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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哄兒子睡下後,我起了心思,試圖親自尋找友好數。一是想驗證一下是否真如博士所說,那當真是稀有組合;另外還想,單單是寫出真因數再求和,還難不倒沒念完高中就輟學的我。
然而我很快有了覺悟:進行這項挑戰是何等地魯莽。我遵照博士所言,依靠直覺隨意選擇數字,可就是寫下一個失敗一個。
起初,我認為偶數的可能性比較大,約數也容易找,就一個勁地用兩位數的偶數做試驗。過了一陣,眼看答案遙遙無期,就把範圍擴大到奇數,還豁出去匯入了三位數,可仍舊不見一丁點進展。無論哪個數字都顯得那樣冷淡,都把背對著別人,就連稍稍碰觸一下手指尖的組合也不可能出現。
博士說的話果然是真的。我的生日和博士的手腕,在廣闊的數字世界裡,是歷經一番艱辛才得以相遇,才在嚴絲合縫的相互擁抱中培育了友愛之情的。
不知不覺間,手底的紙上已然爬滿了隨手寫下的數字,沒留下一絲空白。原本是儘管幼稚但畢竟合情合理的一項作業,到頭來卻混亂得一塌糊塗。
但我還是有一個小小的發現:把28的真因數相加,結果等於28。
�28:1+2+4+7+14=28�
不是說這樣就算弄了點名堂出來。在我的試驗過程當中,沒有發現真因數之和同樣等於數字本身的其他數字,但也許我所發現的本來就是一條相當普遍的規律。我也知道,使用“發現”這樣誇張的詞藻是何等的滑稽可笑。可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就是發現了呀。
在一堆莫名其妙的亂七八糟的數字和算式當中,惟有這一行,就像貫穿著某個人的意志那樣精神抖擻地挺立著,它渾身漲滿力量,一碰便叫人生疼。
躺到床上一看錶,此時距離和博士兩個人同友好數嬉戲早已經過去80分鐘以上了。友好數對博士而言想必是單純至極的幼稚的事實,但他彷彿那時那刻才剛察覺到它的美而驚詫莫名,就像一名在王面前的跪倒僕人。
但是,博士恐怕已經忘記了我們之間隱藏著的友好數這個秘密了吧。也已經想不起220是來自誰的什麼的一個數字了吧。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