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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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把戲的時間軸做些調整,服裝的風格一時還定不下來。”
對方點點頭,把手裡的單子交還給鬱寧:“上面勾紅的你們確定用了我們就開始做,等嚴可銘有空了,還是儘早過來看看道具,萬一有什麼問題,也好儘早解決。”
“這個我知道。”
鬱寧謝過兩位師傅後離開了道具庫,她見時間還早,就先回了一趟住處,想吃點兒東西再睡一會兒,以免嚴可銘臨時通知她加班——看今天這個架勢,很有可能。
其實現在的住處離嚴可銘的房子頗有一段距離,沒有地鐵直達,只有搭公車,還要轉乘。嚴可銘建議過她搬家,可鬱寧不願意,他提過一次就不再提,讓她抽空考好駕照,再借了一輛自己不開的車給她開。
她不肯搬家全是出於自己和嚴可銘都心知肚明的緣故,所以儘管嚴可銘借給她車,但除了為了工作在外面奔波和加班到深夜,鬱寧很少開它,日常工作還是搭公交。回到家後她習慣性地先去查留言,,一無所獲後正要去洗個澡,從浴室出來一陣風吹過溼漉漉的面板,鬱寧才想起,儘早出門得匆忙,忘記關窗了。
鬱寧本來也沒多想,徑直走過去關窗,手都已經搭到窗臺上,忽然覺得哪裡不對,再一回頭看看客廳裡的擺設,越看越不對,一時間也顧不得窗子了,奔回臥室後,原本鎖著好好的立櫃上的鎖還留著,但已經被開啟了。
她腦子轟然一響,果然櫃子裡那隻上鎖的抽屜也開了,裡面的現金和另一個上鎖的小匣子統統沒了蹤影。
呆立了幾秒後,她再也顧不上其他,回客廳抓起鑰匙就衝下樓,哆哆嗦嗦地好半天才把車子的火打著,往最近的警察局去了。
這一天也不知道怎麼了,警察局報案的人特別多,好不容易輪到鬱寧,負責筆錄的警察聽說是入室盜竊,就問她丟了什麼東西,鬱寧自從發現匣子整個消失之後整個人就處在一種六神無主的狀態下,被問了兩次,才猛地一個哆嗦:“……有一個匣子,裡面有我男朋友寫給我的信。”
那警察抬起頭看了她一眼:“小姐,除了信,你還有其他財物上的損失嗎?”
鬱寧腦子裡一片混亂,想的全是賀臻那些遲到的卡片,她勉強鎮定下心神,想了半天,低聲說:“存摺、存單、一些首飾、私章……還有兩千塊現金,不過現金不在匣子裡,我放在那個被鎖的抽屜裡,也被撬了。”
“還有其他東西嗎?”
“……其他的我沒來得及看,發現櫃子被撬,就第一時間過來了。”
“你再好好想一想,或者回去看一看。身份證還在嗎?”
“這個在。”
對方點頭:“現金估計是很難追回了,存摺和存單你應該第一時間去銀行掛失,私章遺失可以透過登報作廢。還有你說的那些信……”
鬱寧焦急地打斷他:“是一些明信片,一共八張。”
“一般來說,家庭盜案中常常發生的紀念品和信件隨著其他財物一起失竊的情況,雖然它們對失主很重要,但是對小偷來說並沒有什麼價值,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東西會在離開案發區域後立刻被丟棄……不過也有一些個例,能在小區、附近街區的垃圾桶甚至是僻靜的角落裡被路人發現,然後送回失主或者警察局來。”
這番先抑後揚的話讓鬱寧心頭一震,抱著希望追問:“我會自己去找,但如果真的有人撿到了卡片之後送到警察局,能不能請你通知我一聲?那個匣子是紅漆描金的,不新了,尺寸是十五六厘米……匣子沒有不要緊,那些卡片,收信人都是我,寄信人是賀臻……”
在這個時候提到賀臻的名字讓鬱寧心裡的酸楚不可抑制地泛上來,民警耐心聽她細細碎碎地說完這一通,點點頭:“我們有你的聯絡方式,如果有什麼訊息,會第一時間通知你的。”
拿 到報案的回執單後鬱寧失魂落魄地起身,走出去兩步又坐下來,對著已經開始收拾筆錄的警察又說:“那個。。。。。。我剛才沒說,他的名字是加貝賀,漸臻佳境的那個臻。”
警察就把手邊的報告遞給她:“你寫下來吧。”
她一筆一畫寫下賀臻的名字,又怔怔地對著發了一會兒的呆,這才如夢初醒一般把報告推還回去,走了。
接下來的一個下午鬱寧都在小區的各個垃圾筒和僻靜角落裡翻找,唯一的收穫就是過往路人懷疑和驚訝交織的目光,整個小區找完後又想去隔壁小區看看,沒想到直接被保安攔住了,狐疑地打量著她,問她要找誰。
“我家失竊了,丟了東西,民警說小偷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