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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樓有兩個入口,也就是說這棟樓其實有兩個單元。八層樓,每層樓是三套住房,那麼一個單元就二十四套住房,兩個單元就是四十八套住房。
所以誰是兇手?我首先是懷疑這四十八套住房內的住戶。因為如果是其他地方的人將死者搬運到這棟樓房,並將其推下天台,那風險必定會大很多。在這種密集緊湊的住宅區內,是很容易被人發現的。
我先對一單元的樓梯進行細細的調查,主要是看看樓梯上有沒有血跡,因為要將屍體搬運到頂樓,死者的血跡難免會留在樓梯上。但是一單元的樓梯上,並沒有發現血跡。
同樣,在二單元的樓梯上,也沒有發現血跡。看來兇手對血跡的處理那是相當完美的。
之後是對天台的調查。我發現無論是一單元還是二單元,天台的大門都是敞開的,也就是說無論誰都可能進入天台。
天台上有花壇,裡面不是種的花,卻是種的蔬菜。除了花臺,還有鴿子籠和雞籠,鴿子籠已經空了,顯然鴿子飛出去還未歸巢。雞籠裡的雞十分安靜,當我經過的時候,它們毫無反應,看來這些雞對人類沒有半點畏懼感,因為早已習慣了人類在它們面前來來去去。
根據居民們指示的死者墜樓位置,我找到了天台上對應的垂直位置。
從這個位置我發現,在水泥護欄上,有明顯的擦痕,而且護欄上生鏽的鐵欄,也留下了摩擦的痕跡。
這些擦痕覆蓋的面積很廣,我測量了一下,擦痕在水泥護欄上出現的長度,足有一米六。與一個人的身高相仿,那說明死者是被人平躺著抱上護欄,再從護欄上推下去的。
我相信,這個地方兇手必定要很用力的處理屍體,而且當時是晚上,那麼很有可能留下死者的血跡,兇手也無從發覺。
果然,在護欄的內側,我發現了擦拭狀的暗褐色血跡。為什麼是擦拭狀的血跡?那是因為兇手為了防止屍體過量流血,在她的頭部傷口包過一張帕子,在推死者下樓前,兇手取下了包裹在死者頭上的帕子,帕子上的血跡與護欄無意間的接觸,所以留下了擦拭狀的血跡。
在整棟樓的勘查中,只有天台上留存著有價值的線索,但是這些線索並不能證明是誰殺害了死者並製造自殺假象。
不過沒有關係,警方可以開展整棟住宅樓的清查。因為我相信,死者被害的第一現場,就在這四十八套住房之內。死者頭部被利器所傷,那麼血流量必定不小,即使再仔細清理,案發現場都會存留血漬,只要找到血漬,這個案子就可以基本告破。
雖說方式方法簡單,但是排查起來還是有一定的難度,第一是有的居民不配合,說警方胡亂搜查。當然,老呂也是做足了工作,申請了這棟樓四十八戶人家的搜查令。第二是有的住戶沒在家,而且無法判定這些沒在家的住戶是在案發後離家的,還是在案發前離家。對於沒在家的住戶,警察即使有了搜查令,也不可能撬了別人的家門進去搜查吧。所以只有透過電話聯絡對方,讓其儘快回家。當然,這其中不配合的也不少,特別是一些在外地務工的人員,他們是拒絕返鄉的。而且還有一些人,是根本聯絡不上。
最後,在經過挨家挨戶的排查後,並未發現案發現場。但是聯絡不上和拒絕返鄉而無法排查的住戶,一共有七位,於是我將目光聚焦在這七人身上。
民警們對這七人開始了更為詳細的摸排調查。
這七人中,有一個人引起了我莫大的興趣,這個人叫任懷年,在死者墜樓前一天,他撥打過110報過警,說是丟失了6萬6千元人民幣,不過現在此人無法聯絡。於是我著重跟進了此人。
向民警瞭解到,這個任懷年是在9月21日報的警,我聽了當時他的報警錄音,他在電話裡說道:“喂,我的包被人偷走了,在我加油的時候被偷的。”接線員問他在什麼地方被偷的,他說道:“南濱路加油站。”
民警告訴我,這起偷盜他們還在調查中,截止今日,並未抓獲小偷。
我問道:“他的錢是怎麼被偷的?”
民警說:“他把錢放在一個挎包中,並將挎包放在副駕駛,在下車加油後,回到車上就發現挎包不見了。”
我點了點頭,又問道:“這筆錢是報案人的私款還是所在單位的公款。”
民警說:“是公款。”
我一聽是公款,就覺得事情絕非那麼簡單了,於是又問道:“報案人的工作單位是哪?”
民警說:“是萬州康春醫藥公司。”
與唐振國一起,我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