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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一個。”
艾穆雖然對首輔存在敬畏之心,但仍囁嚅著說出自己的觀點,他這段話實在有點離譜,張居正聽了氣得把案桌一拍,厲聲喝道:
“放肆!”
艾穆看到首輔已是盛怒,慌忙滾下椅子,在地上跪了。張居正本想看在同鄉份上,讓艾穆去刑部多加歷練,以備日後重用,現在看來希望落空。他盯著低頭長跪的艾穆,斥道:
“陝西該殺之人,不只是王開陽所說的十七個,更不是你所說的兩個!陝西乃邊關省份,不要說那些作奸犯科,殺人越貨之徒,單是與各番邦的茶馬交易,就有多少個鋌而走險的宵小之徒,合該凌遲處死!”
張居正說出這段話來,也是事出有因。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整飭吏治已是初見成效。萬曆二年一開頭,他將把主要精力放在財政改革上。他一門心思想的是如何增加朝廷收入,一方面要杜絕偷稅漏稅走私販私的混亂局面,另一方面是如何緊縮開支,解決多年來一直入不敷出的拮据現象。艾穆哪知道首輔的心思,只順著自己的思路說下去:
“這種人是不少,現陝西大牢裡還關有一些,只是這些私販都是好利之徒,不當死罪。”
“不當死罪,你這個刑部員外郎怎麼當的,嗯?”張居正伸手一指,口鋒愈加嚴厲,“按《大明律》,凡私茶出境,沒有拿到茶馬司關防而進行茶馬交易者,犯人與把關頭目俱凌遲處死,全家五千裡外充軍,貨物入官。洪武皇帝時,駙馬都尉歐陽倫私販了兩萬斤茶葉,被皇上賜死.連馬皇后都不敢求情,這樣的大事,你這個刑部員外郎都不知道?你回去好好讀一讀《大明律》,不然,法律不申,你還滿口有理。”
對於張居正的痛斥,艾穆心下不以為然。他是個好學之人,一部《大明律》早讀得滾瓜爛熟。對於張居正所言駙馬都尉歐陽倫販私茶賜死一事,他也知道整個過程。洪武一朝,私下進行茶、馬、鹽交易者,處死何止千人。只是自洪武大行,經歷了幾個皇帝之後,茶馬鹽私販愈演愈烈,這些人巧取豪奪,一夜驟富,再拿錢來買通官府,官商勾結,牟取暴利,幾成風氣。有時候,一些清正的地方官或糾察御史也會就此事上折請求皇上嚴懲,皇上也批旨查辦,終因法不責眾,不了了之。嘉靖、隆慶兩朝,沒有一個販私者被處以極刑。所以,《大明律》中關於販私條款,雖然沒有刪除,也只是一紙空文而已。艾穆就任刑部主事以來,對這些典故都作過悉心研究。從內心講,他對走私販私牟取橫財之人也是痛恨有加,但他腦子裡同時又有著根深蒂固的殺人者償命的思想,認為這些販私者並未殺人害命,故不應以死罪論之。此時面對怒氣衝衝的首輔,他訥訥答道:
“首輔大人,賤官雖然愚鈍,但《大明律》還是爛熟於心。若按《大明律》,陝西決囚,確實不止王開陽大人所說的十七個,恐怕一百七十個都不止。”
“你明白了?”張居正臉色稍改。
“賤官明白,”艾穆由於剛才跪得太急,膝蓋生痛,這會兒稍稍挪了挪,接著答道,“只是《大明律》與眼下國情有所不符。”
張居正一怔,問道:“哪些不符?”
艾穆侃侃答道:“我大明洪武皇帝開國之初,為統攝六合,大掃天下九州之妖氛,故對於貪名、貪利、貪官、貪色者,一律予以嚴懲。蓋因當時國中局勢,遭受頻年戰亂之後,人心尚在躁急狂亂之中而不能自拔。為救溺人心,撥亂反正,洪武皇帝用的是重典。在此情之中制定的《大明律》,不免過於嚴苛。譬如說,《大明律》中規定,民間百姓不許穿綢披緞,不許穿短勒靴,膽敢犯律者,卸去雙腳。當時南京城中,有三位少年穿的褲子,因為在褲腿上用紅綢滾了一道邊,被人告到官府,洪武皇帝親自批旨,將這三位少年都捉去砍去了雙腳。如今,滿街百姓子弟都穿著綵綢滾邊的褲子,如果用《大明律》來定罪,別處不說,單說京城,恐怕有一半的青年人都會被砍掉雙腳。首輔大人,《大明律》這一條款,還能執行嗎?”
艾穆自恃佔理,因此引經據典直率爽氣地坦陳一番。張居正瞧著他搖頭晃腦如同在課堂上講授“子日詩云”,心裡頭真是又好氣又好笑。在張居正看來,艾穆所舉的例子,貌似有理其實不靠實,與販私相比,更是風馬牛不相及。穿戴只關乎個人好惡,充其量是個風俗之事。而販私則不同,它擾亂國家大政,涉及國計民生。兩者孰重孰輕,略略權衡便知。可是這個艾穆偏要鑽牛角尖,一席話把張居正頂到南牆上。張居正沉住氣聽他把話說完,然後垂下眼瞼略一沉思,問道:
“艾穆,前年胡椒蘇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