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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不足道的事件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成命運事件的,從定義可以看出命運是一種概念,它是不能獨立存在的,未來的命運事件肯定會有,但這並不是‘命運是註定的’這個論點的論據,再加上我在講真理一提出的一個問題,明天是必然的還是偶然的?偶然與必然,這是最垃圾的理論,多少人被這個理論給活生生繞死了,明天是必然還是偶然直接就關係到另一個問題:未來是偶然還是必然?就相當於在問,命運是必然還是偶然的?還記得我在前面講過的嗎?偶然與必然的問題我用天平受力模型來代替,很簡單,還是那個例子,我扔一個球,那麼這個球在空中的運動狀態就構成了一個軌跡,假如以空中某一點為參考,那麼在這一點之前,叫作“過去”,之後,叫作“未來”,而這條軌跡,就是“命運”了!後一狀態始終是以前一狀態為基地在力的作用下而確定的。這一點在生活中也能體現,比如,離現在越近的“未來”,如下一分鐘,會發生什麼事,我們基本可以推測的,而隨著時間越遠,比如明天,下週,下月,明年,十年,二十年,一個世紀,一千年……可以想像,越遠越不可推測,也就是無法想像與琢磨。這個就是天平受力模型在“命運”概念上的運用,因為時間越近,能掌握的資訊越全,事件的改變越少,而隨著時間的拉長,那麼影響事件發生的因素就會增多,以致於多到無可揣測,就變成了無法預知的未來。剛才我們說,命運是一種軌跡,並舉了籃球的拋物線的例子,但是,假如把我當成籃球,那麼我的命運會比籃球軌跡複雜千萬倍,因為有太多的因素作用於我,於是人的軌跡(命運)就更難確定,通俗點講就是,現在這一刻是確定的,但眾多複雜繁多的因素(外因及內因)推動著現在這一刻向下一狀態變化,但因為規律變化組合讓這個外因不可推測(天平受力模型中不可推測的冰雹),於是,我們的下一狀態是不確定及不可準確推測的,但根據運動的連續性可知,下一狀態是肯定存在的,於是我們得到了這個結論,命運這個現象存在但不確定,它決定於現在這一刻。(命運是一種現象、是一種軌跡、是一種概念三者不矛盾,想不通把扔籃球的動作複習一遍)所以,人不能干涉命運的存在性,但可以把自己的行為變成推動命運變化的因素,而改變它的方向。也不知道解釋清楚沒有,舉個例子,你是駕駛員(自已),車以一定速度開(時間),決定車的軌跡(人生、未來或者命運)的因素有很多,(駕駛員、車零件、天氣、路面、其它的車、雜七雜八……),作為駕駛員的你不能干涉車行軌跡的存在與否(命運的存在性),但自己的行為卻可以讓車行軌跡方向(命運方向)發生變化。由此引申可知:自己出力越多,越積極的推動事物、事件的發生,那麼自己的行為在所有因素的比重也就越大,那麼改變事件方向的力度越大,當存在這樣一種情況,當自己推動事件的結果與自己願望符合的時候,我們把這種現象叫做“夢想成真”。同時又,根據運動的絕對性,可知時間不停止,於是人生腳步不停止,區別只是在:有人被推著走,有人自己努力走!所以,命運不是註定的,於是,‘宿命論’就是不嚴謹的,當然,我沒有說它是錯誤的,因為‘宿命論’中所包含的命運的存在性是正確,只是方向性它認為是確定的,我認為是不確定的。話著回來,確定的話人生也就完蛋了!這裡再扯點題外話,以上所言的命運的存在性與方向性也能解釋“時勢造英雄”與“英雄造時勢”的問題,在人的資源差別不明顯的時候,某位人物透過某些手段在一定的時勢下,積累了超過其它人的資源及力量的時候,那麼他就成為了英雄/梟雄,這就是“時勢造英雄”,而英雄/梟雄們用手上的力量改變或者干預歷史具體程序與方向的時候,就是“英雄造時勢”。
每一件事情都會在我們的生命中烙下印跡,只是很多無足輕重的小事留下的印跡太淺,三下五除二就被抹去了,所以無論是誰都不可能把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給理個一個不落,而記憶本身也不是順序式的,據我估計應該是“順序儲存,選擇性覆蓋”模式的,即正常情況下,記憶是連續性的,但一些模糊的記憶會選擇性的被更新或者被覆蓋,於是記憶就會失去一部分(猜測),前文已經說過,人腦因為缺少一個自我檢測機制,或者說“自主意識”與“自動執行機制”兩口子沒有認知層面上的聯絡,造成我們對大腦內部執行機制以及身體執行機制嚴重缺乏感知,造成了很多麻煩與困惑,記憶的呼叫機制就是其中之一,夢應該就是大腦不經主人(自主意識)同意就自娛自樂(自動執行)的產物。也就是說,不去複習,我們失去的記憶將會越來越多,直到再也想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