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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以逆邦國之治;小史掌邦國之志,奠繫世,辨昭穆,若有事則詔王之忌諱;內史掌王八柄之法,書王命而貳之;外史掌書外令,掌四方之志,掌三皇五帝之書,掌達書名於四方;御史掌邦國都鄙萬民之治令,以贊冢宰,掌贊書。《曲禮》曰:史載筆,士載言。夏有太史終,殷有太史摯,周有太史佚、太史儋、太史叔服、史籀、史蘇、史趙。孔子曰:周任,古之良史也。老子為周守藏室史,又為柱下史,則其職也。《春秋傳》曰:晉趙穿弒靈公,太史董狐書曰:“趙盾弒其君”。盾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非子而誰?”齊崔杼弒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又殺之。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聞太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楚王與右尹子革語,左史倚相趨而過。王曰:“良史也!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丘。”《史記》曰:秦趙澠池之會,其君相為鼓瑟扣缶,皆命御史書之。是則周之列國,亦各有史官,書事記言,以裁討典。不虛美,不隱惡;善以勸世,惡以示後,所以暴露成敗,昭彰是非者也。遭秦滅學,官失其守。至漢武帝,始置太史令。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副上丞相。故司馬談父子世居此職,得撰《史記》。故《史記·太史公自序傳》雲:述陶唐以來至麟止,自黃帝始,原始察終,考之行事,著十二本紀,三十世家,十表,八書,七十列傳,凡一百三十篇,成一家言,是也。《後漢書》雲:班彪續司馬遷後傳數十篇,未成而卒;明帝命其子固續之。固以史遷所記,乃以漢氏繼百王之末,非其義也。大漢當可獨立一史,故上自高祖,下終王莽,為紀表傳九十九篇,逮上之。十志未畢,扶風馬續及其妹曹大家所成,今《漢書》是也。其後又有《東觀漢記》。《後漢書》雲:詔劉珍、陶、伏無忌等述於東觀,謂之《東觀漢記》。列傳載記凡百二十篇是也。世以《史記》、班固《漢書》及《東觀漢記》為三史矣。後三國分方,魏吳各有史官,蜀無其職。晉初,陳壽採集其事,謂之《三國志》,凡六十五篇。自茲厥後,世有史書,雖不及遷固所修,亦其次也。
§事對
【方誌 直文】《周禮》曰:外史掌四方之志。鄭玄注曰:志,記也,謂若魯之春秋,晉之乘,楚之檮杌。《漢書》曰:劉向、揚雄皆稱遷有良史之才。其文直,其事核,不虛美,不隱惡。
【不虛美 謂實錄】《魏志》曰:王肅對明帝曰:“司馬遷記事,不虛美,不隱惡。劉向、揚雄服其敘事有良史之才,謂之實錄。”
【司籍 掌書】《左傳》曰:荀躒如周,籍談為介。王謂籍談曰:昔而高祖孫伯黶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政,故曰籍氏《周禮》。內史掌書王命而貳之。
【記善 書過】《禮記》曰:五帝憲養氣體而不乞言,有善則記之為惇史。《韓詩外傳》曰:周舍對趙簡子曰:“臣操牘秉筆,從君之後,伺君過而書之。”
【帝書 王籍】《周禮》: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陸士衡《晉書·限斷議》曰:三祖實終為臣,故書為臣之事,不可如傳,此實錄之謂也。而名同帝王,故自帝王之籍,不可以不稱紀,則追王之義。
【新載 舊章】張衡《表求合正三史》曰:臣伏見陛下思光先緒,以典籍為本;而史書枝別條異,不同一貫。建武以來,新載未就。杜預《春秋序》曰: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
【嗣書 續記】《左傳》曰:齊崔杼弒莊公,太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又殺之。而死者二人。《東觀漢記》曰:班固徵詣校書,除蘭臺令史,遷為郎,典校密書令史。卒前所續《史記》也。
【微文 隱切】班固《典引》曰:永平十七年詔曰:司馬遷著書成一家言,揚名後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諷刺,貶損當代,非誼士也。《魏志》曰:明帝問王肅司馬遷以受刑之故,內懷隱切。著《史記》,非貶孝武,則令人切齒。
【述漢 遵周】《東觀漢記》曰:時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記》,詔下京兆收系。固弟超詣闕上書,具陳固不敢妄作,但續父所記述漢事。杜預《春秋序》:仲尼因魯策書成文,考其真偽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禮法。
【書名 循理】《左傳》曰:鄭為遊楚亂、罕虎、公孫僑、公孫段、印段、遊吉、駟帶私盟於閨門之外,公孫黑強與於盟,使太史書其名,且曰《七子》。《晉中興書》曰:仲尼遂因魯史而書陽秋,皆循理而動,著為實錄。
【方冊 直書】《家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