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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看見她停了下來,便策馬靠過來指給她看。“就在那裡,阿萊莎之淚旁邊,如果你看得夠仔細,陽光又恰好照到城牆,就能見到閃現的白光。”
七座高塔,奈德曾經告訴她,如純白的匕首刺進蒼天的肚腹,聳立雲天,站在城垛上,雲層都在你腳下。“要走多久?”她問。
“今天傍晚我們可以抵達山下,”布林登叔叔道,“但上山還要再花去一天的時間。”
後面的羅德利克·凱索爵士開了口,“夫人,”他說,“恐怕我今天沒法再走下去。”他的臉塌成一團,新長的鬍子參差不齊,看來非常虛弱,凱特琳真擔心他會跌下馬。
“你本不該再走。”她說,“我所要求你做的,你不但盡數辦到,還大大超出我的期望。我叔叔會陪我上鷹巢城,蘭尼斯特必須跟我走,但你和其他人沒有理由不留在這裡好好休息,恢復元氣。”
“能招待他們作為賓客是我們的榮幸。”年輕的唐納爾爵士努力嚴肅而依禮地說。除了羅德利克爵士,當初跟她一起從路口旅店出發的人,如今只剩波隆、維裡·渥德爵士和歌手馬瑞裡安。
“夫人,”馬瑞裡安驅騎向前,“請您允許我也陪伴您到鷹巢城去,我看到了故事的開頭,也想看看故事怎麼結束。”男孩的聲音雖然憔悴,卻出奇堅決,眼裡閃著熱切的光芒。
凱特琳原本就沒有邀這名歌手同行,完全是他自作主張。至於為什麼許多比他勇敢的人都棄屍荒野,他卻活得好端端的,她就不得而知了。總之他在途中長了點胡碴,看起來多了點男人味道,他都走了這麼遠,或許她不該拒絕他。“好吧。”她對他說。
“我也去。”波隆表示。
她更不喜歡他。要不是波隆,她絕不可能抵達艾林谷,這點她很清楚。這名傭兵是個極其剽悍的戰士,他的劍為他們殺出一條血路。即便如此,凱特琳還是不喜歡這人。他有勇氣,力量也不缺,但他心裡沒有仁慈二字,更別說忠誠。她時常看見他跟蘭尼斯特騎行在一塊兒,低語交談,同聲大笑。她原本打算當下就把他和侏儒隔離開,但既然答應讓馬瑞裡安一起去鷹巢城,她實在沒有合適的理由拒絕他。“隨你的吧。”她說,卻也發現他根本就沒請求她同意。
維裡·渥德爵士和羅德利克爵士留了下來,由一位說話輕聲細語的修士照料他們的傷勢。他們那幾匹憔悴不堪的馬也被留下。唐納爾爵士保證會先派鳥兒將他們到來的訊息通知鷹巢城和月門堡。有人從馬廄裡牽來精力充沛、鬃毛蓬鬆而熟悉山路的馬,他們只歇息不到一個小時便又再度上路,朝下方的谷地平原出發,凱特琳走在叔叔旁邊,波壟提利昂·蘭尼斯特、馬瑞裡安以及布林登的六名手下跟隨在後。
直到他們走過三分之一的下山路,遠離其他人的聽力範圍之後,布林登·徒利方才轉向她說:“好吧,孩子,告訴我這場風暴是怎麼回事。”
“叔叔,我早不是小孩子了。”凱特琳道。但她還是一五一十地告訴了他,雖然花的時間遠遠超出預期。她從萊莎的信、布蘭墜樓、刺客的匕首、小指頭,一直講到她在岔路旅店與提利昂·蘭尼斯特的巧遇。
叔叔靜靜地聽著,眉頭越皺越深,濃厚的眉毛蓋住了眼睛。布林登·徒利是個善於傾聽的人……除非物件是她父親。他是霍斯特公爵的弟弟,雖只相差五歲,但自凱特琳有記憶起,兩人便已不和。凱特琳八歲時兄弟倆一場大吵,霍斯特公爵指責布林登是“徒利家的害群黑羊”,但布林登笑著說他們家族的標誌是躍出水面的鱒魚,所以他應該是黑魚,而非黑羊。從那天起,他便以此為紋章。
一直到她和萊莎出嫁那天,兩人的紛爭都沒結束。布林登正是在婚宴上對他哥哥宣佈自己要跟萊莎一起離開奔流城,去為她的新婚丈夫、鷹巢城公爵效命。據艾德慕偶爾寫給她的信中所言,從那之後,霍斯特公爵再沒提過弟弟的名字。
雖然如此,在凱特琳的少女時代,每每父親大人太忙,母親大人又病得太重,霍斯特公爵的子女分享喜怒哀樂的物件,卻是布林登叔叔。不論凱特琳,萊莎,還是艾德慕……噢,對了,即便父親的養子培提爾·貝里席……他都耐心十足地側耳傾聽,為他們獲得的成功同聲歡笑,對他們幼稚惹來的麻煩表示同情,一如此刻。
她說完之後,叔叔沉默了很長一段時間,他的坐騎沿著陡峭的巖徑小心下山。“這事一定要讓你父親知道,”最後他說,“如果蘭尼斯特真的出兵,臨冬城距離遙遠,艾林谷有崇山峻嶺,但奔流城恰好在他們必經之路上。”
“這正是我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