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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候,刺就被改良和利用了。禿鷲(vulture)頭上裸出的皮,普通被認為是為了沉溺於腐敗物的一種直接適應;也許是這樣,或者也許可能是由於腐敗物質的直接作用;但是當我們看到吃清潔食物的雄火雞的頭皮也這樣裸出時,我們要作任何這樣的推論就要很慎重了。幼小哺乳動物的頭骨上的縫曾被認為是幫助產出的美妙適應,毫無疑問,這能使生產容易,也許這是為生產所必須的;但是,幼小的鳥和爬蟲不過是從破裂蛋殼裡爬出來的,而它們的頭骨也有縫,所以我們可以推想這種構造的發生系由於生長法則,不過高等動物把它利用在生產上罷了。
對於每一輕微變異或個體差異的原因,我們是深刻無知的;我們只要想一下各地家養動物品種間的差異,——特別是在文明較低的國家裡,那裡還極少施用有計劃的選擇,——就會立刻意識到這一點。各地未開化人所養育的動物還常常須要為自己的生存而鬥爭,並且它們在某種程度上是暴露在自然選擇作用之下的,同時體質稍微不同的個體,在不同的氣候下最能得到成功。牛對於蠅的攻擊的感受性,猶如對於某些植物的毒性的感受性,與體色相關;所以甚至顏色也是這樣服從自然選擇的作用的。某些觀察者相信潮溼氣候會影響毛的生長,而角又與毛相關。高山品種常與低地品種有差異;多山的地方大概對後腿有影響,因為它們在那裡使用後腿較多,骨盤的形狀甚至也可能因此受到影響;於是,根據同源變異的法則,前肢和頭部大概也要受到影響。還有,骨盤的形狀可能因壓力而影響子宮裡小牛的某些部分的形狀。在高的地區必需費力呼吸,我們有可靠的理由相信,這使胸部有增大的傾向;而且相關作用在這裡又發生了效力。少運動和豐富的食物對於整個體制的影響大概更加重要;馮那修西亞斯(H。 von Nathusius)最近在他的優秀的論文裡曾闡明,這顯然是豬的品種發生巨大變異的一個主要原園。但是我們實在太無知了,以致對於變異的若干已知原因和未知原因的相對重要性無法加以思索;我這樣說只在於示明,儘管一般都承認若干家養品種系從一個或少數親種經過尋常的世代而發生的,但是如果我們不能解釋它們的性狀差異的原因,那麼我們對於真正物種之間的微小的相似差異,還不能瞭解其真實原因,就不必看得太嚴重了。
功利說有多少真實性:美是怎樣獲得的
最近有些博物學者反對功利說所主張的構造每一細微之點的產生都是為了它的所有者的利益,前節的論點引導我對於這種反對的說法再略微談一談。他們相信許多構造被創造出來,是為了美,使人或“造物主”喜歡(但“造物主”是屬於科學討論範圍之外的),或者僅僅是為了增多花樣而被創造出來,這種觀點已被討論過。這些理論如果正確,我的學說就完全沒有立足餘地了。我完全承認,有許多構造現在對於它的所有者沒有直接用處,並且對於它們的祖先也許不曾有過任何用處;但這不能證明它們的形成全然為了美或花樣。毫無疑問,變化了的外界條件的一定作用,以及前此列舉過的變異的各種原因,不管是否由此而獲得利益,都能產生效果,也許是很大的效果。但是更加重要的一點理由是,各種生物的體制的主要部分都是由遺傳而來的;結果,雖然每一生物確是適於它在自然界中的位置,但是有許多構造與現在的生活習性並沒有十分密切的和直接的關係。因此,我們很難相信高地鵝和軍艦鳥的蹼腳對於它們有什麼特別的用處;我們不能相信在猴子的臂內、馬的前腿內、蝙蝠的翅膀內、海豹的鰭腳內,相似的骨對於這些動物有什麼特別的用處。我們可以很穩妥地把這些構造歸因於遺傳。但是蹼腳對於高地鵝和軍艦鳥的祖先無疑是有用的,正如蹼腳對於大多數現存的水鳥是有用的一樣。所以我們可以相信,海豹的祖先並不生有鰭腳,卻生有五個趾的腳,適於走或抓握;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冒險地相信:猴子、馬和蝙蝠的四肢內的幾根骨頭,基於功利的原則,大概是從這個全綱的某些古代魚形祖先的鰭內的多數骨頭經過減少而發展成的,不過對於以下變化的原因,如外界條件的一定作用、所謂的自發變異、以及生長的複雜法則等等,究竟應當給予多大的衡量,幾乎是不可能決定的;但是除卻這些重要的例外,我們還可以斷言,每一生物的構造今天或過去對於它的所有者總是有些直接或間接的用處的。
關於生物是為了使人喜歡才被創造得美觀的這種信念,——這個信念曾被宣告可以顛覆我的全部學說,——我可以首先指出美的感覺,顯然是決定於心理的性質,而與被鑑賞物的任何真實性質無關,並且審美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