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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笑,這一招對付朝廷的利器,到了清初可不管用了,由明入清,當局態度為之一變,大大收緊了對言論的控制,規定“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
我大清對哭廟鬧事的態度十分鮮明,只有一個字,殺。粗野的八旗王公會跟讀書人講道理麼,自然不會,最著名便是順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我大清有力地處置了一起尋釁滋事的群體事件,抓獲了製造謠言、煽動群眾鬧事的名流倪用賓等十一人,兩個月後,又捕獲此次群體事件的幕後策劃者、著名文人金聖嘆。
那次群體事件事後被稱為“哭廟案”。起因是有人舉報蘇州府吳縣縣令任惟初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徵稅任務,不恤民情,將不按時交稅的民眾拉到縣衙打板子,以至打死了一個人。訊息傳出後,又有人證實,任惟初自己盜賣官米,中飽私囊。於是,民情洶洶,士子憤慨,紛紛表示:“自明太祖立法至我朝定鼎以來,未有如惟初之典守自盜者也。”
當時正值順治駕崩,按詔府衙應設靈舉哀痛哭三日。二月初四這天,一百多名當地生員學子紛紛來到文廟,以哭先帝為由聚集,旋即來到府堂,鳴鐘擊鼓,跪進揭帖,要求驅逐任縣令。隨同而至者達千餘人。可見這些江南讀書人讀書讀到,將腦子都讀壞了,將豺狼猛獸當成慈悲為懷的大師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