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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的氣象是和其它地界永遠都不一樣的。
像是京城的訊息,永遠是最靈通的;京城的達官貴人,永遠是最多的;哪怕是吃食,京城也總有很多新鮮的。京城的人,也永遠不乏嚐鮮的勇氣。
葵花籽上市的時候,沒人把它當成一回事情。只不過炒貨翻炒的香味,永遠都能讓人下意識地停下腳步,這是全天下所有炒貨店的“惡習”——當街現炒現賣。
炒葵花籽的更惡劣一些,才賣了兩天就不賣了。
人家說賣光了。
才兩天時間就能賣光,那麼一點點量拿出來賣個鬼啊!
“剛引進的番種,留種都還不夠呢,這點就是炒炒嚐個鮮。”
嚐個鮮泥煤啊!這種越吃越香的炒貨,嘴巴里正香著呢,竟然就沒了!這商家不厚道,忒不厚道!
而這時候,胡澈手上已經拿到了足夠的葵花籽,前往屏州準備耕種,順便還帶上了林淡小莊上負責種葵花的一個管事兩個莊戶,還有一個賣葵花的番商手下的夥計。
這夥計會種葵花,就是不太會講大商話,不過他跟著番商來大商,也已經是第二個年頭,基本交流的幾句話還是能夠聽懂的,再加上連比帶劃,和一個腦子超過普通人數個等級的胡澈交流,等隊伍到了屏州莊子上的時候,夥計已經學會了不少大商話;而胡澈已經把他們所在的拜國話給學會了。
夥計名叫吉姆,胡澈給他起了大商名字叫寄牧。不過吉姆的大商話還說不標準,開口跟人介紹,一張口就是:“我叫積木,你叫我小雞就可以了。”
小雞很熱情,年紀不大,才十五歲。一開始他說出這個年齡的時候,所有人都嚇了一跳。沒別的,十五歲的小雞個頭長得比大多數人都高。
胡澈已經算是同齡人中很高的那種了,但是比起小雞來,大概也就高出寸許。
“在我們那裡,葵花一年四季都能種的。不過你們要種那麼多葵花幹什麼啊?”他們那兒都是自家門前種上幾顆,給小孩子當零食吃的。
胡澈仰頭望天,臉色微紅:“我家那位喜歡。”
青春期的少年對這方面非常敏感,立刻就心領神會,羨慕道:“你的心上人很幸福。”他不由得想起遠在拜國的坎蒂絲……唉,就算他能夠賺到再多錢,人家也是要嫁進男爵家的。
“他待我也很好。”胡澈想到林淡,就忍不住笑。
隨行的人聽了一路的林大郎,卻全都沒想到會直接在屏州見到林淡。
一臉蒼白顯得有些病弱的少年,在官道旁的樹蔭底下鋪了一張席子,端正地坐著,身邊靠著一隻跟個小孩兒差不多大小的黑白花兔子。人和兔子的面前,都擺著一張矮几,上面擺著茶碗和果碟,兔子想湊過來吃果子,被少年用手掌推開,輕聲教訓:“這個你不能吃。”
暖手捂看著果碟裡紅紅綠綠的果子,動了動鬍鬚,抬頭看了看林淡,又要往前靠過去,它就聞聞也不行麼?
“蛋蛋?”胡澈下了馬,還踉蹌了一下,簡直感覺在做夢。
林淡聽到聲音,抬頭一笑:“澈哥,再往後走,我不認識路。”
“沒關係,我帶你過去。”胡澈走過去,微微彎下身伸出手。不認識路什麼的,只不過是林淡找的藉口。哪怕第一次過來屏州這邊的莊子,以他們在屏州的佈置,也不可能找不到人帶路。林淡這是特意在等他呢!
林淡有些臉紅,抬了抬手就要伸過去;結果眼角的餘光看到一抹兔頭,把伸過去的手轉了個彎,抱著暖手捂站起來:“說了不能吃,把果子吐出來!”
暖手捂快速蠕動三瓣嘴,一個指頭大的小果子,瞬間就沒了蹤影,只剩下嘴邊被染紅的兔子毛。
胡澈沒撈到蛋蛋,把暖手捂給揍了。
光兔子重新變成了毛兔子之後,暖手捂的毛比之前更加濃密,摸著又軟又滑,剛好現在的天氣已經不是太熱,傍晚的時候抱著已經覺得很舒適了。
胡家人見過林淡的人不少,畢竟胡澈和林淡往來親密,胡家就近伺候的一些下人都認識林淡。而且對胡家的下人們來說,這位很有可能就會成為三少夫人。
林淡等人的那個岔路口,已經距離莊子不遠,一行人在中午之前就到了莊上。
莊子是急售的,價錢比預定的要低得多。胡澈乾脆把多出來的錢,先請人把莊上的房子整修了一遍,又率先將該添置的添置,該準備的準備妥當。
其實他並沒有親自跑這麼一趟,只是他打著屏州距離吳州近,他可以趁此機會,“順路”去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