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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如果母親在臺北,我相信,以母親對小妹的愛,她一定又會像母貓叨小貓般惶惶不安,不見得會讓他們如此自由。(“阿飛”也是臺大高材生,非常優秀,可是,在我母親眼中,任何人追小妹,可能都不夠資格!)
我們那棟日式小屋,終於被師大收回,沒多久,就拆除了。日式房子逐漸成為過去,臺北街頭,新建的公寓及高樓大廈一棟棟的聳立起來。一天,鑫濤來我家付版稅給我。付完之後,他看著我說:“現在,你應該分期付款,去買一棟公寓,總不能一輩子租房子住,太沒安全感了!”
我嚇了一跳。買房子?買屬於自己的房子?我最奢侈的夢中才有這樣的夢。“我怎麼買得起?”我驚愕的說:“房子好貴呀!”
“就在這附近,正在蓋一批四樓公寓,你不妨去看一看!至於買得起或買不起,我想你不用擔心,你的版稅足以支付頭期款!以後的款子,你可以寫新書,你源源不斷的寫,稿費和版稅就會源源不斷的來!”
“這個道理我懂,”我憂愁的說:“可是,寫作這行業和別的工作不同,我不一定能夠源源不斷的寫呀!”
“哦,你能!你當然能!”他毫不猶豫的說:“我看了你最近的作品,我敢肯定,你的寫作生命還在開始階段,你最大的財富,是你的年輕!我保證,你會有源源不斷的作品問世!”
他保證?他保證我可以寫下去?世界上怎有像他這樣的人呢?他像火車頭裡的煤,燃燒著,催促著火車頭往前開。我不開都不行呢!於是,房子訂下來了。我開始寫我的新小說《船》。過了幾天,鑫濤又對我興沖沖的說:
“你的《六個夢》,賣給中央電影公司拍電影,如何?他們出的版權費不高,但是,對於你,這是另一種意義,許多不看小說的人,他們看電影!”
“好還是不好呢?”我不解的問。“電影失去了文字的魅力,會不會讓小說走樣呢?”“走樣是一定走樣的!”鑫濤說,他熱愛電影,雖然他的工作忙得不得了,他仍然經常往電影院跑。“電影是另一種藝術,它會把屬於平面的書籍變成立體,你可以看到你筆下的每個人物活起來,生動的、真實的演出你給他們的生命!這是太大的刺激,如果我是你,我會把每本書交給他們拍電影!”
他的興奮立即傳染到我身上,我賣了《六個夢》。中影選了《追尋》和《啞妻》兩篇,拍成兩部電影。電影推出那天,戲院門口水洩不通。我坐在電影院內,看到婉君和三兄弟糾纏不清的愛,自己深受感動。這才瞭解,鑫濤說“筆下人物活過來”的滋味。從此,我就迷上了把小說搬上銀幕,幾乎每一部著作,都改編成了電影。
寫到這裡,我不能不寫一寫我和鑫濤。
鑫濤這人,在基本上,和我的個性大不相同。我是一個標準的“夢想家”,整天生活在“雲裡霧裡”。我編織小說,編織故事,自己也生活在小說和故事裡。我永遠帶著一份浪漫的情懷,去看我周圍的事與物。我美化一切我能美化的東西,更美化感情。無論親情、友情、愛情……我全部加以美化,而且很迷信我所美化的感情。所以,我這個人是很不實際的、浪漫的、幻想的、熱情的。有時甚至是天真的,不成熟的。
鑫濤,他是個標準的“實行家”。他也有很多的夢想,他會把這些夢想一個個去實現!他很努力的工作,用很多心思去計劃如何突破,如何進步,如何改善。他就像一堆燃燒的煤,是原動力。他不能忍受“停止”或“後退”。他永遠在前進,每個未來,每種事業,對他都是挑戰,他就一個勁兒的往前衝、衝、衝!在衝的時候,他偶爾會碰頭,碰了頭也沒關係,他轉個方向再衝、衝、衝!反正,非衝到他的目的地不可!他這樣一個人,居然會遇到我這樣一個人!
他和我,建立了一個最好的合作關係。我忽然有個驚奇的發現:我儘管生活在雲裡霧裡夢裡幻裡,身邊卻有個人,常把我這些雲呀霧呀夢呀幻呀……統統接收,再一件件的把它變成“真實”。這簡直像變魔術。我筆下的人物會“活過來”,我夢想的書會“出版”,我除了“寫作”可以不管“家務”,我還能住我自己的“房子”,聽電視裡的歌星演唱我所寫的“歌”……這實在奇異極了。
鑫濤,他成為我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個人。他是我的“出版人”,也是我的“經紀人”,他是我的“讀者”,也是我的“評審”,他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闆”,他是我小說的“支持者”,也是我夢想的“實現者”……我們開始受彼此的影響。我變得倚賴他,信任他,順從他。他變得也會做夢,也會糊里糊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