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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石壁上刻字留名以求共享永生,村裡的許多東西也都喜歡在我身上留印跡。它們認定我是不朽之物,咋整也整不死。我的腰上至今還留著一頭母牛的半隻蹄印。它把我從牛背上掀下來,朝著我的光腰幹就是一蹄子。踩上了還不趕忙挪開,直到它認為這隻蹄印已經深刻在我身上了,才慢騰騰移動蹄子。我的腿上深印著好幾條狗的紫黑牙印,有的是公狗咬的,有的是母狗咬的。它們和那些好在文物古蹟上留名的人一樣,出手隱蔽敏捷,防不勝防。我的臉上身上幾乎處處有蚊蟲叮咬的痕跡,有的深,有的淺。有的過不了幾天便消失了,更多的傷痕永遠留在身上。一些隱秘處還留有女人的牙印和指甲印兒。而留在我心中的東西就更多了。
住多久才算是家(2)
我揹負著曾經與我一同生活過的眾多生命的珍貴印跡,感到自己活得深遠而厚實,卻一點不覺得累。有時在半夜腰疼時,想起踩過我的已離世多年的那頭母牛,它的毛色和花紋,碩大無比的Ru房和發情季節亮汪汪的水門。有時走路腿困時,記起咬傷我的一條黑狗的皮,還展展地鋪在我的炕上,當了多年的褥子。我成了記載村莊歷史的活載體,隨便觸到哪兒,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
在一個村莊活久了,就會感到時間在你身上慢了下來。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飛快地流逝著。這說明,你已經跟一個地方的時光混熟了。水土、陽光和空氣都熟悉了你,知道你是個老實安分的人,多活幾十年也沒多大害處。不像有些人,有些東西,滿世界亂跑,讓光陰滿世界追他們。可能有時他們也偶爾躲過時間,活得年輕而滋潤。光陰一旦追上他們就會狠狠報復一頓,一下從他們身上減去幾十歲。事實證明,許多離開村莊去跑世界的人,最終都沒有跑回來,死在外面了。他們沒有趕回來的時間。
平常我也會自問:我是不是在一個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經煩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厭倦了我的腳印,雖然它還不至於拒絕我走路。事實上我有很多年不在路上走了,我去一個地方,照直就去了,水裡草裡。一個人走過一些年月後就會發現,所謂的道路不過是一種擺設,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們玩耍的遊戲。它從來都偏離真正的目的。不信去問問那些永遠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們走到自己的歸宿了嗎,沒有。否則他們不會沒完沒了地在路上轉悠。
而我呢,是不是過早地找到了歸宿,多少年住在一間房子裡,開一個門,關一扇窗,跟一個女人睡覺。是不是還有另一種活法,另一番滋味。我是否該挪挪身,面朝一生的另一些事情活一活。就像這幢房子,面南背北多少年,前牆都讓太陽曬得發白脫皮了。我是不是把它掉個個,讓一向陰潮的後牆根也曬幾年太陽。
這樣想著就會情不自禁在村裡轉一圈,果真看上一塊地方,地勢也高,地盤也寬敞。於是動起手來,花幾個月時間蓋起一院新房子。至於舊房子嘛,最好拆掉,儘管拆不到一根好檁子,一塊整土塊。畢竟是住了多年的舊窩,有感情,再貴賣給別人也會有種被人佔有的不快感。牆最好也推倒,留下一個破牆圈,別人會把它當成天然的茅廁,或者用來餵羊圈豬,甚至會有人躲在裡面幹壞事。這樣會損害我的名譽。
當然,舊傢俱會一件不剩地搬進新房子,柴火和草也一根不剩拉到新院子。大樹砍掉,小樹連根移過去。路無法搬走,但不能白留給別人走。在路上挖兩個大坑。有些人在別人修好的路上走順了,老想佔別人的便宜,自己不願出一點力。我不能讓那些自私的人變得更加自私。
我只是把房子從村西頭搬到了村南頭。我想稍稍試驗一下我能不能挪動。人們都說:樹挪死,人挪活。樹也是老樹一挪就死,小樹要挪到好地方會長得更旺呢。我在這塊地方住了那麼多年,已經是一棵老樹,根根脈脈都紮在了這裡,我擔心挪不好把自己挪死。先試著在本村裡動一下,要能行,我再往更遠處挪動。
可這一挪麻煩事跟著就來了。在搬進新房子的好幾年間,我收工回來經常不由自主地回到舊房子,看到一地的爛土塊才恍然回過神。牲口幾乎每天下午都回到已經拆掉的舊圈棚,在那裡擠成一堆。我的所有的夢也都是在舊房子。有時半夜醒來,還當是門在南牆上。出去解手,還以為茅廁在西邊的牆角。
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個新地方認成家。認定一個地方時或許人已經老了,或許到老也無法把一個新地方真正認成家。一個人心中的家,並不僅僅是一間屬於自己的房子,而是長年累月在這間房子裡度過的生活。儘管這房子低矮陳舊,清貧如洗,但堆滿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