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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有,有大有小,看大看小。
王法官笑了,我第一回聽說,罪還有看大看小。
老六解釋,你看,罪本來是七年,律師一辯,變五年。合議庭一議,變三年。
原來是這個意思。王法官說,那你看,李百義的罪是大是小?
老六不吱聲了,只是笑。他說,這就要看您和合議庭的結果了。
王法官嘆了口氣。不說話了。一會兒,他拿起那條煙來,掂了掂,說,這條煙可真沉哪。
老六說,王老,你自己看看,李百義是不是好人?您不要聽我們說,您自己說?
王法官說,如果說李百義是好人,我更不能拿你這東西了,我拿了你這東西,不單是貪贓枉法的問題,是昧良心的問題。
老六說,您不收,我心裡哪有底啊。
王法官說,拿了你這東西,我心裡就沒底了,我這樣告訴你吧,我就是願意拿千千萬萬人的東西,也不拿李百義的東西,懂了吧?
老六回到旅館,把情況說明。陳佐松向他發火,幸虧法官沒收東西,估計也不會說出去,否則又加了行賄的罪名。
老六說,奇怪了,他們都硬是不收李百義的東西,說只要是李百義的,什麼也不能收。
遊德龍說,是不是李百義從前打土豪的名氣太大了,誰都怕。
老六說,我看不像,王法官像是被李百義感動了。
孫民終於熬不住了。這一週他彷彿活在一個黑洞裡。雖然他是自由的,卻有千萬條繩子綁在身上。他體會到了在逃犯的感覺:在白天行走,卻好像在黑夜。
他想到了解脫的各種辦法。但只有一種是最有把握的,就是把一切公之於眾。可是這樣的結果是把自己關進看守所,而且要承受罵名。但如果不做任何表示,等到秘密公開,他同樣也要進看守所,這樣的話,他不會有罵名,但卻有一種更嚴重的威脅,這種威脅來自李百義一方。因為李百義跟他說過,他放棄了外面的自由,得到了裡面的自由。如果孫民選擇後一種方式,可能兩種自由一起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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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真相,就得平安。說謊,就受捆鎖。現在成了一個簡單的道理。孫民經過兩個月的觀察,親眼看到了李百義在看守所的生活,這個人現在很平和,他每天晚上睡得很香,也吃得很多,所以李百義明顯胖了。他在號室裡提水,刷廁所,做得很認真。孫民認定,這就是一個有所放棄的人的表現。
可是現在,孫民要放棄的是他的自由。
如果他不放棄,按照孫民聰明的大腦判斷,陳佐松會拚死把那個失蹤案弄得水落石出,那時,它會是一個轟動的事件。因為現在上面正在整頓警界的刑訊逼供案件,淨化執法環境。失蹤案公開的那一天,孫民料定自己同樣要進看守所。
又過了四天,孫民快要崩潰了。他感覺到的壓力中,不但有外在的危機,而且有內在的良心譴責的成分。他看到了李百義案的全過程,當那些支援李百義的群眾聚集在黃城公安局的時候,他第一次被震撼。因為他從來沒有經歷過這種場面。孫民從那一刻起對李百義刮目相看。在這之後對李百義的用心觀察中,孫民目擊了很多證據,顯示這個人的心是自由的。李百義表現出來的從容、隨和、喜悅,像是一股體味,是孫民可以聞到的。
這天晚上,孫民一個人留在看守所過夜。他的心中翻滾。折騰了一個晚上,無法入眠。
孫民出來散步,他來到號室上方,那是武警監控號室的制高點。孫民看到了在一個大統鋪裡睡著了的李百義,透過巨大的蚊帳,孫民看見李百義像嬰兒一樣踡縮著,睡得很香。很久,他也沒翻一下身。孫民回到房間,躺在床上,一直到凌晨三點,他還是清醒的。可是他的汗卻溼透了衣服。他感到軟弱了。這時的孫民感到無比軟弱。他需要一個人給他力量,讓他度過難關。
在經過好幾天的折磨之後,到了週四上午,孫民似乎越過了那座大山,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準備向上級反映失蹤案的真實情況。可是,應該找那一層上級,他沒有主意,最後,孫民決定,直接向市委反映情況。
孫民一個人悄悄來到了市委,找到了分管政法的副書記。他用了三個小時時間向副書記說明了十年前的那個失蹤案的詳細過程,就他所瞭解的部分已經表明,這是一宗典型的刑訊逼供案。
副書記聽完說明後十分震驚。他最後的表態是:不惜一切代價徹底查清失蹤案的案情,無論涉及何人,一切按法律程式處理相關涉案人。這是要拿自己的糸統開刀的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