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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心靈的生死之戀:非常年代的非常愛情 作者:季仲
第一章 人猴結怨(1)
每天傍晚,吳希聲陪孫衛紅孫小姐去村外散步,一路上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喂,小吳,又陪你婆娘子去溜達啊!”“哇,吳希聲,跟你的小媳婦多親熱!”吳希聲邊走邊笑邊點頭。那張斯文清瘦的臉,有些靦腆,有些漲紅。楓樹坪的女人們都說他長得很秀氣。
其實,孫衛紅不是個人,而是吳希聲馴養的一隻金絲猴。那個年代,年輕人喜歡改名字,把爺爺奶奶爹媽師長查家譜翻詞典搜尋枯腸絞盡腦汁起的好端端的名字,硬是改成衛彪、衛青、學彪、學青什麼的。吳希聲隨了大流,給小母猴起名“孫衛紅”。嘿,多棒的名字,又革命又響亮。孫衛紅!孫小姐!知青們都親親熱熱這麼叫,幾乎把它當成知青樓的一員了。楓樹坪的鄉親們很有幽默感,不愛直呼其名,常常戲謔地叫它做吳希聲的婆娘子、小媳婦。
吳希聲的確很疼孫衛紅。也許今生有緣吧,三年前,吳希聲第一眼見到這隻小猴崽就喜歡它,心疼它。那天,吳希聲到楓溪鎮辦事,路過圩場,看見一個耍把戲的江湖客手牽一隻金絲猴,高聲叫賣猴骨膏和大力丸。那隻小猴崽可能還不上兩歲吧,個兒很小,瘦骨伶仃,渾身髒兮兮的,脖頸和背脊上的細毛都黏結成團了。然而它很機靈,很活潑,一隻前爪拎面小銅鑼,另一隻前爪握根小木棒,噹噹噹敲打著,彎腰駝背直立起來轉圈圈。只要它稍有怠慢,主人手上的竹梢鞭子就劈頭蓋臉抽過來,一聲呼嘯,抽出一聲慘叫,吳希聲心頭也像捱了一鞭子,生生地痛了一下。吳希聲閉上眼,不敢看,腦子裡一片血光。只覺得那隻小猴崽被砍了頭,褪了毛,連皮帶肉吃個精光,剩下一堆骨頭,又扔進湯水沸騰的鐵鍋裡熬成猴骨膏。過些天,它也會被主人捧到這街頭來叫賣。
吳希聲一直看到散場,纏住那個江湖佬,掏出他哥剛寄給他的十塊錢(在當時這可不是個小數目,足夠糴兩擔大米),買下這隻醜陋不堪的金絲猴。
回到楓樹坪知青樓,吳希聲花了小半天工夫和一大塊香皂,給金絲猴洗了個溫水澡。他這才看清,小猴崽的紅屁股下少了個零件,原來是個小妞兒。隨後,又抱到曬穀坪上曬日頭。小母猴吹著小涼風,一會兒把渾身的猴毛晾乾了,在陽光下金光閃耀。它的火眼金睛是雙眼皮的,一盼一顧流露出母性的溫柔。塌鼻尖腮的瘦臉上,有一片三角形白毛,像戲臺上的三花臉那麼逗人喜愛。吳希聲發現它身上有許多寄生蟲,用一把小篦梳給它梳頭,梳背,梳腿,梳尾巴,全身梳了個遍,篦下一大把白花花的蝨子卵,掐死的蝨子不計其數,弄得他雙手的大拇指臭烘烘、血糊糊的。往後,吳希聲從牙縫裡省口糧,又上山採野果,像母親哺育幼兒一樣飼養孫衛紅。慢慢地,這隻骨瘦如柴的小猴崽就出落成一隻豐滿漂亮的猴小姐。
在吳希聲的調教下,孫衛紅變得格外聰明伶俐,善解人意。只要吳希聲一聲招呼,一個手勢,它忽地從吳希聲身前跳開,忽地又蹦上吳希聲肩頭,還齜牙咧嘴拋媚眼,唧唧嘰嘰講猴語,把鄉親們逗得大樂。全村老少便都喜歡它。這個給它一根苞谷,那個給它一把青豆。叫它敬禮,它就敬禮,叫它作揖,它就作揖;至於翻跟斗、鑽火圈、推小車、敲鑼打鼓轉圈圈,都是拿手好戲。最常表演的一大絕技,是知青們唱起語錄歌,它竟能踩著節拍跳“忠”字舞;知青們高呼敬祝萬壽無疆,它立馬雙腿並立,一隻前肢舉到額前,作畢恭畢敬狀。真他媽的成了猴精了!
但是,孫衛紅也給知青們帶來不少負擔。它那張不停不歇的尖嘴,每天消耗的食物決不亞於一個後生哥。吳希聲便常常牽著它到村外的樹林裡溜達,讓它討些野果填飽肚子,免得透夜透夜地唧唧鬼叫。
這天傍晚,吳希聲又去村外林子裡練琴遛猴。他左肩揹著琴匣,右手牽著孫衛紅,晃晃悠悠出了知青樓。一條楓溪從門前靜靜流過,把楓樹坪分割成東村和西村。楓溪兩岸是擠擠挨挨的楓樹林,深秋把溪水燒得一片彤紅,春天把楓溪染成一溪碧綠。眼下剛剛入秋,幾陣霜風一吹,楓林初染,楓溪就流成了一條熠熠閃光的金溪。緣溪而上,是一座半圓形的石砌拱橋,過了橋,有座積滿了米糠和塵土的灰濛濛的石碓,碓下旋轉著一臺水車,咿咿呀呀的,講說著永遠講說不完的故事,吟唱著永遠吟唱不完的歌。離水碓不遠,有個濃陰如蓋的溪埠頭,排列著許多圓潤溜光的搗衣石。一到向晚,溪埠頭便熱鬧起來,喧嚷起來。女人們都來這裡浣衣洗菜清涮農具傢什,同時說三道四,家長裡短,交流著鄉間各種資訊。那是村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