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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首次,據說,到場的“王老五”們個個都是重量級人物,大部分人的個人資產超過200萬元,更有十幾位“鑽石”級別的億萬富翁。佳人自然也不弱,沒有點兒沉魚落雁的底氣,怕配不上“鑽石”閃亮。
“郎財女貌”的盛宴,肯定遭致口水與板磚。富翁和美女,一向不佔據道德優勢。平常百姓在晚報上登個百十字的徵婚無人搭理,財男靚女要是刊載大幅廣告覓佳偶,必驚天動地。這有什麼呀?人家不過大大方方表明自己是有錢人(或要找有錢人),報屁股的徵婚上,不也寫著自己(或要求對方)有車有房嗎?
遭人怨恨,無非是金錢和美貌赤裸裸地連在了一起。可不管你承不承認,美麗都是有價的。作為稀缺資源,它具有天生的價格優勢。但是,你萬萬不能給它明碼標價。
一個長相難看的弱女子,為生活所迫(比如替父母看病,供兄妹上學之類)願意以身相許,換得某位男子的慷慨解囊,會讓人唏噓同情;若是一位美女,藉著傾國傾城之貌嫁入豪門,即便她一樣要供養父母,照料兄妹,也多半受人側目。
同樣是上蒼的恩賜,我們能接受因天賦不同而造成的個人境況的差別(你不能否認,有些人天生聰慧,他們比別人付出更少,得到更多),卻不接受因為長相好壞而導致的迥異人生。天生聰明,是可以用來光明正大換取財富地位的;天生麗質,卻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作交換——一個人僅憑著爹孃給的一張臉,就心想事成、平步青雲,實在是天大的不公。
可這個世界,人生而不平等。不管我們從理論上如何不接受美貌的價值,卻無法否認其誘惑力。它確實給擁有者帶來了好幸氣。
美國得州大學的夏馬梅斯和密歇根州立大學的比德爾,從事過一項與美麗相關的經濟學研究。被調查者中,9%的男性認為自己貌不驚人,每小時的薪水比“帥哥”低9%;“帥哥”的時薪比平均薪金高5%,“靚女”比平均高出4%。可見,男人因美麗而得到的經濟獎賞,要高過女人。
兩位經濟學家又研究了必須招徠客戶的私營律師和無須招徠客戶的公共部門的律師,結果發現,長相好的律師,傾向轉入薪酬更高的私營律師行工作,相貌平平的律師恰恰相反。經濟學家總結到:所有歧視政策都是僱主定的,但我們發現的證據表明,所有的薪金差別似乎一直如此——用任何一種理論都無法改變它,所有證據都證明了導致此種差別的原因,是消費者的感覺方式。換句話說,問題出在我們全體人身上,我們都是好色之徒。
道理很簡單,假如你要選擇一個合作者,或是選擇一位替自己打官司的律師,你肯定會選擇看著順眼的那個人。不管我們嘴上對美女帥哥多麼不屑一顧,可實際上,我們都在製造或者掉入美貌陷阱。
夏馬梅斯教授與其合作者的研究還表明,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相貌好的女子比其他人收入至少高10%。長相的好壞,同個人秉賦一樣,確實造成了個人境遇的差別。
此時,豪華派對上的美女釣得“金龜婿”,也就沒什麼好奇怪的。至於富翁佳人的盛宴是否造美滿婚姻,那不是咱們操心的事。人家不比咱傻,知道什麼叫等價交換、物有所值。
不過,我們倒是可以思考一下美麗能帶來什麼——賞心悅目,一份好工作,一份高薪,或者,一樁好婚姻?
明碼標價的般配姻緣
婚姻市場也存在公平競爭,競爭的結果,是資源最優配置下“郎財女貌”的般配姻緣。
中國人的擇偶標準,一向是推崇郎才女貌的。男的要有才情,女的要有相貌。我們聽過太多才子佳人的故事,如果反過來變成“才女帥哥”,多少有些彆扭。當年,蘇小妹一句“雙手推開窗前月”,考得堪稱才子的秦少游滿頭虛汗,虧得有蘇軾在旁提醒,方才疑似“舞弊”地接出“一石擊破水中天”。身為婉約派之代表,風流少年秦少游都險些敗在才女手下,進不了洞房,其他沒有詩詞歌賦墊底兒的凡夫俗子,即便貌若潘安,怕也不敢輕易招惹才女們。輕則自討無趣,重則傷了男人的自尊——在才女蘇小妹的“婚試”裡,秦少游的處境多少有些可憐巴巴,絲毫沒了“香囊暗解,羅帶輕分”的瀟灑。
說郎才女貌是公認的社會標準,其實並不準確。男人的才當然需要社會的評價,特別是以詩詞歌賦為代表的才情,總要被展覽得世人皆知才好。美貌卻藏於深閨不外露。它多半隻是私人(或曰小範圍內)評價,後被好事者流傳,公眾往往只聞其名卻難得一見,最終,被某個向公眾充分展示才能的成功男人,獨家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