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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從來不瞭解他。他在碼頭當裝卸工,有一天,一臺起重機從一艘“聯合水果公司”的船上吊了一大網的香蕉,結果不知道是什麼東西斷了,香蕉砸在我爸身上。把他壓成煎餅。有一次我聽到一些人在談論那次意外——說當時情況慘不忍睹,半噸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爛,我個人不太喜歡吃香蕉,除了香蕉布丁。這個我倒是喜歡。
我媽從“聯合水果公司”領到了一點兒撫卹金,而且她還把我們的房子分租出去,所以我們的日子還過得去。我小時候,她總是把我關在屋裡,免得其他小孩子騷擾我。夏天下午,天氣熱壞了,她會把我安頓在客廳裡,拉乞窗簾,讓房間略一點,涼快些,再給我弄杯檸檬汁。然後她就坐在那兒跟我聊天,就那麼一直說個不停,也沒什麼特別的話題,就好像一般人跟貓狗說話那樣,不過我也習慣了,而且滿喜歡,因為她的聲音讓我覺得好安全又舒服。
我成長期間,一開始她都準我出去跟大家玩,可是後來她發現他們是在捉弄我。有天他們在追我的時候,一個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弄出好可怕的傷痕。那以後,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我就開始試著跟女孩子玩,但情況也好不到哪兒去,因為她們都躲著我。
媽媽認為念公立學校對我有益。因為也許這樣會幫助我變得跟其他人一樣,但是上了幾天學之後,校方告訴螞媽我不該跟大家一起上學。不過他們讓我念完了一年級。有時候。老師在講課,我坐在那兒,也不知道自己腦子裡在想什麼,總之。我開始看窗子外頭的鳥、麻雀,還有在外頭那棵大橡樹上爬來爬去,一會兒又坐下的東西,老師就會走過來教訓我一頓。有的時候,我會被—種很奇怪的感覺衝昏了頭,大吼火叫,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裡的長板凳上。其他孩子從來不跟我玩耍什麼的;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嚎陶大哭,這樣他們就可以嘲笑我一—只除了珍妮·可蘭,起碼她不會躲著我。有時候放了學她還讓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
可是第二年,他們安排我念另一種學校,我告訴你,那學校真古怪。就好像他們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統統集攏在一道,有跟我一樣年紀的,有比我小的,還有大到十六、七歲的大男孩。他們都是各種程度的智障、瘋癇病患,還有甚至不會自己上廁所吃東西的小孩。我大概是其中的佼佼者,有個胖胖的大塊頭,起碼有十四歲左右,他患了一種病,發作起來會全身發抖,就好像坐電椅什麼的。我們老師瑪格麗特小姐每次都叫我陪他去上廁所。免得他做出什麼怪舉動。
不過,他還是照做不誤。我不知道要怎麼攔阻他,所以,索性把自己鎖在一間廁所裡等他做完,再陪他走回教室。
我在那同學校待了大概五、六年。其實那個學校並不太壞他們會讓我們用手指繪畫,做些小東西,不過多半時間,他們只教我們怎麼繫鞋帶啦,怎麼做就不會把食物弄翻啦,不要發狂大叫大哭、把大便扔得到處都是等等。他的沒教我們唸書——除了認識路標記號,還有分辨男女廁所之類的。總之,學校裡有那麼多嚴重的傻瓜,要想教點別的東西其實是不可能的事。而且,我認為這種學校的宗旨是免得我們惹別人煩。誰願意讓一群傻瓜在外頭亂跑?
這個道理連我都懂。
快滿十三歲,我開始發生一些極不尋常的事。第一,我開始長高。半年之內我長了六寸,我媽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褲子放長。再就是,我開始橫著長。到了十六歲,我有二米二高。重兩百四十二磅。我知道是這個緣故他們才帶我去量體重。他們說簡直無法相信。
之後發生的事使我的生活徹底改變。一天。我從傻瓜學校放學回家,悠悠哉哉走在街上,一輛汽車停在我旁邊。那傢伙叫我過去,問找叫什麼名字。我告訴他,他又問我念什麼學校,他從來都沒在附近見過我。我告訴他那間傻瓜學校之後,他就問我有沒有打過美式足球。我搖頭。其實我大可告訴他我見過別人玩,只是他們從不讓我玩。不過,我說過廣我不太擅長跟人長時間談話,所以我只點個頭。那大概是開學兩個星期的事。
過了三天左右,他們把我從那間傻瓜學校弄出來。我媽媽在場,還有那天開汽車的人和兩個打手型的人——我猜想這兩個人在場的原因是以防萬一我惹什麼事。他們把我拍屜裡的東西統統取出來,放進一個褐色紙袋裡,然後叫我跟瑪格麗特小姐說再見;突然之間她哭了起來,又用力摟抱我。過後。我跟所有的傻瓜說再見,她們流口水、抽筋,還用拳頭敲桌子。然後我就走了。
媽媽跟那個傢伙坐前座我坐在後座兩名打手中間,就好像電影裡面警察帶犯人“進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