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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固執的。但請相信,我盡力去做到公正客觀!本人自覺這本書最大的成就就是理清了三個問題之間的關係,無私與自私的關係,物質與意識的關係,能量與物質的關係,這是認知的基石。這裡只是說‘理清了’,並不意味著本人所得所言是正確的,請看官印證擇取。最近有些迷茫的朋友拿著其它的思想與我的作比較,實際上沒有必要的,我只能幫助想讓我幫助的人,而不是想駁倒我的人。這本書的寫作過程與任何一本書都不同。並不是第1第2第3一個主線式的。而是隻有先打一個框架,然後不斷的往裡面填充東西,就如勾畫,先一個輪廓,後細描。有時候長達幾天的思考也只能寫作幾十個字,所以此書字數不多,時間跨度卻很長!正是因為這種長期的無序的填充,在細節處理上有的地方不到位,比如,一個想法在半年以前認為是對的,半年以後認為是不對的,那麼一修改起來就很費勁的,有的時候很多結論就是根植於半年前的結論,於是一修改有的地方邏輯就混亂了。懂我講的東西的人應該能看到這種混亂,不過應該能從這種混亂中找到我的角度與立場。到時也請選擇你的角度與立場!
寫到這裡,我也了了多年的心願!跳出哲學圈,思想小有成,以後剩下的日子沒事就來完善一下我自己的想法,好好工作,創造價值。我終於不用再做一個瘋子了,變成了一個正常人。過去的日子,太一言難盡了。實際上我們都是從迷茫到清醒的。只是清醒到什麼程度而已。
總之,我已經找到我要的答案了,我不管它是對的,還是錯的,問題就在它已經有了。你們呢?我親愛的朋友們!當寫到這裡,這本書算完結了。實際上可以看出,在思想上,從我得出‘因無私而無私’的時候,可以說是接近於‘仁’(仁者愛人,即愛人者仁)的概念了。而在心態上,有點像道家的‘無為而為’概念(什麼是無為而為,很多人雖然經過翻譯仍然把握不到要領,實際上用白話解釋就應該是“用無所謂的心態去做有所謂的事”,“契道”下轄兩個準則:一是自然而然,一是無為而為)。而從我對‘*服’的闡述,又有點似佛家的‘四大皆空’的味道,說得好聽點叫‘相容幷蓄’說得不好聽點叫‘四不象’,不過這是巧合,大家都是從人的行為中去觀察總結,得出相似的結論很正常,如有雷同,純屬虛構。這是我觀察世界得到的,可不是‘拆了東牆補西牆’或者‘補巴褲子’。當我思想大成的時候,那個時候我才覺得,孔子那一批人雖然侷限很多,但好像真的很好很強大。不過書上都在說他的思想怎麼怎麼樣的出色,卻沒有人提‘仁’‘無為’‘空’的思想是怎麼得來的。欲做智者,先為迷徒!毫無疑問,任何智者都曾為迷徒!我想,他們當年一定也很迷茫,甚至比我更迷茫更痛苦,向先賢強者們致以最高的敬意。如果書中有甚得罪,一家之言,不甚慚愧!
有人說,我是馬哲的受害者,我必須要宣告。完全不是,我從十二歲開始思考一些讓人迷惑的問題。而18歲才接觸到馬哲。那個時候,我發現一個問題,我思考出來的東西,與馬哲的一些結論驚人的相似。尤其是唯物的觀點,為什麼?至少十歲的時候我就懷疑仙神的正確性了,有一次上課我們學到火箭可以飛到天上去,我當時就抱著很大一個疑問:萬一火箭撞到天宮怎麼辦?是撞上去?還是穿過去?很幼稚。而馬哲的思想卻解釋了這個疑問。所以對馬哲我是花過功夫的。不為別的,而因為他們走在了我的前面。當我把我的目錄寫好給人看的時候,很多人說,你這不是把老馬的東西拿出來刪刪減減,再發表點自己的意見嘛。這也可以拿來見人?實際上是有不同的,首先,“唯物”與“無神”雖是馬哲的觀點,但並不是老馬的原創;其次,對於物質與意識的第一第二性,本書根本就沒有討論,因為意識是功能的論點就註定它不需要被討論,這也是為什麼我明知本書還缺“主觀能動性”一節,卻不寫的緣故。辯證法,矛盾的觀點本人都認為過於模稜兩可,而真正沿用的馬哲的精髓,本人認為是“運動、發展、變化”的觀點,而經過再三論證與思考,我也認為這種觀點是應該繼承與發揚的,況且它在解決實務的時候體現出的生命力已經論證了這種觀點的正確性。不過,遺憾的是*先生的哲學是不純粹的,應該有人能看到我與的他最大區別,同樣的種子,不同的花。所以說我是馬哲受害者的論點是不成立的。我參考了他們一些分析事物的方法,但從我的描述中也可以看出,甚至對馬哲,本人也保持了一定的懷疑態度。這就是為什麼我要花無數功夫思考‘矛’‘盾’的問題。我講過,哲學是思考!是思維的方式。有且只有從這個意義上說,我懂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