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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一點,不管是哪一種奉獻,都會讓你開心。奉獻,總是會讓人快樂。這就是為什麼我的三大原則裡面有一個是‘樂於助人’。

當然,人的品質中是還有其它值得發揚的東西,不過我沒有提到幾個傳統的要求,比如仁,義,忠……一是因為人的好品質實在是太多,我怕亂花迷人眼了。二是我是從本性的角度去闡述人應該在這一領域的作法,顯得有點面窄。仁?仁者愛人,亦或愛人者仁,但是根據我的成功原則,與騙術方面的概述,愛人者未必仁,所以沒辦法把它加入對人行為的要求當中,義一樣,忠一樣。這些東西只有你的心才能給你正確答案。有的人說,要做事,先做人。學好了做人的道理,就學會了做事的道理。不過先做事,後做人也未必不可。學會了做事的道理,也就學會了做人的道理,於是做事與做人變成了一體。難道有會做人不會做事?或者會做事不會做人的人?

而關於理論與實踐,誰先誰後不重要。我有講過。實踐是高於理論的。又我在大腦功能的講述中也講過,思考是所有品質之首。所以請在這兩個‘矛盾’的說法中挑一種作為你的行事風格吧。實際上他們的關係就如思而不學與學而不思一樣。所以既要學理論也要重實踐。就如能力與機遇,很難在兩者之間決定個老大老二,所以要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可別像……

我想以上八點用來做人應該夠了, 如果有認同我的朋友,請記住以上八項原則,然後平時做人做事的時候,問一下:“我這樣做符合以上八點沒有?符合,做。不符合,再商量。”如果能堅持到‘強迫自己做’變成‘自己願意做’或者‘事前要自問’到‘事前不用問’。這個時候,我估計,你差不多應該被鮮花與掌聲淹沒了吧。

(有的朋友問我平時交友該怎麼做,八大原則肯定沒錯,但有點大炮打蚊子了。我一向都認為交友應該遵循兩個原則:付出真心,讓他感動。只此兩點足矣。真心是基石,感動是目的!圍繞這個,還有很深的含義,請參考本人對奉獻的解釋,來思考這兩點原則。這裡我就不深談了。也許有人說,要是我對人人都用真心,讓人人都感動那這個社會不是更加美好了嗎?是的!不過這隻存在於理論上,不要忘了世界的本質,如果人人都大公無私的話,那麼只有一點大公無私的那一群人就變成自私了(暈,自私無私變成博弈問題了)。所以要在發展中求和平,而不要在和平中求發展。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雖然能做到以上八點者定為不世出的人傑,但我要說,這個時候,你的人生起步了!才起步?這結論應該又嚇跑一批人。在八大原則之上還有更高的境界,人生要達到什麼樣的境界才是做人的極致呢?假如我出這樣的一個問題。估計答案又是五花八門,就不浪費時間了。請記住且牢牢記住,以下一句話是本書的絕對精華:

人生的最高境界:言即法,行即則!

破繭十策之:言即法,行即則!

“言即法,行即則”即是人生最高境界,又是破繭法則,十策之中以它最不能直接應用於破繭,同時又數它最為強大。

後來我發現,它實質上與道家最高行為準則“契道”有異曲同工之妙(也是廣義的‘借勢’),但它不屬於抄襲道家思想,道家的道主要指自然之道,實際上‘道’還包括人道,民道,國道,君道,臣道,權道……可惜道家走了長生之路(從自然之道里歸納出來的),要是古代哪位道學大拿開了竅,實際上可爭取的歷史地位絕對不會低於“仁”,因為“仁”從實質上講只是“言即法,行即則”與“契道”的一個應用,其境界僅相當於“無私”。不信?可以將所有有“仁”字的地方用“無私”代替。

之所以叫“最高”,是本人根本思考不出比這個層次更高的境界了。當人達到這一境界之後,意味著再也用不著依從規則了,規則衍生於法則,“言即法,行即則”——“言行即法則!”這一境界本身就意味著法則。一舉一動皆為法則之極致應用,一言一行皆為法則之完美展現,換成‘人話’:達到這個境界的人,一言一行一舉一止,就是規則。呵呵!中國已經幾千年沒人達到這一境界了,因為這個境界的最最起碼標準就是——“成聖”!

末了,順便將本人的做人原則列出來以供參考吧:

原則一:講信用。

原則二:助人為樂。

原則三:不與小人交。

原則四:一旦認定,決不改變。

座右銘一:不凝滯與物,弗為外物所役,率性而為,而免於俗。

座右銘二:心若明鏡,秋毫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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