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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青年人和老年人,如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度尼西亞、小島國、朝鮮、棒子國等地。
1953年1月29日,鄧莉珺出生於臺島省雲林縣褒忠鄉田洋村。1953年6月,隨家人遷往臺東縣池上鄉,次年遷移至屏東縣眷村。1959年,鄧莉珺隨家人移居至臺北縣蘆洲市,就讀於臺北縣蘆洲市蘆洲國民小學,表現出音樂和表演天賦。
1961年,鄧莉珺接受“九三康樂隊”二胡演奏者李成清的音樂指導。1962年,隨“九三康樂隊”四處慰問演出。1963年,參加“中華電臺”全臺黃梅調歌唱比賽,以《訪英臺》擊敗眾多年長選手,獲得比賽冠軍。1964年,鄧莉珺代表學校參加全縣國語朗讀比賽,獲得第一名。1965年,就讀臺灣金陵女子中學。
1966年,鄧莉珺接受臺視《藝文夜訪》節目訪問並獻唱歌曲,首次與聽眾見面;利用課餘時間參加正聲公司歌唱訓練班,以第一名成績結業;參加金馬獎唱片公司歌唱比賽,以《採紅菱》奪得冠軍。1967年,參加臺視《群星會》節目,首次於電視節目中表演。
1967年,鄧莉珺自金陵女中休學,加盟臺島宇宙唱片公司;9月,推出第一張唱片《鄧莉珺之歌—鳳陽花鼓》,正式開始職業演唱生涯。
1968年4月,鄧莉珺參加臺視《群星會》節目,在臺北“夜巴黎”、“七重天”等音樂場所登臺演唱,創造連續數月滿場的紀錄;以平均每三個月兩張唱片的出片速度推出多張唱片。
1969年,出演臺島宇宙唱片公司出資拍攝的音樂題材電影《謝謝總經理》;為臺島首部連續劇《晶晶》演唱主題曲;應邀主持臺島電視始上首檔帶狀節目《每日一星》。
毫不誇張的說一句,70年代的亞洲歌壇當中,沒有任何一位歌手能夠與鄧莉珺相匹敵,當時的鄧莉珺真正的做到了鄧姐出行眾歌手退避三分的架勢。
當然,對於張俊義來說,雖然喜愛鄧莉珺的才華和歌曲,但是鄧姐姐的形貌並不是張俊義喜歡的那一型。不過即便是這樣,張俊義對於鄧莉珺的善良以及做出的慈善也是敬佩不已的,這單純的是一種欣賞。
1969年12月27日,鄧莉珺參加香江工展會為“救童助學運動”義賣活動,以最高義賣金額獲得“慈善皇后”頭銜。1970年9月25日,鄧莉珺於香江九明愛中心舉行慈善義演。1972年2月,鄧莉珺參加香江工展會義賣活動,以最高義賣金額二度獲得“慈善皇后”頭銜。
其他地方鄧莉珺所做的慈善,張俊義不瞭解,但是在香江,她的所作所為,張俊義想要知道還是相當輕鬆的,哪怕事情已經時隔多年。
俗話說得好,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在事業上蒸蒸日上的鄧莉珺遭遇了人生當中一次最為嚴重的打擊。
因持不合法的印尼護照入境小島國遭媒體披露,日本有關單位因此下令調查鄧莉珺將她拘留。關於持有不合法護照的理由並無明確解答,當時的臺島人入境島國要申請島國政府核發的「渡航證明書」,鄧莉珺為了便宜行事便持一張印尼護照,自香江搭乘中華航空c116班機由東京羽田機場入境島國。雖然一時混過島國海關,但旋即遭媒體披露其不法情事立刻遭到嚴謹的島國官方調查。
小島國出入國管理局東京事務所公佈調查結果,證明鄧莉珺所持印尼護照並非假護照,也沒有偽造集團出售假護照只是發給手續不合法。
小島國法務省裁決將鄧莉珺驅逐出境,且不准許她入境小島國。接獲裁決,當時的鄧莉珺一身樸素的穿著離開收留所,她低著頭,快步上車,心情沉重無比。鄧莉珺違法情事雖不大但因小島國輿論向來對於公眾人物的操守要求頗高,同時也對犯法行為特別敏感,她的演藝事業因為此一醜聞受到重挫。
當時的鄧莉珺在遭拘留時痛哭流涕,相當害怕被釋放後也曾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儘管真相已經釐清,但鄧莉珺還是有家歸不得,因為臺島也有她“行使假護照”問題待調查。
經此重大挫折,鄧莉珺決定重拾書本,留在美利堅洛杉磯讀書,暫時放下她最愛的歌唱事業。
就在這樣的情形下,程龍和鄧莉珺本來不相交的兩條平行線,偶然間相識了。
當時程龍在嘉禾公司的安排下在美利堅拍《殺手壕》,而鄧莉珺恰好正在美利堅遊學,身處異國他鄉的兩人很快就成了好友,並且迅速發展成戀人關係。
程龍眼中的鄧莉珺:溫柔、聰明,有幽默感又美麗,在服裝和食品上的鑑賞力令人羨慕……是典雅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