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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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主張笑眯眯,但絕不是勸你閣下馬上去官崽大學堂吃軟骨藥,一跪到底。這跟一場打鬥一樣,最好是不讓他先動手。即令他先動手,則最好是先躲過第一拳再說。洋大人有則小幽默,一個人被打得頭腫臉青,到法院告狀,法官老爺問曰:“在他動手打你之前,你有沒有想辦法阻止他耶?”該傢伙哭喪臉答曰:“老爺,我把啥髒話都罵出來啦,可是沒有用。”那當然沒有用,蓋一個人絕對不能用逼著人家非冒犯不可的手段,去阻擋人家冒犯也。
我們本來是談情人谷的,卻像黃天霸先生的飛鏢,一鏢三千里。不過為了向太太小姐亂出主意,就不得不這麼說個來龍去脈。嗚呼,太太小姐除了趕緊學柔道之外,“不給臭男人冒犯的機會”,恐怕也是最高明,而又最有效的防身之策。前些時臺北復旦橋經常有野孩子調戲女學生的新聞。我有一個朋友住在臺北永康街,夫永康街是住宅區,入夜之後,巷子裡靜得像口枯井,他閣下的女兒在大學堂夜間部唸書,每晚回家,總在十一時左右,也有太保人物在屁股後,一面追一面搭訕曰:“小姐,小姐,你在啥學堂呀?”“把名字告訴我好不好?”“一言為定,我請你看電影?”嚇得她花容失色,兩腿發軟,該朋友報警察局也沒有結果,找我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