著柺杖,已經完全準備好要進行我們的第一次散步。不管你要說埃奉什麼,就是不能說他對事物無動於衷。他用探險家前往北極的全副熱情,來期待一次穿越附近巷道的遠足。有無數的準備工作要辦:檢查溫度和風速啦、事先規劃路線啦、確定他穿了正確衣服件數等等。天冷的時候,埃奉會穿上林林總總的禦寒衣物,把自己包進毛衣圍巾裡、套上長達腳踝的大衣、裹上毛毯、戴上手套跟有護耳的俄羅斯毛帽。在酷寒的時節(溫度降到華氏三十度以下),再另外戴上滑雪面罩。他被徹底埋在這些龐大笨重的衣物底下,使他看起來更弱小更荒謬。但埃奉無法忍受身體的不適,加上他反正一點也不怕引人注目,他就乾脆把這些放肆玩弄衣服的把戲發揮到淋漓盡致。我們第一次散步的那天其實滿冷的,冷得刺骨,在準備出門的時候,他問起我有沒有外套。沒有,我說,我只有皮夾克而已。那不成,他說,絕對不成。“我可不能讓你走到一半就把屁股給凍掉。”他解釋:“你需要能讓你走很遠的衣服,佛格。”他命令休姆太太取來帕渥·夏恩的外套。那是一件壓得扁扁的粗呢遺物,我穿起來還滿合身的:整件略帶褐色的衣服上散佈著紅綠色小斑點。埃奉不顧我的反對堅持要我收下,後來我只要一推辭的話就會引起爭執。這就是我為什麼會繼承前輩外套的來龍去脈了。我發現,明明知道這是一個死人的東西,卻還穿著它到處走動,感覺滿怪的,但那個冬天我只要出門就會一直穿著它。為了安撫良心上的不安,我試著把它當成這份工作的制服,但卻沒多大好處。不管什麼時候一穿上去,我老覺得自己步入了死人的軀殼、覺得自己變成了帕渥·夏恩的幽靈。
沒多久我便掌握到推輪椅的竅門。第一天是有點碰撞顛簸,不過一旦學會怎樣在上下人行道時把輪椅傾斜到適當的角度,一切都變得非常順利。埃奉輕得要命,推著他到處走不需要太多臂力。然而就其他方面來說,我們的遠足對我倒是很不容易。我們一走到外頭,埃奉就會拿著柺杖對著空中猛戳,大聲地詢問他指的是什麼東西。我一告訴他,他就執意要我替他描述那個東西。垃圾桶啊、商店的櫥窗、門口啦:他要我給他這些東西的精確說明,要是無法迅速地擠出詞句來滿足他,他隨即暴跳如雷並且發話:“小子,該死。用用你臉上的眼睛吧!我什麼都看不到,你卻在這裡廢話連篇、胡言亂語什麼‘一般的燈柱’、‘非常普通的下水道蓋子’。沒兩個東西是一模一樣的,你個笨蛋,呆瓜都知道。我要看到我們在看的東西,天殺的,我要你讓我覺得東西栩栩如生!”在街上被這樣叱責實在難堪,我在那老頭猛批我時杵在原地不動,還必須忍受其他人回頭看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