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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博伊斯應了一聲,手按著帽子跑回了後方,向著一個騎著馬計程車兵說了幾句,隨即那個士兵就騎馬向騎兵隊的方向奔去。
戰爭的情況還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科西嘉人和義大利僱傭軍比想象得更為脆弱。
又一次炮擊之後,已經有些科西嘉人逃走了。
首先是他們並沒有受到什麼創傷的後列。似乎後邊的幾個連隊,因為看到前方同伴的慘狀,而產生了恐懼。恰好這一次的攻擊落在了前列偏靠後的位置,他們中的一些膽小鬼便選擇了臨陣脫逃。接著便是飽受炮火蹂躪、摧殘的前列。他們是在直接受到炮火打擊後,才退卻的。
不過,前後兩列相比,即使前列已經損失了許多人,但前列的逃走人數還是比後列的多上許多。
這個時候,我突然觀察到,在科西嘉人佇列的最左邊,有一支全部站立在水稻田旁的土路上的線列隊,仍然保持著完整的編制。當我拿起望遠鏡望去時,只見到這支線列隊的旁邊,騎馬立著一個穿著比一般指揮官更為華麗之人。
難道他就是指揮官?雖然不清楚那人的來頭,但本著擒賊先擒王的想法,我突然想到了米歇爾的那支騎兵隊。
於是,在前一道“按兵不動”的命令剛剛發出後不久,我便再度向博伊斯命令道:“通知米歇爾,率領他的騎兵隊,以斜線突擊科西嘉人左邊的那支一直不動的線列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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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敵軍潰敗
米歇爾的騎兵隊如今還有兩百五十餘騎人馬,但其中除了他最初的那二十名擁有完整裝備的甲騎兵外,其餘的兩百餘名騎手都可說是裝備簡陋的輕騎兵,甚至因為他們中有許多人來自於步兵科系,故而大多都可以說是騎著馬的步兵。
自火槍被大規模裝備以來,騎兵對戰局的影響便日益下降,但是,騎兵對於現在的步兵的優勢,卻依然存在。現在的火槍,畢竟準星差、shè速慢,只要騎兵避免從準備好shè擊步兵線列隊形的正面發起衝鋒,那麼步兵拿騎兵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
我一直不太明白在火器作為戰場主要武器的現在,厚重的甲還有什麼用甲騎兵是一種重騎兵,裝備極有中世紀騎士的風格——全身披著金屬盔甲,只是因為冶鐵工業的進步,才沒有中世紀時候的那般厚重,但是,相對於普通的輕騎兵,他們的盔甲還是有些礙事。
自然,這主要還有成本上的問題。如果說養活一名輕騎兵的huā費是養活一名普通步兵的兩倍至五倍的話,那麼養活一名重騎兵的huā費便需要平方一下。馬匹、盔甲還有訓練,樣樣都要據我所知,全法蘭西也就只有凡爾賽附近駐紮著兩支甲騎兵團,陸軍之中的騎兵,更多的還是被叫做“龍騎兵”的輕騎兵。
也許是因為前世在東方的緣故,所以滿腦子都是霍去病的“追亡逐北兩千裡,從此漠南無王庭”的影像,故而就特別難以接受中世紀時期歐洲的重灌騎士,以及他們的後代甲騎兵。
騎兵因為騎在馬上,故而本身便具有比步兵更強的衝擊力,再加上騎兵還具有步兵所不足的機動故而是在冷兵器以及熱兵器早期十分有用的一個強力兵種。然而,若是騎兵裝備上了重甲,或許可以增加衝擊力,但機動xìng的優勢卻反而會失去。
不過,無所謂是重騎兵還是輕騎兵,在現在這個不足一千米的距離之中,任何騎兵的衝鋒都足據殺傷力和機動力。
在兩軍的步兵還相距六七百米的時候,只見米歇爾率領著他的騎兵自最左翼斜chā而入。他們就從貝克裡伯爵的步兵線列前,風風火火地穿梭而過,如一把利劍,斜刺入科西嘉人的身體之中。
騎兵隊擺出的是在衝鋒時有助於改變隊形的菱形陣。這個陣型在衝鋒的時候猶如古老的鍥形陣,突出的菱形頂角可以如一根三角釘,毫不費力便能夠釘入敵人陣型。但同時,菱形陣事實上也具有線列陣面寬的特點,菱形的每一條邊,也就是一個線列隊形的正面。故而,騎兵以此陣型衝鋒的時候,可以選擇以鍥形陣的方式切入,也可以選擇在來到敵人面前時,轉以線列隊形的正面衝擊。
火炮一直在不過,因為shè擊的目標是離騎兵衝擊目標有一定間隔的水稻田中,故而並不用擔心會傷到已經接近目標的本方騎兵隊。
我再次拿起了望遠鏡,這一次自然是想要看看米歇爾是如何進行騎兵戰鬥的,同時也想要看看米歇爾的指揮排程能力,畢竟兩百多名騎兵中,真正的騎兵不過幾十個,而且指揮官與部隊的協調時間也短。在短暫的時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