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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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刑律的官員,如果聽從了上司的主使,減輕或是加重了罪犯的刑罰,也要被處死,並將其妻子充作官奴,家產沒入官府。對於貪汙,朱元璋的認識十分深刻,認為這直接關係到政治風氣乃至國家的生死存亡,他說:“吏治之弊,莫過於貪墨。”認為此弊不除,欲行善政,絕無可能。於是,《明律》規定,官吏必須廉潔奉公,即使因公出差乘坐公車,也不能捎帶私人財物,附載衣服等不得超過十斤,每超過5斤打十鞭,十斤加一等,直至笞至六十。凡貪汙者,至輕之罪也要發配到北方邊地,如果貪汙數額折價超過六十兩銀子以上,處以梟首、剝皮、實草之刑。其具體的做法是把犯官先砍去頭,然後再剝下皮,把頭掛在杆子上,把皮包上草秸,放在衙門口旁邊的土地廟外,或是擺在公座之旁,其用意是警告後來的官吏,不得再行貪汙。朱元璋的這一招雖不太“人道”,但卻十分有效,這種法令實行不久,吏治果然有所好轉。
但儘管如此,還是有些官吏膽敢以身試法,1385年,有人告發二司與戶部侍郎郭桓勾結貪汙,朱元璋迅速查勘,追出贓糧七百萬石。朱元璋大怒,把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的官吏全部處死。經過拷打,又牽連了許多人,最後殺人總數,包括官吏和地主竟達數萬人之多。在這種嚴刑峻法和“運動”打擊結合的綜合治理下,洪武年間的吏治總算呈現出了新的面貌。
其三是對官吏實行特務統治。中國古代政治思想中本來就缺乏人權觀念,但故意建立摧殘人權制度的,則由朱元璋創始,即三百年間使人聞而戰慄的“詔獄”和“廷杖”。
“詔獄”就是由皇帝直接指揮的皇家特務組織“錦衣衛”,後來又增設相同性質的“東廠”、“西廠”和“內廠”等非正規的司法系統,由皇帝最親信的宦官主持。這些特務組織最初是負責監視百官動靜的,只是負責調查及逮捕謀反妖言大奸大惡之人,後來發展到專門用於迫害在政治鬥爭中的失敗者。這些特務組織相互交錯,密如蛛網,遍佈全國的各個角落。這樣,街頭巷尾的一舉一動,夫妻吵架和市井打鬥,早上發生,晚上就到了皇帝耳中,這是中國前所未有的現象。
一次,博士錢宰罷朝回家,在路上信口吟道:“四鼓咚咚起著衣,午門朝見尚嫌遲,何時得遂田園樂,睡到人間飯熟時?”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對錢宰說:“昨天做得好詩!不過我並未‘嫌’你啊,改作‘憂’字怎麼樣?”錢宰一聽,連忙跪下叩頭,嚇得出了一身冷汗。好在朱元璋並不是要追究他的罪責,而是要顯示自己的無所不知,錢宰才算沒有倒黴。吏部尚書吳琳告老還鄉,已是無所作為,但朱元璋還是不放心,常派錦衣衛去監視他。一天,一個特務向田間插秧的一個老農夫問訊道:“這裡可有個退了休的吳尚書嗎?”那老人措手答道:“我吳琳便是。”朱元璋得到了這一訊息,知道吳琳並無異志,十分高興,獎賞了吳琳。
大學士宋濂是著名的學者,對朱元璋可謂赤膽忠心,但朱元璋還不放心,經常派特務監視。一天,宋濂在家請客,特務竟把赴宴人等乃至菜餚全都列單彙報給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問宋濂請客及菜餚的情況,宋濂把所請客人和菜餚情況一一據實回答,朱元璋聽後十分滿意地說:“宋學士所說皆實,沒有騙我!”國子監祭酒宋訥有一天在家生悶氣,監視他的人認為有可能是對皇上不滿,就偷偷地把他生氣的樣子畫了下來,交給了朱元璋,第二天上朝時,朱元璋問他何故生氣,宋訥做了解釋,朱元璋知道他生悶氣與朝事無關,才不追究。宋訥非常奇怪地問太祖怎麼知道他的家事,太祖就把那張畫像拿出來給他看,結果宋訥幾被驚倒。
就這樣,朱元璋掌握了臣下的一言一行,臣下深恐動輒得咎,真正做到了前人所謂的“慎”、“獨”,哪裡還敢有不臣之心呢?
對人權具有同等摧毀功能的還有廷杖,即在大庭廣眾之下,用木棍打罪犯的屁股。這是一種痛苦難忍的刑罰,受刑人大聲哀號,頭面撞地,塵土塞滿口中,鬍鬚能全被磨脫,情形慘不忍睹,強壯的人可支援八十下,超過一百的往往在杖下斃命,僥倖不死也要割去敗肉數碗,醫治半年以上。肉體的痛苦也許是次要的,最難醫治的還是心靈的創傷,在眾目睽睽之下暴露下身並呼天搶地,那是一個有自尊心的人無法接受的羞辱。在廷杖制度下,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沒有人能維持人性的尊嚴。
朱元璋還設立了巡檢司,讓巡檢司專門負責盤查全國各地的過往行人,人們被限制在方圓一百里的活動範圍之內,如有超出,須事先弄得“路引”,這是防止人民串連造反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