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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了。他的名字叫愛德華,但是別人都習慣叫他埃迪。他在市中心開了一家比薩餅店,每隔半年就換一輛新車,這事兒連他自己都覺得很可笑。他身上開始有點兒冒汗了,不過看上去他在這兒玩得挺開心的。一個小時之後,他徹底放鬆起來,好像和我們有二十年的老交情似的。當姑娘們在廚房裡聊天的時候,他把手伸過來搭在我的胳膊上。
“嗨,老夥計……有人說你在寫東西?”他說。
“偶然會寫一點兒。”我回答。
他狡猾地看了我一眼。
“能靠這個掙錢嗎?”
“可以,但是收入不穩定。”
“不管怎麼說,”他說,“聽起來這主意不錯啊。你漫不經心地把你自己的故事寫出來,對你來說不太費勁,然後就可以去銀行數錢了……”
“確實如此。”
“你的作品屬於哪種流派呢?”他問。
“哥特式小說。”我說。
整個晚上我都在冥思苦想,姑娘們的腦子裡到底在想些什麼呢?我深知有些東西是永遠都弄不明白的。埃迪這小子,我實在想不出麗莎到底看上他什麼了,除去酒量不錯、能天南海北地瞎聊之外,就知道坐在那兒不停地傻笑。雖然我一生中曾有過許多轟轟烈烈的計劃,但是我喜歡始終把眼睛睜得大大的,沒準什麼時候你就能領悟出一兩個絕招呢。埃迪讓我明白了一點,往往最初的第一印象是不準確的,實際上埃迪就是一個天使。
後來他醉醺醺地和我聊到孩子,甚至還談到了疾病和死亡。所有這些話題全都算上,也看不出有什麼讓人感到不愉快的事兒。我們嗓門有時很大,看上去有點兒可笑,只要時不時地來一根兒上等的雪茄,就可以一直堅持著不醉倒在地上了。埃迪帶來一瓶香檳酒,他瞧著我把軟木塞撬開,接著就給我倒了滿滿一大杯。
“嘿,我特別喜歡讓周圍的人都聽我一個人指揮。不,我發誓我一定能行,該死的,姑娘們,把杯子給我拿過來……”
第二天是個星期天,我們正在吃早餐的時候,就看見他拎著一個大皮箱進來了。他朝我打了個飛眼兒。
“我隨身帶了點兒衣服……在這兒感覺就跟在家裡一樣……”
他從箱子裡取出幾件短小的和服式運動服,幾雙舊鞋,還有幾件換洗的內衣。然後他走進浴室。半個小時後他出來了,換上了一件運動服,姑娘們紛紛鼓掌喝彩。邦果揚起頭看著眼前發生的一切。埃迪的腿很短,面板白皙,身上長滿了濃密的汗毛兒,他攤開雙臂接受大家的讚許。
“也不知道你們是否喜歡,”他說,“平時我在家最常穿的就是這種衣服。”
他過來和挨著我們坐下來,給自己倒了點咖啡,又開始聊起來。我覺得有點睏倦,想回去睡覺了。
下午我頭一件事就是和貝蒂一起,把我的書稿的包裝起來;然後在電話號碼簿上查詢出版社的地址。現在我把希望都寄託在這上頭了,我帶著某種依依不捨的感覺去觸控,可是當我寫下最著名的出版社的名字時,我注意到從我的指尖冒出一些小小的火花。我躺在床上,嘴裡叼著一支菸,貝蒂走過來坐在我身邊,我的感覺好極了。不知為什麼,我甚至覺得自己像羽毛般輕盈,而且這種感覺越來越明顯。
聽到樓梯上有動靜的時候,我正在朝貝蒂拋眉眼兒,手上纏繞著她的頭髮。突然,埃迪出現在面前,他手裡拿著一瓶酒和三個杯子,在我們面前晃來晃去、手舞足蹈。
37°2(3)
“嘿,你們兩個,不要再說悄悄話兒了。我還沒有告訴你們呢,最後在我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奇蹟……”
該死的,麗莎……我心想,究竟是什麼把你的魂兒勾走了呢?
過了一會兒他把我們領到車上,然後一起乘車去賽馬場。天上飄著一些雲彩,姑娘們興奮不已。埃迪和我們說笑的時候,收音機裡沒完沒了地播著廣告。
我們抵達那裡的時候,第三組比賽就要開始了。我把姑娘們先領進一個酒吧,埃迪抓緊時間去買門票。我覺得這實在很乏味,場景總是固定不變的。人們去馬場投注,然後賽馬開始了,人們紛紛湧向圍欄,最後賽馬結束了,人們又跑到投注的視窗。場面大概像一場足球賽那樣扣人心絃。多數情況下,在賽馬衝到終點的時候,埃迪舉起拳頭朝天上揮舞著,耳朵漲紅了,剎那間,他的頭髮也都豎起來了。他把門票撕得粉碎,嚎叫著一把扔到地上。
“你沒有賭贏嗎?”我問。
當我們離開看臺的時候,天空開始變成了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