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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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選舉人就將作為這個州的代表,出席於12月在各州州政府舉行的選舉總統和副總統的投票。這樣,在一個州贏得選民票數最多的候選人就囊括該州全部選舉人票。因此,在毫無希望獲勝的州,候選人乾脆就放棄,而在有把握的州又沒必要花過多的錢做廣告,因而大家都把精力和錢財放在那些不確定的州上。
2004年9月,加利福尼亞、紐約、得克薩斯等傾向明顯的大州已基本從競選中消失,大選決戰集中到了十個不確定的州:佛羅里達、賓夕法尼亞、俄亥俄、明尼蘇達、威斯康星、艾奧瓦、內華達、新墨西哥、西弗吉尼亞、新罕布什爾。隨著選情變化,布什的競選班子調整策略,加大了在明尼蘇達、賓夕法尼亞、新墨西哥和密歇根等州的廣告投放。
在這些州的電視上,本?拉登和他的追隨者的面容不時從電視螢幕上閃過,播音員說:“面對這些瘋狂的殺手,你會信任克里嗎?”而克里則反唇相譏:“在布什和右翼共和黨的領導下,我們失去了270萬個工作機會,為歷年來最差。”可憐的“搖擺州”的老百姓,要天天面對這些無聊的廣告,該有多煩啊!
在網路時代,聰明的競選顧問自然不會錯過因特網。
電視廣告算是批發業務,候選人可向受眾兜售自己的觀念;而因特網、電子郵件則給候選人提供了另外一種和選民交流的方式。有經營頭腦的人士便看中了這塊市場。
一家叫“基層企業”的公司和我有過深入交流。這家公司在2003年花50美元建起一個網站,為克拉克將軍籌集競選資金,在很短的時間內便獲得了50萬人的支援,募集到200萬美元。這家公司的董事長是麥克?邁庫裡,曾擔任過前總統克林頓的發言人。其副總裁約翰?希林科和比爾?麥克因特里,詳細講述了他們利用因特網為候選人提供幫助的情況,但是二人拒絕透露收入,只說這家只有30人的公司收入頗豐。
美國總統大選的成年選民投票率不到50%,選民一是沒時間,二是沒興趣,三是認為政治和自己無關,於是,這家公司建起網站,鼓勵人們去投票。當然,這並不是在做“好人好事”,而是受人之託。如果是受民主黨僱用的,就會想方設法讓民主黨支持者或傾向民主黨的人去投票。
公司的服務方式是傳送電子郵件。首先,他們在網站上徵集民意,然後向合適的人群傳送電郵,郵件通常會是人性化、個性化的,裡面會有讓人落淚的故事或令人捧腹的笑話,後面連結相關資訊。在籌款時,也很講究說話技巧。比如說,他們不說讓收到郵件的人掏錢,而是說我們支援的候選人需要錢,如果在某月某日之後再寄就來不及了。另外,他們還會給捐贈者送些小禮品。
約翰?希林科說,現在的總統大選不在於你有多少支持者,而在於你的支持者中有多少人去投票。他認為網站推出的個性化交流,有助於勸說民眾去給自己喜歡的候選人投票。希林科說,布什和克里都有自己的宣傳網站,他們每則電視競選廣告的結尾,都會註明自己的網址。克里早在2004年年初就設立了自己的中文網站。
2004 年大選被稱為有史以來最昂貴的大選,而用在廣告上的銀子也比以前多。據統計,平均每週有500萬美元用在廣告上。兩黨競選陣營至今在全美各大電視收視網投入5億多美元打廣告戰,與2000年大選的2億美元多出了一倍多。
2004年大選,布什和克里籌集的資金雖然大大超過從前,但兩人加在一起也不過億美元,這麼看,支付電視廣告都不夠,更不用說支援電話推銷、入戶談話的費用和僱傭顧問公司的費用了。好在他們有強大的後援——“527”團體。
2002年,美國出臺“麥凱恩—法因戈爾德法案”。法案規定,不限制非政黨組織接受鉅額軟錢,只要他們在大選廣告中不旗幟鮮明地支援誰或反對誰。美國稅法第527條談到了這類組織,這類組織因此被戲稱為“527”團體。
根據競選法,“527”團體不得與總統候選人或兩黨有任何正式聯絡,不得支援某個總統候選人,但可以進行攻擊。這些組織出錢做廣告,設定議題,在大選期間出盡了風頭,其中最著名的“527”團體有反對布什的“MoveOn選民基金會”和反對克里的“快艇老兵尋求真相”。中立的“公共整合中心”(Center for Public Integrity)提供的一份報告顯示,從2003年1月1日到2004年9月30日,這些組織籌集了創紀錄的億美元,其中的28 個組織籌集了億美元,專門用於總統大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