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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先為所掠,得歸者什五六。
'6'契丹瀛州、莫州、幽州發大水,流民進入邊塞散居河北的有數十萬人,契丹各州、縣也不加禁止。後周太祖下詔書命有關州、縣救濟接待流民,中原百姓從前被搶掠而得以返歸者有十分之五六。
'7'丁未,以病臂久未愈,三表辭位,帝遣中使諭指曰:“卿所掌至重,朕難其人,苟事功克集,何必朝禮!朕今於便殿待卿,可暫入相見。”入見於金祥殿,面陳悃款;帝不許。不得已複視事。未能執筆,詔以三司務繁,令刻名印用之。
'7'丁未(二十四日),李因為手臂的傷長久不能痊癒,三次上表要求辭去職位,後周太祖派遣宮中使者傳達旨意,說:“愛卿所執掌的事務至為重要,朕實在難得合適的人選,只要事業能夠成功,何必講究朝禮的形式!朕現在便殿等候愛卿,可馬上入宮相見。”李入宮在金祥殿謁見,當面陳述由衷之言,太祖不答應。李不得已再主事。李不能握筆,太祖詔令:因三司事務繁雜,命刻李的印章用於公文。
'8'辛亥,敕:“民有訴訟,必先歷縣州及觀察使處決,不直,乃聽訟於臺省,或自不能書牒,倩人書者,必書所倩姓名、居處。若無可倩,聽執素紙。所訴必須己事,毋得挾私客訴。”
'8'辛亥(二十八日),後周太祖下敕令:“百姓若有訴訟,必須先經縣、州以及觀察使處理,認為判決不公,才允許向朝廷臺省起訴。有人自己不能書寫狀牒,請他人書寫的,必須寫明代筆人的姓名、住址。倘若無合適人可請,允許拿著白紙起訴。所申訴的必須是自己的事,不得挾持私心為他訴訟。”
'9'慶州刺史郭彥欽性貪,野雞族多羊馬,彥欽故擾之以求賂,野雞族遂反,剽掠綱商;帝命寧、環二州合兵討之。
'9'慶州刺史郭彥欽生性貪婪,野雞族部落羊馬很多,郭彥欽故意騷擾他們來索求賄賂,野雞族於是反叛,搶劫貿易商隊。後周太祖命令寧州、環州會合軍隊討伐。
'10'劉言遣使來告,稱:“湖南世事朝廷,不幸為鄰寇所陷,臣雖不奉詔,輒糾合義兵,削平舊國。”
'10'劉言派遣使者前來報告,說:“湖南世代事奉朝廷,不幸被南唐所攻陷,臣下雖然沒接奉詔令,但立即糾合義兵,已經平定湖南楚國舊地。”
唐主削邊鎬官爵,流饒州。初,鎬以都虞候從查文徽克建州,凡所俘猶皆全之,建人謂之“邊佛子”;及克潭州,市不易肆,潭人謂之“邊菩薩”;既而為節度使,政無綱紀,惟日設齋供,盛修佛事,潭人失望,謂之“邊和尚”矣。
南唐主削去邊鎬的官職爵位,流放饒州。當初,邊鎬任都虞候跟隨查文徽攻克建州,凡是所捕獲俘虜都保全性命,建州人稱他“邊佛子”;及至攻克潭州,市場照常營業,潭州人稱他“邊菩薩”;不久當了節度使,為政沒有章法,只是每天擺設齋品,大修佛事,潭州人很失望,稱他“邊和尚”了。
左僕射同平章事馮延己、右僕射同平章事孫晟上表請罪;皆釋之。晟陳請不已,乃與延己皆罷守本官。
左僕射同平章事馮延己、右僕射同平章事孫晟上表書請罪。南唐主都寬恕了他們。孫晟陳述請罪不止,才和馮延己一同被罷免同平章事而擔任原來的官職。
唐主以比年出師無功,乃議休兵息民。或曰:“願陛下數十年不用兵,可小康矣!”唐主曰:“將終身不用,何數十年之有!”唐主思歐陽廣之言,拜本縣令。
南唐主因連年出師無功,於是商議停止用兵休養生息。有人說:“希望陛下幾十年都不用兵,可以實現小康了。”南唐主說:“我將終身不再用兵,何況幾十年呢!”南唐主想起歐陽廣當初說的話,授任他為本縣縣令。
'11'十一月,辛未,徙保義節度使折從阮為靜難節度使,討野雞族。
'11'十一月,辛未(十九日),後周太祖調任保義節度使折從阮為靜難節度使,討伐野雞族。
'12'癸酉,敕:“約每歲民間所輸牛皮,三分減二;計田十頃,稅取一皮,餘聽民自用及賣買,惟禁賣於敵國。”先是,兵興以來,禁民私賣買牛皮,悉令輸官受直。唐明宗之世,有司止償以鹽;晉天福中,並鹽不給。漢法,犯私牛皮一寸抵死,然民間日用實不可無。帝素知其弊,至是,李建議,均于田畝,公私便之。
'12'癸酉(二十一日),後周太祖頒發敕令:“規定每年民間所進貢的牛皮,減免三分之二。每十頃田,徵稅收取一張牛皮,其餘的任憑百姓自己使用以及相互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