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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仍舊隨著原來的蹤跡回來,命令押車穿上被假車伕丟棄在大路上的長統靴,騎上馬,把郵車駕到下一驛站,也就是駕到貝爾維爾。騎兵中士和四個會寫字的輕騎兵要陪同押車一起去,和他一起在調查報告上簽字。
絕對不準提到他羅朗,也不準提到他的下落,不能提到任何會使攔路強盜們對他未來的計劃引起警惕的事情。
其他的護衛隊騎兵把旅長的屍體送回到馬孔,他們也要寫下一個和押車相應的調查報告,同樣地對羅朗一字不提。
下了這幾道命令以後,年輕人在所有的護衛隊中挑了一匹他認為是最強壯的馬,叫那個輕騎兵下馬;隨後他又在自己的槍裡裝了子彈,把槍放在下馬的那個騎士的馬鞍架的鞍袋裡。
在這之後,他答應押車和士兵要儘快對耶戶一幫子進行報復,要他們為他保守秘密,他騎上馬,消失在他剛才已經去過的那個方向。
走到他剛才已經看到的兩隊人分手的地方,他一定要在兩條蹤跡中選定一條。
他選了往索恩河下游貝爾維爾去的那條路。他選中這個二三法裡以外的地方有一些非常充足的理由。
首先,他離貝爾維爾要比離馬孔近。
其次,他曾經在馬孔呆過二十四小時,因此在那兒很可能被人認出來,而在貝爾維爾他從來也沒有逗留過,除了有時候偶然坐在驛車裡經過那兒。
我們剛才所講的事情一共經歷了大概一個小時,因此在羅朗開始追趕逃亡者時,託瓦賽的大鐘正敲晚上九點。
大路上的蹤跡清清楚楚;雪地上留下五六匹馬的蹄印;其中有一匹馬走的是側對步。
要去貝爾維爾要穿越一大塊草地,羅朗越過了草地上兩三條小溪。
離貝爾維爾還有一百來步路,他停住了:那些人在這兒又分成了兩路。六個騎士中兩個向右拐去,也就是離開了索恩河,另外四個向左繼續走向貝爾維爾。
在走到貝爾維爾最前面幾座房子的時候,他們又第三次分手了:三名騎士折向城裡,只有一名曾繼續順著大路往前走去。
羅朗跟著那個繼續往前走去的人,他深信會重新找到其餘人的蹤跡。
那個繼續往前走的人停在一座漂亮的房子前面,這座房子是六十七號,前面是院子,後面是花園,他曾經拉過門鈴,有人來替他開門。可以透過柵欄看到出來開門的人的腳印,然後,在這些腳印旁邊有另外一些痕跡,那是馬蹄印,是被牽往馬棚的馬留下的。顯而易見,有一個耶戶的夥伴留在這兒了。
羅朗如果到市長那兒去,表明自己的身分,調動憲兵,那就可以立即把那個人抓住。
可是這並不是他的目的,他要抓的決不是一個孤立的人。他要把這群人一網打盡。
他默默地記住了六十七號這個門牌,繼續走自己的路。
他穿過了整個城市,走出城市後又走了一百步路,沒有發現任何蹤跡。
他正要折回來的時候,突然想起了,這些蹤跡如果要重新出現,那麼只會出現在橋頭上。
果然,他在橋頭上認出了三匹馬的蹤跡,肯定就是他們,其中一匹馬走的是側對步。
羅朗順著逃亡者所走的路飛奔向前。到了蒙索,又看到同樣的、防範措施:三名騎士繞過了村子;可是羅朗是一個跟蹤能手,根本不管這一套;他還是繼續走他的路,他在蒙索村的另一頭又找到了逃亡者的蹤跡。
在快到夏蒂榮的時候,三個騎士中有一個離開了大路,向右面一個離夏蒂榮一特萊伏大路幾步遠的一個高地上的小古堡而去。
在這以後,其餘幾個騎士以為已經甩掉了可能想跟蹤他們的人,放心地穿過了夏蒂榮,走上了去納維爾的大路。
羅朗看到逃亡者所去的方向心裡很高興;很清楚他們是去布林:如果他們不去布林,那麼他們會走馬爾利安這條路的。布林是羅朗選來做他活動中心的司令部的;布林是他的故鄉,他留下了非常清晰的童年的回憶,他熟悉那兒的最小的灌木叢,最簡陋的破房子,一直到郊區的最小的洞窟。
到了納維爾,逃亡者又繞著村子走了。
羅朗對這個已經拆穿了的詭計並不擔心;不過到了納維爾的另一頭,他只找到了一匹馬的蹄印。
決不會搞錯:就是那匹走側對步的馬。
羅朗可以肯定,如果他暫時離開這條蹤跡,他還是能再找到它的,因此他順著蹤跡往回走。
那兩個朋友是在伏那斯大路分手的;一個走伏那斯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