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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這次水災,是因為京西水利長年失修,致使遇雨成潦,河水溢位,灌入京城。他認為,水利失修不單是個技術問題,而且是個政治問題。當朝大佬不思國政,只知搬運花木竹石以取悅皇上,結怨民間,因此才引來了天災。
那麼如何治災呢?他提出,要“畏天威,固民心,守士用,嚴守衛。”
這篇著名的奏疏,題目叫做《論水便宜六事奏狀》,當頭棒喝在朝的君臣:水災問題是個政治問題。要想救災的話,那些勞民傷財的花石綱,能省就應該省;各地凡是受災的,秋租應一併豁免;“水過之後,安置居民,借貸賑濟,務令復業,無使失所”。總之要安撫好老百姓。
對於翫忽職守的“水官”,李綱則提出,要“誅水官之不勝任者,以正典刑。”
那時的當朝宰執,是蔡京。李綱這道奏疏一上,得罪的當然是蔡大人。徽宗的大部分意志,已被蔡大人所左右。所以李綱提的這個意見,等於一頭撞在了銅牆鐵壁上。
宋朝的高層政治運作,承襲的是唐制,國家大事由三省和樞密院(相當於國防部)議定,報皇帝批准;再由中書省出旨,門下省辦理。中書省和門下省如果認為皇帝的旨意有不妥的,可以駁回。聖旨下後,允許侍從大臣評論得失,也允許臺諫官員提出反對意見。
這種最高行政層面上的相互制約,是皇權體制為保持高度清醒的自我糾錯機制,也是避免*政治蛻化為昏庸政治的一道底線。
但是在蔡京執政期間,這套法度完全被破壞。聖旨往往由蔡京親擬,徽宗御筆抄出發下,謂之“御筆手詔”,門下省必須照此辦理,否則就以違制論處。
這樣一來,原來的制衡程式就成了一紙空文,蔡京的個人意志暢通無阻。即便是一個好人,在這種“無障礙政治體制”中,也會犯大錯,何況是奸臣執政?
果然,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