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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由各自所選擇的道路,來達到自己認為是'高峰'的境界。這中間有成功,有失敗;有歡樂,有痛苦;有新生,有毀滅;有逆流而上,有順流而下……”這部小說,為她的文名在華文世界奠定了基礎。
在撰寫《我們的歌》的同時,她把長篇《韶華不為少年留》重寫了一遍:前半部只是動動小手術,後半部則是重新改寫,並易名《落第》,由臺灣《文壇》月刊發表,後由新加坡《南洋商報》連載,1982年由道聲出版社出版。由於長篇小說《我們的歌》的成功及影響,1980年臺灣文藝家協會授予她小說創作金獎,這一年,臺灣九歌出版社出版了她的散文集《異鄉情懷》,1981年又出版散文集《海內存知己》。
自從趙淑俠真正拿起筆之後,時至今日,再也沒有放下。在阿爾卑斯山之麓,在屬於她的紫楓園裡,當家人還在熟睡的清晨,或已入夢鄉後的靜夜,她便坐在靜悄悄的房子裡,用筆疾書胸中的苦樂,及對故國的思念和關懷。“在吃了那麼多的苦頭,迷失了、摸索了那麼久之後,我終於又找回了最初的道路,這段路程曲折、艱辛,給我的欣慰與悲傷,都不是他人能體會的。”她還說,“我不是弄文學的科班出身,也不屬於任何流派。我寫,只因為我有要寫的感情,有要說的話,有願為文學奉獻的狂熱和忠心。”寫作的路沒有盡頭,像一位馬拉松運動員,這一次,上了征途,她要跑到底。她不怕別人批評她的作品跳不出憂患意識的框框,她憑著良知,甘做文壇上的獨行客。“寫自己想寫。要寫的東西,不替誰做啦啦隊,也不受任何形式的影響,無論你流行什麼,我就寫我認為對的。”但在流派繁多的文學王國裡,她不排斥任何流派,認為在一個創作自由的社會里,“任何文風都有存在的權利”。不過,在風格上,在藝術上,她選擇質樸之美。她認為文學至少要做到與大眾溝通:“欣賞文學不該是少數人的專利,在宇宙的掌心裡,每個人都是天地的子女,如果他或她想借文學來滋潤滋潤心靈,我們何忍故弄玄虛,用艱澀的文字跟他們打啞謎?……因此,不故作艱深,以平易但不失諧美的文字表示出自己所要表現的,與讀者大眾儘可能的融合溝通,是我寫作以來始終追求的目標。我的文學觀是:好的作品不單要問怎麼寫,也要問寫什麼?假若不能兩全的話,寫什麼比怎麼寫來得更重要。一個作家雖用不著口口聲聲的強調社會責任,但使命感和責任的自覺是不能沒有的。”(《從嘉陵江到賽納河畔》)她還說,“作為一個作家,只對自己的創作靈感和思想忠實是不夠的,他必須對創作的良知也要忠實,必得承認他對人群和社會負有責任……”關於小說創作,她又說:寫小說,是一種藝術,也是一種解剖人性和透視社會問題的工作。如果一篇小說的目的只是說故事,不給予故事裡的人物生命,那麼,故事說得再離奇動人,也只是在講故事,不會引起看書的人'予我心有慼慼焉'的真實感。“(《當我們年輕時·第二本書代序》)文學應該多給人以希望,不要讓讀者墜入絕望的深淵。趙淑俠的作品,無論是小說,還是散文,書中眾多的人物形象,都在她”浪漫樸實“的筆下,栩栩如生。我們從她的作品和她關於文學創作的言論中,可以看出,她具有樸素的”平民文學思想“。
正是因為趙淑俠有著作家的良知,在她鍥而不捨的追尋、跌倒了爬起來的堅韌、執著與自信中,為中華民族的精神大廈,添置了磚瓦。這之後,她相繼出版了散文集、小說集及長篇小說《趙淑俠自選集》(1982年,臺灣黎明文化公司)、《故土與家園》(1983年,九歌出版社)、《春江》(1984年,臺灣論壇出版社)、《翡翠色的夢》(1984年,九歌出版社)、《人的故事》(1985年,香港三聯書店)、《賽納河畔》(1985年,臺北純文學社)、《雪峰雲影》(1986年,臺北道聲出版社)、《湖畔夢痕》(1986年,道聲出版社)、《童年·生活·鄉愁》(1986年,時代文藝出版社)及《賽金花》(1990年,九歌出版社),共十七種,數百萬字。她的作品集和長篇小說共有十三種在中國大陸多家出版社出版發行。她曾榮獲各種文學獎,1990年她的長篇小說《賽金花》在臺灣又獲中山文藝創作獎。1992年,她的散文《當我萬水千山走遍》在北京獲“首屆臺港澳暨海外華文文學遊記徵文徐霞客獎”。這是她“苦學成功”、“自學成功”、掙扎奮鬥的結果。
趙淑俠是小說寫作的大手筆。無論是長篇,還是短制,多是獨具魅力之作,顯示了一位作家不凡的才華。短篇小說《賽納河之王》寫一位忘我的理想主義者王南強。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