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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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那真是一肚子苦水。
兩百年前,朱元璋用武力統一全國後,為保證今後爆發戰爭時有兵可用,設定了衛所制度,也就是所謂的常備軍,但他吸取了宋代的教訓(吃大鍋飯,養兵千日,用不了一時),實行軍屯,並劃給軍隊土地,也就是當兵的平時耕地當農民,戰時打仗當炮灰。
事實證明,這個方法十分省錢,但時間久了,情況就變了,畢竟打仗的時間少,耕田的時間多,久而久之,當兵的就真成了農民,有些地方更不像話,仗著天高皇帝遠,軍官趁機吞併了軍屯的土地,當起了軍事地主,把手下的兵當佃農,有的還做起了買賣。
搞成這麼個狀況,戰鬥力實在是談不上了。
這種部隊要拉出去,也只能填個溝,挖個洞,而且明朝的軍隊制度也有問題,部隊在地方將領手中,兵權卻在兵部手裡,每次有麻煩都要臨時找將領,再臨時安排部隊,這才能開打。
真打起來,就熱鬧了,說起打仗,很多電視劇上都這麼演過:大家來自五湖四海,關鍵時刻指揮官大喝一聲:為了國家,為了民族,衝啊!然後大家一擁而上,戰勝了敵人,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這都是胡扯。
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平時誰也不認識誰,飯沒吃過酒沒喝過,啥感情基礎都沒有,關鍵時刻,誰肯為你賣命?你喊一句就讓我去衝鋒?你怎麼不衝?
總之,賣命是可以的,衝鋒也是可行的,但你得給個理由先。
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大明王朝都找不到這個理由,所以明軍的戰鬥力是一天不如一天,仗也越打越差,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優秀的將領終於找到了它,其中最為著名的一個人,就是戚繼光。
而這個理由,也可以用一句經典電影臺詞來概括——跟著我,有肉吃。
很多人並不知道,戚繼光的所謂“戚家軍”,其實並不算明朝政府的軍隊,而是戚繼光的私人武裝,因為從徵集到訓練,都是他本人負責,從軍官到士兵,都是他的鐵桿,除了戚繼光外,誰也指揮不動這支部隊。
而且在戚繼光部隊當兵的工資高,從不拖欠,也不打白條,因為戚將軍和胡宗憲(後來是張居正)關係好,軍費給得足。加上他也會搞錢,時不時還讓部隊出去做點生意,待遇自然好。
長官靠得住,還能拿著高薪,這種部隊,說什麼人家也不走,打起仗來更是沒話說,一個賽一個地往上衝。後來戚繼光調去北方,當地士兵懶散,戚繼光二話不說,把戚家軍調了過來,當著所有人的面進行操練。
那一天,天降大雨,整整一天。
戚家軍就在雨裡站了一天,鴉雀無聲,絲毫不動。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忠誠。
但要論在這方面的成就,戚繼光還只能排第二,因為有個人比他幹得更為出色——李成梁。
戚繼光的戚家軍,有一流的裝備,優厚的待遇,是明朝戰鬥力最強的步兵,但他們並不是唯一的精英,在當時,還有一支能與之相匹敵的部隊——遼東鐵騎。
作為李成梁的精銳部隊,遼東鐵騎可謂是當時最強大的騎兵,作戰勇猛,且行動迅速,來去如風,善於奔襲,是李成梁賴以成名的根本。
擁有如此強大的戰鬥力,是因為遼東鐵騎計程車兵們,不但收入豐厚,裝備精良,還有著一樣連戚家軍都沒有的東西——土地。
與戚繼光不同,李成梁是一個有政治野心的人,他在遼東土生土長,是地頭蛇,也沒有“封侯非我意,但願海波平”的高尚道德,在與蒙古人作戰的過程中,他不斷地擴充著自己的實力。
為了讓士兵更加忠於自己,他不但大把花錢,還幹了一件膽大包天的事情。
在明代,駐軍有自己的專用土地,以用於軍屯,這些土地都是國家所有,耕種所得也要上繳國家。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軍屯土地都被個人佔有,既當軍官打仗,又當地主收租,兼職幹得不亦樂乎。
當然,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如果被朝廷知道,是要惹麻煩的。
所以一般人也就用地種點東西,撈點小外快,就這樣,還遮遮掩掩不敢聲張,李成梁卻大不相同,極為生猛,不但大大方方地佔地,還把地都給分了!但凡是遼東鐵騎的成員,基本上是人手一份。
貪了國家的糧也就罷了,連國家的地,他都敢自己分配,按照大明律令,這和造反也差不太遠了,掉腦袋,全家抄斬,那都是板上釘釘的事。
但事實證明,李成梁